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质量检查重点及方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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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质量检查重点及方法

刘心成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前期为地理国情监测)是为了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验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治理工作,是自然资源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质量检查工作,是支持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更好服务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的内容与监测范围

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及相关属性等。

1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

序号

目标

监测要素

1

住宅情况

商品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

2

就学教育情况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3

医疗情况

医院(含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4

社会福利情况

养老设施、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

5

文体活动情况

文化艺术场馆、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含独立足球场)

6

交通情况

高速公路服务区、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地面)、停车楼(地上)

7

公用设施情况

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消防站、邮政局(所)、供热厂

8

公园与绿地情况

公园、绿地、广场

9

殡葬设施情况

殡葬设施

10

水利设施情况

水电站

11

城市安全韧性情况

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地上)

12

室外滑雪场情况

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

13

水域、交通网络情况

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匝道中心线

14

建筑情况

单体建筑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

15

城市更新情况

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

以上第一至第十项监测内容,在变更调查地类二级类下,按监测要素细化确定三级地类,以监测要素名称命名,同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及相关属性等。第十一至第十五项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长度)及相关属性等。

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监测范围两类。全域范围以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其界线依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行政辖区界线确定。城区监测范围指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 1064-2021)划定的城区范围和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不含县级市和县)范围的并集。

全域范围采集的内容包括: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匝道中心线,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

其余监测要素在城区监测范围内采集。

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质量检查主要内容及方法

质量检查工作应紧紧围绕国土空间监测要素内容进行,在实际作业过程中通过资料比对、成果删选核查等方法逐一检查地类变化图斑数据集(BHDataset)、细化数据集(XHDataset)、补充数据集(BCDataset3个数据集中的38个数据层,以及城区监测范围面层(CQJCFWA)等成果,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

(一)对收集专题资料的甄别删选检查

专题资料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交通、水利、卫健、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网络AOIPOI数据;不动产和各种基础测绘成果,参考数据列表如图1所示。

1:参考数据收集列表及目录

从上面参考资料收集列表及目录显示来看,完成一个城市的国土空间监测需要收集各种不同的资料,虽然充分利用以上资料和专题数据能极大地减少工作量,但从中分析发现这些资料纷繁复杂、格式和内容各异(有表格、矢量、文本等)、资料来源层次各异(省、市、县三级均有)和内容重复、说明、面积(范围)、指向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在检查工作开始前仔细甄别各类专题资料的有效性、时效性、实用性和具体指向或位置判别,尽量剔除无关的资料。通过套合影像底图判别、与外业调查和举证进行比对,与专题要素周边环境进行判断等技术手段首先判断收集利用的参考资料的准确性与适用性。

(二)执行监测范围判别错误检查

监测要素因不同的监测范围取舍,准确把握两个不同监测范围细化提取要素能有效保证质量和减轻工作量。在检查作业开始前应根据相关技术规定通过项目工程列表严格区分城区与全域监测要素,通过对各种细化要素与城区监测范围面层(CQJCFWA)叠加分析,删选出符合不同细化提取要求的要素,剔除多余或越界的要素,图2和图3为不属于全域要素但在全域范围细化提取的情况,应在最终成果中删除。

2 :中学                               图3:小学

      

(三)细化要素的点、面重复和点、面不分检查

技术规定,拥有独立区域且够面积的细化要素用面细化提取,否则用点,实际作业中可能存在要素点、面不分和点、面重叠现象,质量检查时应同时叠加同一要素类的点、面层,发现以上情况时应给出相应检查意见,图

4和图5属于此类错误。

4:点、面重复提取                  图5:点、面提取混淆(应为面)

     

(四)细化要素的遗漏检查

要素提取应全面而准确,实际作业中可能存在遗漏现象,对最终成果造成严重影响,质量检查时应利用各种参考资料或根据外业调查和举证一一核对,避免造成遗漏,图6和图7为漏细化提取。

6:漏剧院和戏剧团                        图7:漏社会福利院

  

(五)要素位置、范围和边界提取精度检查

细化要素有其特定空间位置、范围和边界的,实际作业中可能因已有资料本身缺陷、底数数据本身的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造成细化要素的实际位置与影像偏移不套合、精度不达标,因此质检员依据影像或其他相关资料判别,统计精度并指导更正,图8和图9属于此类现象。

8:小学的范围未包含体育场             图9:停车场未包含毗邻区域

 

(六)要素的属性填写错误检查

属性是证明该要素为国土空间监测细化提取要素重要的身份证明,成果中可能存在名称、类型、等级、专题属性等属性填写错误或遗漏现象,对成果质量造成重大缺陷,因此需要在检查工作中对细化要素依据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资料逐条逐项逐一检查核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图10和图11属于属性填写错误。

10YLJGA属性错误             图11:道路变化类型错误

(七)要素归类归层错误检查

各细化要素分层是有明确的定义和区分标准的,实际作业可能会将要素代码弄错,产生归类归层错误,在质量检查时应根据技术方案附录A相关的定义表达严格区分各个细化分层,指出错误,12和图13为归层错误。

12:文艺会展中心应归入       图13:公交充电站应归入

08H201而非08H224               100504而非100501

   

(八)地类变化图斑数据集(BHDataset)错误检查

技术规定上一年监测属于1-10类要素,本年度不再属于的情况3提取BLTBBHABLTBBHP层,检查时应将上一年的监测数据作为底数层参与检查,删选出应提取变化图斑数据集(BHDataset),再与现成果进行比对,从而得出应提取或删除的BLTBBHABLTBBHP图斑,14和图15属于此类错误。

14:2022年提取了BLTBBHA层                           图15:2023年新开始监测

2023年不应保留                                 (因无法确定前期实际不提取)

    

(九)对补充数据集(BCDataset)逐一清查

补充数据集(BCDataset)相对于细化数据集(XHDataset)具有数据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除YJBNACSNLJSL等要素根据专题资料提取之外,其余均需通过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提取和完善,容易造成图层错、与影像不套合、漏提取、多余提取、属性填写错误等现象,在质量检查时应逐条逐一全面清查、核对避免出现大面积错误,图16-20属于此类错误。

16:与影像不套合          图17LCTL放入LVLL          18:漏提取

19:水系结构线偏离影像                图20:多余提取因建设水系面             

       

(十)外业调查举证照片检查

外业调查和举证是核实要素是否准确细化提取的重要手段和要求,在实际作业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容易造成不到位、不彻底和举证偏离等现象,需要质检员在检查工作中指出并加以指导,避免出现做无用功和大面积返工现象,,图21和图22属于此类错误。

21:举证照片局限在一处              图22:位置偏离不到位

           

三、结束语

上面虽然对如何控制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的质量作了浅显的经验总结,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该远不止如此,需要我们在实际作业中去细细总结,尽量杜绝一切质量隐患。

本文的重点在于如何在人机交互检查中去发现质量问题,对机检涉及的尖刺、重叠、回型、节点超限、小面积和小长度线条、硬性规定的属性等问题并未作出总结,同时对元数据、上交成果资料数据结构等问题也并未及时总结归纳,需要大家根据实际采用合适的质检软件和技术手段,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的质量。

参考资料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9号)

《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发〔2023〕22号)

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GQJC 01-2020《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

《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TD/T 1064-2021《城区范围确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