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议与环境监测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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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议与环境监测管理

王少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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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监测管理是一个贯穿于环境监测的全过程的工作,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拥有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但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与国外先进的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努力。这篇论文将重点对目前在我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中所面临的两个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对实际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管理的方向进行了分析,并以现实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为基础,提出了高质量的强化方案。

关键词: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管理;强化

1我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出现的问题

1.1环境监测机制的经费投资较少

从现实发展的角度来看,在某一特定时期,全国和各地区政府在环境监测工作上的投入都比较少。相应的设备比较陈旧,这就造成了我们国家的环境监控水平不断下降。目前国外环境监测系统设施原值为7亿元,每个环境检测站约30万元,全国管理网络监控站设施原值接近3亿元,每个环境监测站约160万元。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环境监控的投入仍然很少,缺乏一个顺畅的资金整合渠道,并且没有一个完整的投入保障体系。环境监测资金来源以财政资金为主,但未纳入同级地区政府,也是制约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环境监测包括了质量检查和污染源检查、标准指标监测和有毒有害指标检查、城市环境检查和生态环境监测、浓度检查和总量检查等,这些都要与有效的经费投资相结合,而目前我国的经费投资还不能满足需求,这一问题值得我们重视。

1.2环境监测管理机制不满足目前我国发展需求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并以其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来进行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内,管理内容各有条理,资源管理分成模块,造成区域间投资能力不高,环境监测能力不一致。水、林、牧以及工业等管理部门各自组成一个整体,独立开展管理工作,并为自身的服务建立了环境监测网络系统。这就造成了在整体发展中,过分强调了个人的利益,而忽略了整个国家的利益。网络的结构太过零散,不仅不利于管理,也没有进行全方位的改进,还造成了整体环境监测水平建设的能力没有得到体现。

2提升我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方案

具体表现为:一是优化经营机制,提高经营强度;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尽快地对《个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进行完善,使环保部门能够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监测管理体系,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保证国家之间能够进行统一的监督,实现对环境监测技术和信息的统一发布,进而实现对管理的最佳化,提高对环境监测的质量,实现对环境质量的高质量建设。第二,把重点放在基本能力的建设上。要改变我国当前的环境监测现状,国家必须重视基础能力的建设,提高国家和地区政府对环境监测工作基础能力的投资,推动环境监测站点向标准化发展,从而形成对生态和环境各项因素环境监测的系统,提高实际环境管理和执法部门的工作能力。第三,开展高质量的水环境质量自控工程。根据十大流域各主要断面的特性,开展100个自动水质监测站的创建工作,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地区政府要提高对水质自主监测系统的重视程度,提高建设强度和质量,严格开展主要流域重要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记录并研究变化的方向和特点,以此将水质自主检测为建设工作推广到实际,建立目标责任制度,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第四,加强大气污染自动监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总体水平较低,要对大气污染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持续改进。建立全国及各地区政府均需开展光租空气质量自主检测体系的工作,并设计城市空气质量自主检测站点100余个,农村空气质量自主检测站点50余个,国家重点空气质量自主检测站点6个。此外,要引导所有的区域市个体朝着空气质量检测的自动化方向发展,自主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的划分工作,对重点环境保护城市开展空气质量的预报工作。第五,对主要污染源的自动监测进行了研究。在重点环保城市建立主要污染源自动监测和监测体系.对占据百分之六十五以上污染负荷的排污大户实施全天在线自主监察,在中小型排污企业设计等比例采样设施,提高样品的标准性和信息的有效性。建立国家、省级、市级重点污染源全天在线自主检查网络系统,并与空气、地表水自主监察系统相结合,形成污染源和环境质量有效结合的环境实时监察系统。

3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系统的方案分析

3.1优化相关法律规定

在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下,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成为相互影响和制约的两大问题,而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环境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因此,为了保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系统的影响力能够充分体现出来,就必须持续地对与环境监测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优化,并将其与法律的强硬运行态度相结合,以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性。例如,可以与相应的法律规定相结合,对环境监测系统的工作者资格、设施质量以及监测标准进行全面的监管,并提出相关的标准,从而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标准性。

3.2减少质量管理系统的实施途径

可以根据区域发展特点和方向,将国家和区域两级管理需求整合到一起,形成一个系统,促使其形成一个国家—区域—地方的短期途径管理形式,减少管理的中间环节,促使区域技术中心直接向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部门实施负责,分级进行管理。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质量管理系统的实施方向,还能够以国家级的技术中心为基础,对区域政府提供的环境监测信息资源内容进行研究,并对相关的工作内容进行评价,进而对区域环境监测的正确性和实效性进行评估,确保质量管理系统能够成功应用。同时,能够对区域内的环境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避免监控技术与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

3.3对工作制度实施优化

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在我国,许多环境监测系统都是将国家规定的计量证明和国家实验室提出的标准相结合,来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尽管这些工作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是十分的复杂和烦琐。它不仅要保证监测设施的有效性和监测过程中的科学性,还要保证监测方案和形式的合理性,明确高质量的监测地点。另外,还要保证申请的完整,样本的保存符合标准。在解决了信息来源问题后,需要保证所获得的结论能够为环境质量管理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指导。在工作环境多元化的背景下,对环境监测工作体制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是其发展的关键。一方面,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察管理体系,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灵活的反馈信息体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问题,保证工作的高效开展。

4结束语

所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系统是引导我国朝着可持续发展战略方向发展的重要方案,也是环境能力建设工作的基础,它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与环境问题的实际发展要求相结合,提高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系统的构建,以此来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并结合提高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速度,指导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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