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方侦破假信用卡诈骗案纪实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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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柳州市,一伙由香港、柳州、四川“老板”内外勾结的犯罪团伙,利用假信用卡,实施假消费,20余天时间里提走银行500多万。2008年11月18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主犯钟琳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胡世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4名同案犯黄坚、钟玮、周树强和彭国传领到有期徒刑7年至11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