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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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边立夫

中建八局华西分局安全总监 四川省成都市 610000

摘要: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处罚的力度。但从目前事故处罚的效果来看,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切实发挥事故处罚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作用。建筑业作为最危险的行业之一,已成为所有工矿商贸行业死亡人数最多的行业。为有效减少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但即使在如此严厉的形势下,仍然有一些企业和人员对安全生产不重视,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到位,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反映出事故处罚工作在实践中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预期效果,同时暴露出诸多弊端。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引言

建筑企业为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近年来不断加快项目工程的修建进度,建筑结构形式也愈发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在此基础上,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方法和加强途径进行分析,以期在充分掌握建筑工程基本建设信息的基础上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安全隐患的科学治理,规避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

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与事故特点

1.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

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建造大国,但还不属于建造强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产品性能差、资源消耗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低,尤其是施工安全问题更为突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2016年-2020年我建筑工程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四年涨幅,2020年虽有所下降,但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且处于高位徘徊状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1.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绝大部分是责任事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7-2020年全国发生的70起房屋市政工程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统计,存在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事故63起、死亡258人,分别占总数的90.00%和88.97%;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事故35起、死亡144人,分别占总数的50%和49.66%;存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事故26起、死亡127人,分别占总数的37.14%和43.79%。

2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类型

2.1一般隐患

通常,危害程度小、整改难度低且经发现后可立即排除的隐患为一般隐患,主要包括管理缺陷、施工操作违规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等。管理缺陷的原因大多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管措施未能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并未明确及现场应急响应、处理体系不完善等。施工操作违规行为则主要指施工人员导致的事故隐患,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规范意识薄弱、施工操作失误、机械设备使用不当、违规进入危险场所及未按照规定要求正确佩戴安全防护装置等行为。施工现场安全装备、防护设备设施的缺陷则称之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2.2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多指危险系数高、破坏程度大且需要责令施工操作局部或全面停工的隐患,此类安全隐患大多由外界因素造成,并且施工单位无法进行自主排除,一旦重大隐患爆发则极易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甚至导致人员伤亡现象。一般情况下,造成重大隐患的原因如下:(1)在施工中时常伴随高风险作业项目,如高空作业、电气线路的安装作业等,在开展类似工作时,施工人员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能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安全预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若在施工操作中发生突发事故则会造成人员伤亡问题;(2)对于挡土墙、围墙、基坑、沟槽等需要加强围护支撑结构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操作,导致建筑结构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塌陷或失稳等问题,在没有及时进行相应处理工作后致使建筑结构出现倾斜或倒塌等重大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问题,还会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3)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潜在隐患,也会给建筑工程带来极大影响,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态灾害及气候灾害等引发的安全风险属于不可控风险,但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可通过安全防范措施、防灾减灾等管控措施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不良影响,由此减少项目工程的经济损失。

3基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策略

3.1树立现代化安全防范意识

建筑企业要想顺利完工、切实保障项目工程的经济效益,还应树立正确的项目安全生产管控观念,提高对事故隐患的警惕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予以明确,依照各参建单位的特征及施工范围、项目特性等合理划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安全管控的责任,制定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及施工安全防范体系,切实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各参建单位及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修订完善事故处罚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改进事故处罚立法理念和技术。在事故处罚立法的理念上要掌握处罚与激励的政策平衡。要改变目前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实施处罚的现状,应当采用灵活的、市场导向的、处罚辅以激励为基础的事故处罚理念。通过建立系统、完整的法律法规标准框架体系,规定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应遵守的法律底线和标准,只有在触及底线的前提下,才实施严厉的事故处罚,在事故处罚的具体法规标准上要注重宽严相济。其次,加强对处罚法律依据的合法性审查。对每一个要作出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都要从横纵两方面进行彻底的法律依据的梳理,在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要根据法律本身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以及学理上法律适用的规则等对法律依据进行准确定位;之后再从上下位法的角度对上下位法之间的类似规定进行搜寻,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3.3完善安全监管组织

鉴于建筑施工环境的复杂性,各类设备、材料等类型较多,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相对烦琐,若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疏漏之处,则极易埋下事故隐患、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为了全面保障施工人员及项目工程的安全性,有效管控事故风险、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建筑企业应联合项目监管机构结合下项目工程的建设规模、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监管组织,合理安排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人员,保证数量充足,切实满足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要明确自身监管职责,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和调度工作,加强同各参建单位、不同工种之间的有效沟通,充分发挥出组织协调的作用,保证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尽可能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做好安全防控工作。

结语

市场化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而建筑企业的稳定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支持。在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各参建单位都应提高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意识,重视施工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落实事故隐患及风险因素的防范治理措施,确保事故隐患的彻底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增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以此促进建筑行业同项目管理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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