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及解决思路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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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及解决思路探究

欧秀云

仁化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韶关市 512300

【摘要】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各个城市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不断增多。通常工程项目利益分配过程中会涉及多方利益主体,需要着重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并要将工程款结算纠纷处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这就要总结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原因,制定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最大程度上减少工程款结算纠纷的漏洞,保证各个环节的施工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从而减少合同双方的利益损失。本文从建筑工程活动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入手,展开阐述,针对如何提高解决效果进行全面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款结算纠纷;利益分配

【引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内容比较多,合同管理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因素。一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是没能从新的角度出发,或是具体选用的管理方法比较落后,就会增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率,甚至还会在后续部署工作过程中产生诸多漏洞。为了避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落实工程管理工作期间将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解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将国家现有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依据,缩小纠纷影响范围,提高管控效果,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有序开展。

1建筑工程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

将现阶段建筑工程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情况作为依据进行分析,了解到发生原因比较多,具体包括工程量纠纷、工程违约、建材品质问题、尾款之争等。虽然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速度逐步加快,但是仍然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出现工程款结算纠纷之后,施工建设期间存在诸多隐患,其与工程量纠纷具有较大关联。一旦出现工程量过多或是太少的现象,就会增加偷工减料、施工成本增加等多项问题的发生率。工程违约是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问题,其会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具体表现为工程款结算期间没能按照合同中的各项要求进行操作、现贪污腐败等现象[1]。不仅如此,建材品质问题发生率较大,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增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率。一部分合作方没能按时拨付尾款,长时间拖延,出现暴力讨薪和社会舆论影大等问题,

2解决建筑工程合同工程款阶段纠纷的主要方法

2.1高效应用纷争自治模式

实际开展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解决工作时,一定要有效减少隐藏问题,并要为后续长期工作提供重要保障。通过将纷争自治模式应用其中,通过相关机构出面协调,制定科学合理的自治解决方案。结算期间的双方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实际造成的社会影响,细致对比工程款结算纠纷的所有情况后,不能出现推卸责任的问题。在此期间,法律部门的调停解决作用不能忽视,需要按照相关依据和规章制度落实工作,并依法保障双方利益,最大程度上降低损失。除此之外,纷争自治过程中需要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提高纠纷解决效果,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2.2细致分析事实证据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后,会对各个方面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实际处置期间应将新理念和新方法作为依据进行调整,并要全面掌握纠纷的事实证据,防止引发更多难以处理的问题。因此,不断加强事实证据分析,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借助国家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深层次研究,避免出现伪造证据的问题[2]。比如:如果当事人在工程量方面存在争议,就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作为依据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是没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发生工程量,就要严格按照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具体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确认。针对双方都不能形成结算文件,并没有约定结算方法,依据法律法规不能协商确定而起诉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认事实。

2.3 尊重当事人的约束要求

目前解决工程款结算纠纷问题时有多种方法可以选用,实际落实工作期间应尊重当事人的约束要求。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中对于双方的约束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这样双方在发生纠纷后,严格按照法律要求遵守相应条款。对于合同中法律不承认的条款而言,其不具备法律约束效力,这就要将实际情况作为依据精准判断具体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在解决工程款结算纠纷期间,一部分当事人出现失踪或是失联的现象,就要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使其配合抓捕相关人员;结合当事人经济状况,分析其履约能力进,强制执行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举措。

2.4按照地方计价标准或是方法进行处理

目前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款结算纠纷解决效果,需要将地方计价标准或是方法作为基础性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优化方案,最大程度上降低纠纷发生率[3]。设计变更是影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功能的重要因素,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设计变更问题上经过协商无效,或是意见没能完全统一,就要将地方行政主管机关单位拟定的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作为依据,签订双方工程建设合同,并要在相应的要求下完成工程款结算工作。不仅如此,如果发现招标投标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缺乏一致性,就要在实际处理问题期间将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款结算的标准依据。通过做好这一环节的处理工作,可以为后续提高纠纷处理效果创造条件。

结束语:

综上,建筑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承揽种类合同中非常关键的一种形式,不仅会对最终的利益分配状况造成影响,也与建筑工程整体施工效益具有紧密关联。因此,全面总结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保证实际开展的合同管理工作符合标准要求。

参考文献:

[1]李中.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J].法制博览,2020,No.791(03):127-128.

[2]南莲梅.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及风险防范分析[J].青海交通科技,2019,No.139(04):24-26.

[3]曹真瑜.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9(01):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