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管理与利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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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土地管理与利用

王雪静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辽宁 朝阳122629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应认清土地管理与利用的任务,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与利用的要求,更有力地部署和推进对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工作,各地都制定出了相应的措施。土地管理与利用关系各行各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

关键词:土地;利用;管理  

根据我国当前农村土地资源的发展现状来看,要想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就需要集中在大片土地上展开农业活动,以此来实现机械化农耕,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业的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强化与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应强化执行土地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科学有效规划土地资源,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流程,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实现集约化开发。

一、土地管理与利用的任务

国土资源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十八大的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大胆创新,迎难而上,奋力争先,为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一是落实共同责任,加快构建土地管理工作新格局。明确各级党委对国土资源发展战略、方向和规划的领导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具体责任,健全政府各组成部门共同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体系,落实公众对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优化用地调控,增强土地资源保障发展和促进转型升级的能力。充分有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三是着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降低投入成本,提高改造收益,坚持政府引导,加强市场运作,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加快审批。四是加快确权步伐,抓紧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任务。各级政府必须把此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全面部署,加强统筹,按照先易后难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按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二、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闲置。当前,城乡发展差距较大,迫于生存压力,部分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不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降低了土地利用率,导致土地撂荒问题,土地闲置现象较为严重。

2、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农村土地结构单一,整体布局不合理。同时,利用方式粗放,仅种植简单农产品,附加值较低。部分乡镇过于看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擅自改变农村耕地用途,城乡土地浪费问题严重。

3、耕地保护问题。首先是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执法不严,以致耕地资源严重流失。在土地执法监察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存在以罚款代处罚、单纯补办违法用地手续的问题,纵容了非法占地行为。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中央采取了土地供应紧缩政策,而部分地区片面看重经济发展,将违法用地行为合法化,存在先建设后补办手续的问题,耕地得不到充分保护。其次是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政府仅追求当地经济增长,不惜浪费耕地资源,大范围建设产业园区与开发区。尤其是当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工作出现矛盾时,大多政府机构坚持牺牲农业与农民利益、发展经济的原则,为此后耕地建设埋下了隐患。最后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农民与耕地面积之间矛盾加剧。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基本农田被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资源得不到合理分配,城市化与农村耕地资源发展失衡。

三、强化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措施

1、优化土地利用模式。一方面,各地区应改变自身的土地利用模式。应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引入政治、经济、技术等多种方法,完善规划控制方案,并采用多层建造方法,节约土地使用量,增加土地产值。另一方面应合理配置土地利用结构,确保农用地的平衡性,提高耕地质量。土地利用期间应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土地开发与保护的共同发展,在发挥蔬菜、棉花、粮食等农产品优势的前提下,兼顾其他行业用地需求。同时,还应合理布局耕地与基本农田,调整非耕地的用地范围,重新整理零散用地,科学配置。

2、盘活利用存量用地。一方面,应及时清理供而未用的土地。应进一步明确土地的供应量,期间应根据需求量确定供应量,保持供需合理比例。完善相关法律机制,合理认证闲置地以外的供而未用土地,并根据企业信用度设置合理的预防机制,建立信用名单,避免闲置问题。除此之外,还应控制土地供应规模,采用先推广再租用的形式供应土地,即先将土地租赁给企业,待利用达到标准后,由租赁改为供给,提高企业利用土地的积极性。在处理供而未用土地期间,各级单位应统一调配,且政府机构也应明确各单位职责范围,协调处理,在自然资源部门与发改部门等单位的联合执法下,提升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效率。另一方面,应合理分层布局,提高建设用地的空间效率。政府机构应针对建设用地设立完善的整体规划与多层布局,统一开发利用地表地上空间,挖掘城镇建筑的潜力,在合理增高地上建筑的基础上,充分开发地下空间。除此之外,还应在合理利用平坡的基础上,高效开发缓坡地,建设城镇设施与工业园区,在不占用农用地的基础上,更大程度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必要时还应合理规划农村道路与沟渠用地,促进水林路田村整合用地,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率。

3、强化耕地保护力度。一是做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与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执法监察法规,引入先进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二是细化土地执法标准。当前,部分土地法律的执法履职标准并不明确,无法更好保护执法者。对此,应细化执法标准,确保办案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明确职责范围,确保办案人员无顾虑、投入工作。三是健全执法审查机制与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在行政机关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经过单位法制机构的单独审查,没有经过独立审查或审查后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得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还应健全部门内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有效衔接执法机构与法制机构,明确内部分工,真正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四是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并针对当前执法监察存在的实际问题,组织交流讨论会议,通过真实案例讲解,确保执法人员掌握执法处理方案,做到科学规范执法。

4、实现城乡一体化土地管理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于城乡用地合理化正确的掌握,开展整体性宏观调控。 就用地规模总量以及增量进行控制;实行城市用地增加与农村建筑用地降低的方式;城镇建筑用地中需要包含工矿用地。要是能将很好的实施,需要满足下面工作方式:第一点,中央以及地方政府需要制定和本地相适应的社会发展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农业规划方式等。这些规定需要的根据相应的法定程序来完成, 此项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此项工作实施是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在明确规定之后,不能随意的将其改变。第二是土地用途要有严格的制度。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判,任何人或者是部门不能擅自将土地用途改变。要是出现在这样的情况,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强制性的恢复土地原状,甚至可以收回入地使用权。第四点是制定城乡一体化土地制度,要适时的提出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征用方式,或者是土地整理规定,但是需要注意在此项工作中要保证社会保险、再就业制度与其相协调。

综上所述,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土地资源是非常宝贵的财富,需要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开发与利用,而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是保障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时代发展变化的趋势,来制定土地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增强对土地利用转型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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