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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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问题探讨

刘筛萍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00

摘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实现合理、公平、公正买卖目标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但招投标的进行需要规范且有效的监管作为保障。为切实发挥招投标的价值,不断缩小建筑行业实际营商环境与理想营商环境的差距,本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提出的问题给出一些解决对策,以期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优化招投标交易环境。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建筑市场开放性不断提高、竞争日益激烈,规范招投标工作对营造健康、公正、合理、竞争、法治、规范的市场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且充分发挥招投标的价值,也可以实现竞争与合作机制同国际接轨、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但在努力发挥招投标优越性的同时,也不得忽视招投标过程中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合同管理、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的存在,因此,还需进一步深入探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避免影响招投标价值的实现。

1 建筑工程招投标面临的主要问题

1.1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

招投标过程中一直存在企业无序竞争的现象,特别是在投标报价方面,仍然有企业为了获得中标资格,以低于工程成本的价格进行竞标,一些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格进行投标,低价中标以后,有的通过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降低成本;有的通过设计方案变更等种种理由,要求招标人补签合同、追加投资;有的甚至以延长工期、高价索赔等方式,迫使招标人就范,从而获取利益。这不仅给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留下很大的隐患,也会导致合同纠纷等一系列的问题。

1.2 合同管理问题

招投标中确定最佳中标人,并在招标、投标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施工合同,作为一项准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合同内容复杂、条款多,管理上容易出现不规范行为,且目前相关部门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管不够重视、合同内容审查不严,这就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容易引发矛盾纠纷,造成双方利益受损。

1.3虚假招标问题

招标工作是指在公开招标状态下,通过评委会评审选择最优的投标企业,评审其是否具备招标要求的相关资质,从而确定双方有无进行深度合作的可能。但实际操作中,不乏存在虚假招标问题,即发包人仍按照流程完成各项招投标工作,但是已提前选择好中标单位,招标工作均为形式,走过流程应对外部审核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1]。同时,在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屡禁不止,极少部分招标人员为满足贪欲将泄露招投标信息作为牟利手段,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威胁。

1.4串标围标问题

串标围标是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违法相关法律规定,而且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干扰,也破坏公平竞争机制、毒害社会风气。近年来,随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串标围标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但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随之调整,出现了新的串标围标形式,如抱团投标、内外勾结等,使违法痕迹过于隐蔽,采取传统的监管措施已经难以发现线索,因此,串标围标问题也成为规范实施招投标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细化招投标前期工作,从源头控制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行为

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低价中标占据市场、高价索赔赢取利润现象,应加以重视,招标人在前期工作环节中做好管控,做到从源头控制。

一方面,在前期工作中,招标单位应做足准备,尽量为设计工作预留出充分的时间,以便在完成初步设计后,有时间深化设计方案,形成内容详细、准确的工程招标图纸。二是全面做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关系到报价的准确性。如果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必然会在施工过程被投标人索赔。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依据施工图进行详细编制,做到不缺项、漏项;如招标人没有能力编制的,应委托造价业务水平较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招标人应严格管控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成果。三是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认真细致地评审,特别是对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对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的报价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评委会认为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有效澄清的,则表示其在履约过程中有极大可能牺牲工程质量、安全,取得效益,其次还要重点关注拟中标单位的设计施工方案。如果拟中标人的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问题,如不完整、不科学,此类问题为深化设计、二次设计创造了条件,会导致工程实施阶段设计变更概率高、工程量变更大;一旦发现此类问题,评委会可以要求拟中标单位对此作出澄清说明,避免中标后因施工设计变更相关问题未做出明确、规范、细致、严格的约定,导致工程实施阶段设计、工程量变更过于随意。

2.2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内容审查、加强履约验收

面对招投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从制度与审查方面出发,对合同展开强有力的监管。一方面,应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合同签订环节为例,洽谈、审查、批准三个环节相对独立,但也相互制约,各个岗位应明确职责,并确保合同经过职能部门评审再进入审批环节;合同中不得出现违背国家法律的条款;且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发包人需要对中标单位的法人资格、经营情况、资信、履约能力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同时兼顾自身利益与对方的能力、条件,避免上当;此外,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正、平等原则,合同条款上不得出现歧义、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另一方面,应加强合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专业、客观、保密,应邀请从业时间长、职业素养高的专家对合同内容的审查进行指导,并监督整个审查过程,提高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发现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审查合同格式是否正确,应采用规范的格式文本签约,即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版本,合同上应加盖公司专用章、法人章;此外,还需要认真推敲合同条款,对于主劳务、专业分包、采购、机械租赁等应做出清晰表述,且每项条款的表述上均不得出现用条款制约建筑项目生产经营的情况,尤其是招标人,即使建筑项目质量规格等条件需要依赖投标人,但也应避免在合同中出现对自身主动权产生限制的条款。三是合同签订后,发包人要加强招投标活动后合同履行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施工组织方案,确保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要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后方可施工,维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项目结束后,应当组建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实施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及合同备案情况、违法转包分包、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民工工资支付等相关方面的整体履约评价,并由相关部门落实履约评价机制的应用[2]

2.3 依法认定、处理虚假招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虚假招标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乱象中的代表行为,严重干扰招投标活动秩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对虚假招标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加大打击力度,严防虚假招标行为。

常见的虚假招标行为见表1。在开展招投标活动中,行政监管部门应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查,提高监管力度。其中先明确工程招标范围、条件、法定时限,作为规范依据,引导招投标双方在公平、公正、透明环境下完成交易;且严禁在招标文件中出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并要求评标过程中认真审核投标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关系等,一旦认定有虚假招标行为出现,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汇报,情况严重时暂停招投标工作,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将行为记入到信用档案内,该企业与个人也作为日后的重点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其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决定。

表1 虚假招标行为表现

序号

具体表现

1

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

2

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调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投标人额外补偿。

3

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更改投标文件内容。

4

明示、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

5

采取胁迫、补偿、劝退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使中标人放弃中标。

6

已经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建立活动或已经采购施工材料设备,而后组织招标。

2.4 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串标围标行为

一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异常人员。招投标过程中可以通过投标联系人锁定其所在投标单位,如果出现投标人代表投标单位并非其就职单位,则反映出投标联系人所在单位与实际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也代表着具有较高的串标围标风险。此时可以分析两个单位的雷同性,查找以往投标历史,若发现在不同标段下仍有本次投标联系人的名字,则需要统计出两个单位共同投标联系人出现的次数,并对两个单位之间的联系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查看该投标联系人是否在其他单位的投标历史中出现过,便于挖掘串标围标团伙[3]

二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异常行为。同一投标人中标率过高或过低均为异常。对投标人以往投标历史进行统计与分析,并与互联网数据进行对接,发现中标率过低的投标单位在其注册地有着较高中标率,则可以判断其有“借壳”投标的可能。

三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大数据技术能够高效处理、分析海量数据,结合招投标工作需要,制定规范、统一、标准的大数据应用标准,则可以提高交易数据权属、使用管理效力,以便及时发现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使串标围标无处遁形。

四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体现公正性、公开性,需要随着工作的推进及时公示各项信息,利用大数据对过程数据进行整理,可以提高公示效率;且在互联网上展开交易数据监管与共享,可以与公安系统数据资源联动,在多个平台数据的叠加分析中获得更多、更可靠的线索,快速锁定串标、围标行为,从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智能化监管。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应重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规范招投标工作秩序、开展招投标活动,从而营造良好的市场范围与环境,持续推进招投标的公平、公正、透明进行,加速我国招投标工作模式与国际接轨进程。

参考文献:

[1]赖丙乐,沙新平,徐新宇.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对策[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2(24):60-61.

[2]张笑萍.基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策略研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2(23):113-114.

[3]姚元朝,胡琼静.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J].四川建材,2022,48(11):20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