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郊型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的思考——以黑龙江省友谊县凤林城址保护规划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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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郊型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的思考——以黑龙江省友谊县凤林城址保护规划为例

王璠

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    大遗址是我国文物保护体系当中重要的一部分,是指中国文化遗产中规模特大、文化价值突出的大型文化遗址、遗存和古墓葬。大遗址保护规划在大遗址保护整体工作中属关键性环节。随着国家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保护规划的编制就显得尤为的重要。本文针对当下大遗址保护存在的种种问题,以黑龙江省友谊县凤林城址为例,提出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的思路与框架以及编制要点。并对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为规划的进一步实施提供思路。

[关键词]  城郊型大遗址 保护规划 黑龙江

大遗址是我国近年来从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角度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用于专指中国文化遗产中规模特大、文物价值突出的大型考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1。为了保护本已残缺的文物遗迹,特别是现状人为损毁较为严重的城郊大遗址,需要通过各个遗迹所组成的群体布局来展示遗址的整体价值,大遗址的保护就不仅需要实施单体的文物修复工程,更需编制系统的遗址保护规划。但是我国现状的保护特点却是“重单体、轻整体”的,希望通过本文为城郊大遗址的保护编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一、关于城郊型大遗址

1.大遗址的概念

“大遗址”是在“遗址”基础上提出的一个相对概念,尚无准确的学术定义。大多数学者认为大遗址是专指我国文化遗产中规模大、文物价值高、分布集中的文化遗址。有的学者强调:大遗址还应包括与遗址本体相关联的环境载体,认为大遗址是由古遗址及其相关环境组成。从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实际出发,可以按照大遗址和城市建成区的关系,对大遗址类型进行划分,凤林城址由于地处城市建成区与农村之间,属于城郊型大遗址。

2.城郊型大遗址的特点

1)空间特点:空间范围大,遗址内部环境复杂,保护难度大

从大遗址定义可以看出,空间范围大是大遗址的首要特征,有些城郊型大遗址能达到几平方公里甚至十几平方公里,且遗址大部分面积被林地、耕地所覆盖,长期遭受农耕活动的破坏,大大增加保护的难度。

2)认知特点:人们对遗址的认知度差,保护强度远远不够

相比较城市型遗址与农村型遗址,政府对城郊型遗址的关注度较差,导致有好多遗址目前尚处于无保护状态,伴随着自然灾害与人为的破坏,遗址正在慢慢消失。

3)时间特点:年代久远,原貌保存,是承载丰厚历史信息的珍贵文化遗产

古代聚落和城市的兴衰往往会经历很长的时间,且城郊型遗址地下遗存遭到的破坏相对较小,因此其保存的历史信息十分完整和连续。从历史文化研究的角度来看,城郊型大遗址承载的完整连续的历史信息具有无可估量的文化价值。

二、凤林城址的概况

1.凤林城址概况

凤林城址位于黑龙江省友谊县成富乡凤林村西南约1.4公里处,七星河左岸。城址周长6130米,占地约1136250平方米。是东北三江平原乃至东北亚极边地区目前发现的规模最大、宫城与宫殿出现最早、结构最复杂,且保护最好的汉魏时期城址,为挹娄王城。

从1994年首次对该城址进行发掘,到2000年共计进行了5次发掘、勘探活动,2001年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凤林城址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凤林城址的价值

凤林城址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地区汉魏时期遗址中面积最大的城址,是黑龙江区域汉魏时期遗址的政治核心。有专家称其为“龙江大地第一都”。

凤林城址是黑龙江流域古代民族创造的一大奇迹,彻底否定了三江平原是亘古荒源的“北大荒”这一说法,其对研究满族历史、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的相互关系及其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的变化,都有着重要的价值。它与隔河相望的“炮台山城址(七星祭坛)”应为统一整体,共同成为三江平原早期文明古国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遗存群体中心的首要标志,是中华文明的形象而实在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3.凤林城址保护面临的问题

针对城郊型大遗址的特点以及凤林城址的环境特点,保护规划的编制面临如下几个重要问题:

1)遗址管理措施不到位

凤林城址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用地权属比较复杂,虽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但未能执行。保护经费不足,从2001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十几年中,保护经费屈指可数,这也制约了凤林城址的保护。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市民都不知道凤林城址的所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这些都是山阳故城保护的不利因素。

2)居民生活对凤林城址的破坏

凤林城址位于城乡结合部,目前来看文物行政部门难以触及,这样就造成了行政管理的无序,使得居民生产生活对凤林城址造成了破坏。居民为了生活需要在城墙上建设房屋,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种植经济作物),为了农耕方便刨土开路等。

3)自然水系的破坏

自然破坏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有些时候对人为破坏起到了的催化作用。凤林城址南侧的七星河,每到丰水期由于涨水,距离河面较近的城墙与城壕就会遭到河水的不断冲刷,对遗址本体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现状城址的三城区和四城区南侧部分城墙和城壕已经不见踪迹,所以城址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三、编制思路与框架

1.科学的前期调研

大遗址前期调研应该分为城市空间数据采集与遗址基础文物信息调研。由于凤林城址为城郊型大遗址,不处于城市建设区内,因此相对城市型遗址不需要对其进行城市空间数据的采集。遗址基础文物信息包括了空间分布信息即遗址分布特征信息,如遗址的位置、形状、面积、自然地面标高等;基本属性信息,如遗址名称、所在地、完整性、土地利用情况、现状等;文物内涵信息,如遗址年代、发掘时间,文化层深度,出土文物的种类、编码、图件或图片及研究文字等。由于城郊型大遗址的地理位置往往无法准确描述,因此,引入GPS技术到大遗址基础文物信息的采集与管理当中,可以为大遗址保护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2.系统的专项评估

将专项评估分为价值评估、保存现状评估与综合现状评估。其中价值评估分为历史、科学、文化、社会价值评估。保存现状评估分为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评估以及对现有的保护区划进行评估。综合现状评估则包括遗址保护工作评估、管理现状评估以及研究现状评估。科学、合理的评估分级与分类是构建系统的专项评估的重要基础,能够使得复杂的评估变得高效、有序。以完整性评估为例,通过对凤林城址文物遗迹现状进行分析,对现存文物按照三类进行评价:A类:保存较好,即城墙露出地表0.5米以上,城壕凹入地表0.5米一下;B类:保存一般,即城墙露出地表0.1~0.5米以上,城壕凹入地表0.1~0.5米以下;C类:保存较差,即城墙和城壕地上不可识,或完全损毁。

3.完善的规划体系

通过前期的调研以及专项评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指导精神将规划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指导思想与基本对策、保护区划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各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分期与实施重点。其中专项规划包括了考古与研究规划、展示与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景观环境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以及管理规划。需要强调的是在编制专项规划的过程中应该将遗址的考古研究放在首位,重视遗址本体的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以不破坏遗址真实性、完整性为原则适度的对遗址进行展示。

四、编制要点

1.遗存构成

遗存构成的确定是保护规划编制的前提。凤林城址现场遗址由保存最为完整的七城区和周边八个城区及各城区地表可见的城墙、城壕、马面、半地穴式居住址等地面遗迹,以及各处遗址地下的丰富埋藏和出土于遗址的全部可移动文物(包括陶器、铜器、铁器、骨器、角器、牙器、玉器等)构成。

2.区划划定

保护区划的划定是保护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根据地上遗存和地下埋藏的重要程度、破坏及其他影响因素对保护对象和历史环境可能产生的作用程度,划分规划范围内保护区划,即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根据遗存的具体内容和可能的重要程度,将凤林城址的文物保护范围划分为特别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根据遗存环境和谐和完整的需要,以及可能遗存埋藏范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特别保护区:遗址城垣本体和城壕本体及两侧各5米以内及七城区内全部区域。重点保护区:特别保护区以外,地表城垣遗存内侧墙脚向外至20米处、墙外侧城壕外边界向外至20米处的区域。一般保护区:城垣内特别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全部区域。

3.管理规定与保护措施

根据保护区划的划定,分级制定管理规定,包括文物保护范围管理规定、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地下文物埋藏及调查规定以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的近期措施实施要点。另一方面,则以分项的方式制定保护措施,指导今后的保护工作的实施。包括保护工作、本体保护通则以及分项保护基本措施。管理规定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其主旨是在形成完善的大遗址的保护具体内容,明确保护范围内禁止的活动,以及近期将要开展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数据体系、进行全面信息采集、设立监测制度和系统、按计划实施抢救、保护工程措施。

4.展示利用

遗产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拥有多重价值,当这些信息被人们接纳、吸收后,遗产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以尊重现状、最小干预、展示文化、保护环境、新旧融合、可持续性为展示利用的指导原则。以保护遗产为前提,控制开放强度,展示内容必须依遗产的价值内涵展开。凤林城址本身属于较为脆弱的土遗址,控制展示强度是必须的。规划中未涉及到过多的展示内容,展示主要集中在七城区。这主要是因为七城区不但有较好的展示基础,而且交通较为便利。展示内容主要为遗存城墙展示、模拟展示、复原展示(填补城墙缺口)、植被标识(碎石)展示,并在部分区域恢复历史环境、城内部留出大量空地,仅根据考古调查情况用碎石作出部分城市道路,给人们以大量的遐想空间。

五、规划过程中的思考

保护规划不是独立存在的,如果想使规划顺利的执行下去,遗产得到永续的保存,我们认为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多部门之间协同合作

大遗址保护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需要国家财力的重点支持,也需要考古机构的积极介入和遗址保护科学技术手段的支撑。因此在大遗址保护的过程中多部门纵向和横向的合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水平。具体编制的过程中应积极同其他社会、经济部门的政策相协调,深入研究大遗址空间资源利用和基础设施配置等方面的调控能力,有效发挥规划在保护遗址、引导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2]。这就更需要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也只有这样才能对规划的进一步实施有较为实际的指导意义。

2.提高附近居民保护意识

大遗址的保护工作不能仅靠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其附近居民良好的保护意识。大遗址的保护工作可能给其附近居民带来生活上的不便,因此保护规划工作进行的同时,需要了解当地居民的意愿,在满足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使居民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同时也能使居民成为遗产保护的新生力量。

3.保护规划与其他规划的结合

由于各类规划的出发点不同,编制人员的法律法规的掌控情况不同,保护规划与与其平行的规划存在着直接的相互矛盾,这也是制约遗址保护的因素之一。所以在编制遗产保护规划的时候,必须充分协调和尊重其他规划,并应以这些规划为依据,如国土空间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等。当这些规划与遗产保护发生矛盾的时候,要进行协调,必要时对这些规划进行修编。

六、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凤林城址的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使我们充分了解了大遗址保护任务之艰巨。复杂的现状情况使得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不能只是一家之言,它需要规划者、政府以及公众的多方参与。切实的对遗址进行科学的调研与系统的评估,为大遗址“量身定做”保护规划,才能使大遗址得到真正的保护,在保护的同时,合理的利用,完善管理制度等等,使其适应现代社会。当然,面对多种多样的遗址类型,我们的研究还尚处于摸索阶段,希望通过本文使大遗址乃至文物保护的这个课题得到更多同行的关注,制定出更为完善的编制体系。

参考文献

[1]徐嵩龄.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营:中国的实践与理论进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84-203.

[2]权东计. 论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中的六个关键问题[C].城市规划和科学发展——200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

[3]陈稳亮.基于特性分析的大遗址保护规划策略研究[J].城市建设与发展,2012(6).

[4] 陈同滨.中国大遗址保护规划与技术创新简析.[J].东南文化,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