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账户制发展模式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3-13
/ 2

我国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账户制发展模式探析

姚远

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 30027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纵观世界各国发展状况与趋势不难看出,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从而势必加重养老保险负担 ,给各国财政带来巨大压力,给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新挑战。如何挖掘市场潜力,将个人养老与传统模式相结合,构建三位一体、互相支撑的养老体系,本文将就我国个人养老金制账户制的落成发展展开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发展模式

引言: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制度,与第一、第二支柱共同组成功能互补、制度完备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改革方向。然而发展第三支柱需要民众对其能够有相对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了解他是什么,如何提供服务,百姓如何从中受益,如何规范与保障,是不断推广与完善、奠定第三支柱平稳健康发展的必要路径。

一、个人养老体系的建设

(一)建造统一的第三支柱账户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因此,应立足我过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那么又该如何建立起这一制度,从而实现统一的管理呢?参考已经践行多年的第一、第二支柱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无论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方便个人查看缴费情况及计发养老金等;同样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实行个人账户制,记录单位和个人缴费,同样便于企业和个人掌握年金计缴情况。

根据目前官方发布的信息来看,个人养老金帐户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主要是信息的记录、查询和服务;而个人资金账户主要是用于缴费、购买产品、获取收益以及领取养老金。为便于大家参与个人养老、便捷开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办理,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办理。如果通过商业银行开立,可一次性解决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立。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唯一性,从而实现金融信息的统一监管。这也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的核心所在,统一的信息账户体系有利于人力与社会保障、税务、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协作,同时也有利个人能一次性调取相关数据。但正因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唯一且封闭的,投资产品转换、基金支付和养老金等个人交易必须在投资账户上进行。

(二)个人养老金发展现状

自五年前开始,一些地区作为试点已经率先开展了个人养老的初步尝试。选取的城市和地区均为目前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及开放程度都较高的省市。但从初期的尝试看,撬动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个体对于与现时需要不紧密关联的事物没有迫切的参与意愿;另一方面,个人养老金的红利现象不突出,刺激效益不明显;再者,参与涉及的信息壁垒较多,操作简便性不强。想要真正将个人养老普及至千家万户,一方面要政策下沉,积极宣传、体现利好。另一方面提高个人养老服务的可触达性。第三支柱背靠的是数十万储蓄银行,作为长久以来最受青睐与信任的金融机构,网点分布更广、信誉更高、容易为更广泛的群体所接受。对比其他国家相对成熟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我们可能需要开拓一些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较优质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帐户管理。

二、提高账户投资产品运营的有效性

(一)增加账户投资策略的科学性

首先,产品设计、投资战略和条款的说明应当普及和可比,并减少隐含条件。第二,金融机构应该认真评价个人客户的投资风险,并针对顾客的需要提出投资建议,而这种建议应该体现在方便、简洁和实用性上,以利于个人作出合理的投资决定。最后,引导个人实行长期投资,并给一些经常变更投资策略的人设置程序性障碍,以及必须为变更投资战略缴纳合理的服务费。

(二)产品要满足不同的群体

养老问题是百年大计,涉及到广泛的社会面群体。个人养老产品的设计一方面要体现返利于民的理念,另一方面应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设计更有针对性的产品,以满足所有年龄段、风险承受力对于产品的需求。例如养老保险,具有保障与储蓄双重属性,但收益略低;养老储蓄收益则相对稳定;养老理财目标收益率更高,但同样也具备一定的风险;养老基金则相较于前三者收益和风险都更高一些。

(三)推动个人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

推动个人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需要各个环节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确保金融机构相对充分的利益,是激励他们研发优化养老金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和配套产品的前提;作为各级监管部门要做好尽职监督,不断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查补漏洞,反馈痛点,积极打通养老提供方向上向下的渠道,力求在未来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终身养老金资产管理服务,对整个养老金投资链实施闭环管理,确保养老金资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刺激与引导

个人养老发展在我国尚处于初期阶段,从前景看具有广泛的市场空间,想要进一步扩大影响,提高参与度,或许还需要一些更加灵活和具有吸引力的激励政策。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建立个人养老账户,通过财税和金融等优惠政策引导公众自愿增加养老储蓄,是促进第三支柱养老金发展的重要手段。美国通过个人退休金账户与年金账户互通的方式,为用户提供了自由转换的可能;日本通过个人养老储蓄账户给予个人更多专属税收优惠;瑞士的个人养老账户除能享受税收优惠外,对于养老金服务还能享受超额收益。相较于目前我们采用的递延所得税模式,或许还可摸索出更多具有即时效应和引导力的政策措施,并将配套服务及时完善。

四、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

(一)提高养老金领取方式的灵活性

养老产相对比较普遍的一个特点是需要在满足年龄、时限等特定条件后才可以领取、使用其中的权益资金。这一长期锁定属性,对稳定社会面经济大有裨益,但也可能使一部分人望而却步。如在一些特定情境下,也能够灵活使用个人养老金或许更有助于拓宽参与圈层。例如因病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用,个人可以从个人投资账户提前获得资金。当然,调研审查和制定适当的管理措施是必要的,这些措施必须满足严格的适用条件。

(二)切实保障信息对称,保护合法权益

个人养老产品的推出,相较于其他投资理财产品,关系民生,需要更加稳定和扎实的基础。因此完善个人养老管理,务必做好风险管理评估,全面解释产品潜在风险,明确参与双方的权责利。通过定期披露有关产品经理、管理成本、基金使用情况、风险收入等信息,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相关金融产品养老金功能的透明度。

(三)完善对商业养老资金的监督

个人养老保险应侧重于稳定资产,当前阶段尚不适宜效仿欧美国家的成熟模式,而更应重视风险管理。为此,有必要加强对各种养老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过程的监督,采用适合养老金投资管理的风控机制和监测系统,并严格建立问责制。 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完善白名单制度。各参与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投诉机制,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解决个人养老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结语:第三支柱的发展对个人养老体系来说举足轻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予以高度关注,对现阶段我国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账户发展现状进行更为深入地了解与分析,找寻对应的发展战略,明确社会发展对于我国个人养老领域的实际要求,为其长效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军令,夏兵,兰春玉.我国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账户制发展模式的思考[J].银行家,2022(01):82-84.

[2]李海颜. 专属存款来了 个人养老金产品货架又上新[N]. 北京商报,2022-12-21(007).

[3]杨皖玉,王宇露. 三方机构相继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N]. 中国证券报,2022-12-12(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