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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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调查

李杰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50100

摘  要:“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当前“三农”工作的基本方向。其中,在外拥有务工经历,具备个人能力和先进思想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将成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有力的人才支撑。结果表明,农民工的返乡创业对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返乡意愿受个人特征、社会网络、自我认知和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例如搭建创业信息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畅通贷款融资渠道、合理流转土地资源、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加强基层政府职能服务等,为有效完成乡村振兴任务提供参考。

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流动到城市,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庞大群体,他们通常被称为农民工。农民工作为兼具农民身份和工人性质的特殊群体,具有在城市成为城镇化助力和返回农村成为乡村振兴主体的天然条件,于是农民工成为了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都可以拉拢的重要力量。但是,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协同并进的,拉拢农民工绝不是城乡发展对人力资本的盲目竞争,而是根据农民工群体特点的顺势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创业创新是动能。农业农村部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1120万人,比2020年增加110万人。山东省作为劳务输出大省,拥有超过2300万人的农民工群体,2021年,依托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1万家创业企业,并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园基本覆盖省内农业大县,吸引5万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50万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同时,通过选树“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典型,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展示交流等活动,持续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激情。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民工能够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动能,为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内生动力,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社会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物质支撑。已有的研究证明,农民工返乡创业加速了人才回流,有效提升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对于县域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意义。伴随着农民工回流的不仅有大量经济资本,还有劳务输出地急需的市场信息、先进技术和现代化思想观念,从而打破了制约地方经济增长的要素瓶颈。此外,返乡创业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新产业、新业态创造就近就业机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从返乡创业地点的选择上看,返乡农民工一般都在集镇或县城开展创业活动,这促使资源要素向城镇流动集聚,既带动了农村人口的空间转移和市民化转型,又增加了地区经济总量,有利于加快乡村城镇化。

(一)农民工定义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经过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大量学者围绕这一领域开展了研究,但学术界至今尚未统一“农民工”的概念,较为普遍的学术认知是将农民工分为两类:广义上指在乡镇及周边企业从事非农产业的群体;狭义上指由于生活所迫,从农村到城市务工的群体,他们拥有农村户口但工作地点均在外地城市,且流动性较强。

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已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入新阶段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工群体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将农民工的定义为:在城市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并在城市从事非农生产工作的流动人口即农民工。他们一方面拥有农业户籍,常年在家乡以外地区务工,并以此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制度的限制,加之资源配置和思想观念的不同,使这部分群体长期难以真正融入到城市之中,难以享受城市居民应有的待遇和权利保障。

本文依据现有资料总结合乡村振兴实施,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当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实状况。同时,结合创业理论、城市推拉理论,分析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内在理论逻辑,从个人特征、社会网络、创业环境三个角度分析当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真实动机意愿及影响因素,开展乡野调查,在济南市下辖的10区2县中选取长清区作为目标区域,通过实地访谈,发放问卷,收集当地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一手资料,并且整理和甄别调查问卷有效信息。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意愿现状

(1)个人特征。根据研究分析,济南市长清区返乡农民工个人特征层面的“年龄”、“文化程度”、“外出务工时间”变量对其返乡创业意愿有显著影响,其中年龄、文化程度与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呈现正相关,即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工,其返乡创业意愿越强;外出务工时间变量与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呈现负相关,即农民工外出时间越长,其返乡创业意愿越低。

(2)家庭特征。根据研究分析,济南市长清区返乡农民工家庭特征层面的“家庭总人口”、“家庭总收入”变量对其工返乡创业意愿有显著影响,其中家庭总人口数量与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呈现正相关,家庭总收入与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呈现负相关,即家庭总人口数量越多、家庭总收入越少的农民工其返乡创业意愿越强;家庭特征层面的家庭成员有无村干部对农民工创业意愿不具有显著相关性,即农民工家庭成员是否为村干部与其返乡创业意愿不具有直接影响。

(3)创业环境。根据研究分析,济南市长清区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层面“身边是否有返乡创业的亲戚朋友”、“是否了解返乡创业政策”变量对其返乡创业意愿有显著影响,且都为正相关,即农民工身边返乡创业的亲戚朋友越多、政策知晓度越高,其返乡创业意愿越强。

(三)结论及建议

一是搭建创业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为返乡干实业的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激发出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当下有意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逐渐增多,政府需要加快整合农村创业资源,在农村构建出一个多方合作、城乡联动的创业新模式,通过改善城乡发展规划及创业服务、拓展多样化的信息渠道、划分专项用地建设返乡创业园、拓展“互联网+”创业新模式,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更好优质资源。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应该积极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主动为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信息,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适当税费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适当破产兜底保障,帮助他们依托政策有效降低创业风险,增大创业成功机会。三是畅通贷款融资渠道。从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设置、简化贷款手续几个方面入手缓解创业农民工面临的资金不足问题,打破返乡创业资金、创业项目难题“围墙”;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行部分贷款贴息,对农民工创业贷款提供担保,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与监管,鼓励小微金融机构助力农村发展。四是合理流转土地资源。政府应对土地制定出统一的规范标准,将返乡农民工创业所用的土地纳入进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土地总体开发的利用规划中,更好地对土地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使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的良好运行;着力解决土地流转后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员的稳定就业问题,多措并举,确保农民收入稳定。

作者简介:李杰(出生:1988年10月-),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山东烟台,职务:财务主管,职称:中级经济师,学位:无,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