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与制度政策配给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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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与制度政策配给的研究

许昀   

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云南  昆明   650000

摘要:新经济时代背景下,需要高技能人才高超的专业技术及丰富的经验作为支持,方可满足技术行业自动化与信息化的发展要求,推动社会进步及经济发展。为探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可行性路径,文章分析了终身教育框架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的基本模式,总结出在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时存在的两种培养模式:即企业内部在职在岗提升培训、职业院校系统培养,而后以协同创新为背景,提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的构建路径,并还进一步给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的配合策略,旨在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提供支持与保障,通过充足的高技能人才输出,发挥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价值作用,为行业企业健康发展产生良性驱动,进而助力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成功升级。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在岗提升培训;职业教育培训;政策调控;激励机制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均需要以高技能人才作为支撑,此类人才是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专业理论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且取得对应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高级人才,主要集中于高技术要求岗位。根据职业发展及技能发展的规律,高技能人才具有三个类别:一是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复合技能型人才,三是知识技能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属于具有规划性、目的性且需分步开展的系统工程,应该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产业发展方向就是职业教育培训方向,着力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脱节、高技能人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结合岗位需求,培育出具备良好能力素养的高水平人才,通过人才潜能展现、个人价值发挥,推动行业企业发展,并确保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同步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创新机制,并做好制度政策供给,方能保障高技能人才的队伍的持续输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1.终身教育框架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的基本模式

高技能人才终身职业培养机制一是终身;二是数量庞大质量高;三是市场化。终身培训是目标,数量庞大、质量高是任务,市场化是途径。市场化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尊重市场主体,明晰政府、培训企业(职业学校)、参加培训人员责、权、利,需要三方关系的有效协调,助力高技能人才有效培养。立足终身教育的层面来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可划分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主体的两种培养模式:

1.1企业内部岗位提升培养模式

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养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是由企业吸收具备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员工,充分发挥企业在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根据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专项技能强化训练,提高员工的某项技能,进而将之培养成为高技能人才。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经过基础培训、技能专项培训,通过实践成为技术工人,再通过内部流动及其他专项技能培训,逐步成长为专业型的高技能人才。此种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下,需要以在岗培养机制、人才需求预估机制作为支持。

1.1.1人员需求预估机制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划,分析人才配置需求,统计生产任务完成需要的人才数量。而后,企业应以生产规划为依据引进人才,并结合人才招聘数量的多少,确定提前准备的时间。企业可利用经验分析法,根据以往的生产经验分析人才需求,进而针对性制定人才引进方案,既要调查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又要充分考虑到行业竞争企业的招聘情况,从而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制定。

1.1.2在岗培训机制

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会制定在岗培训机制,企业会根据高技能岗位的理论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要求,确定人才培训的计划和内容,从而确保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的有效满足。企业引进人才后,需要展开企业文化培训、内部规章制度培训,而后结合岗位分工的差异,针对引进人才展开差异化的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在岗培训机制的实施,采取专项培训的方式,提升员工对岗位的适应能力。企业实施在岗培训制度时,可采用企业内培训、企业外培训两种方式,也可推行企业新型和现代学徒制,在快捷化、及时性、针对性的培训过程中,加快员工成长,使之从基础技工逐渐成长为专业高技能人才,并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1.2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此种人才培养模式,需要集合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及市场四个主体的力量,由政府部门出台并拟定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和培养计划,职业院校以此计划为依据负责招生培训,企业根据内部岗位技能要求招聘人才,再通过在岗培训逐步成长,而后在市场及企业双重作用下进行人才流动,技术人才通过多次入职与培训,在技术提升与经验积累后,逐步成长为高技能人才。此种培养模式下,需要多方配合,共同构建主体协作及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两个主要链条。

1.2.1多方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主体协作链

以职业教育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还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及市场的通力配合,进而在多方参与下构建主体协作链。政府部门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数据,立足全国视角分析技术人才需求状况,科学制定高技能人才战略规划,在宏观管理层面培育市场、引导市场、纠正市场失灵,营造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选拨使用、引进聚集政策、机制和环境,在规划指导、政策引导、搭建平台、机制建设和价值导向等方面,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健全多元化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并对人才相关的社会舆论给予正向引导。职业院校则是技术人才入门培养机构,需以政府部门制定的高技能人才战略规划为依据,结合企业对岗位技能要求实施技术人才培养,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充分利用师资、设备等优势,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进而实现官、学、产一体化。作为高技能人才最终利用方的企业,可与职业院校展开合作,共同强化学生的理论实践能力,并在人才引进后实施在岗培训,以此提升人才与岗位要求间的适应性。因企业内部及外部会产生人才流动,从而会形成人力资源流动市场,市场以政府部门所制定的人才战略为基础,进行人力资本需求预测、人力资源定价与人高技能人才供应。

1.2.2多方共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链

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及市场四个主体通过协同配合,共同构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链。除了在岗培训机制与战略规划机制以外,还包含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冠名培养、企业选拔、人才流动等多种类型的机制。其中,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基础的高技能人才战略规划机制制定时,政府部门需要充分考虑到经济发展因素、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因素、人才供应市场因素等多个方面,进而以此规划为目标导向,为职业院校招生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指引。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当中,需要以联合培养机制作为核心,注重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可采用订单式培养、产教结合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标准,共建专业课程及人才评估标准,实现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而产教结合则采用职业院校培养与企业实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选拔机制是根据企业生产发展需求配置高级与初级技术人才的比例,人才流动机制则是指人才成长后在企业内部及不同企业间流动,通过人才价值深入挖掘,实现人力资本价值的不断积累。

2.协同创新背景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的构建路径

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以协同创新作为方向,应立足新时代发展形势及发展背景,通过多方面资源整合及多类型资源要素优化,打造一个适合高技能人才协同培养的有效机制。

2.1展现政府职能价值,建立政策调控机制

在国家创新发展的过程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属于关键环节,需要立足战略层面部署与实施。由于企业、职业院校及其他类型的培养机构,分属不同行业领域,因而需要以政策的宏观调控辅助及相应的措施扶持助力这些培养主体的充分整合。面对我国当前相对薄弱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需要设置体制机制整体改革优化的总目标,并出台配套政策,进而为协同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的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持。为此,要充分展现出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在重视与关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性、可行性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颁布产业引进、科技创新、职业资格认证等相关政策,为社会各界重视高技能人才给予引导,在多部门、多方体协同管理机制科学建立的基础上,构建完善性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平台,营造一个利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制度环境。

2.2依托多样化平台载台、打造资源共享机制

由于高技能人才培养有多个参与主体,且这些主体具备差异化的资源优势。例如,企业掌握丰富的市场信息资源,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及专业性技术人才,而职业院校的资源主要是学习环境及师资团队。因而,需要在政府部门指导下,打造多类型平台载体,通过资源共享机制构建,促进各主体资源整合并增强资源流动的有效性。

2.2.1建立人才培养主平台及实训平台

应以职业院校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有效利用职业院校的基础研究力量、发挥其智力资源优势,增强与企业之间合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应以行业企业为主体,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训基地,并扩大基地服务范围,将在校师生实训、科研合作、企业员工培训等各类项目均纳入基地服务范畴,为高技能人才的多渠道培养创造平台。

2.2.2构建服务、沟通及师资建设平台

需要发挥政府及社会资源优势,建立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或创业园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引进与整合各类院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的资源,以人才培养项目、创业服务项目为载体,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活动的有效落实。在这些平台的基础上,还应创建信息沟通平台、双师培养平台,通过资金、人才、信息多方面整合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充足的资源要素基础。

2.3发挥政策法规约束引导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激励机制建设

2.3.1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及技术评选制度

需要引导社会各界深入认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价值及意义,构建并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制度,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制度之间的衔接,并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纳入重要招聘标准之中。同时,高新技术评选、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时,企业需将高技能人才配置作为重要的评选指标。

2.3.2制定针对性补贴机制

应针对性制定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机制,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补贴制定,对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或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或是针对社会培训机构出台培训及补贴政策,从而增强企业及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2.3.3建立多元经费投入制

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为促进各个培养主体协同作用的最大化展现,提高社会各界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视与扶持,应建立一个覆盖范围广、完善度高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在此过程中,企业具有高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与利用主体双重身份,因而需要通过政策及法律制度的约束性、引导性作用发挥,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方面企业的行为产生限制与规范,并使之发展成为经费投入的关键主体。

2.4调整评价主体及评价标准、科学构建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评价方式,具有提供导向、有效激励、科学诊断等多方面功能,可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多个主体的协同配合提供有力支持。立足协同创新层面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应以评价主体扩充、评价标准优化两个方面作为重点。

2.4.1引入多个评价主体

除了政府部门外,企业、职业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均应享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权,在各方参与的过程中,同步监督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并给予相应指导。由于企业是高技能人才的利用主体,企业需针对培训完成的高技能人才在实际岗位上的状态、表现给予整体性评价分析。同时,还要立足学习者的视角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展开评价,通过了解学习者的感受,调查其需求满意度,进而综合性评判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与成效。

2.4.2科学优化评价标准

应将高技能人才市场需求的满足情况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一方面应以学习者需求满足情况为指标,对其素质能力提升状况展开衡量。另一方面,应详细调查分析劳动力市场上高技能人才供需状况,以用人单位对高技能人才的认可度作为市场需求满足程度的衡量标准。由于高技能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程,因而培养质量评价过程中,需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发展情况、持续状况纳入考量,进而增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及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协同性与适应性。

3.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政策的配合策略

面对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夯实技术人才的技术功底,方可驱动其技能能力的创新发展,发挥出助力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为此,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应从在岗培训机构建设扶持、职业院校统一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三方面着手给予制度政策支持。

3.1鼓励企业内部建设技术培训中心

为支持企业在岗培训有效实施,确保高技能人才能够持续不间断地学习,实现自身技能与时代发展的同步优化,政府部门应引导与支持企业成立专业培训中心,并组织理论知识基础深厚、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针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系统性企业培训教材,进而保障企业高技能人才在岗培训的顺畅实施。同时,应结合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在企业内部筛选专业性的培训讲师,并采用灵活性的方式组织多种类型的技能培训活动,可在企业内部制定与推行职业资格上岗制,结合各个岗位设置对应的岗位任职要求,设定差异化的薪酬福利标准,并且需要针对在岗培训展开常态化考核,进而打造一个利于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环境氛围。

3.2按区域成立归口管理部门

为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顺畅开展,各省应分别成归口管理部门,由此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各类职业院校,应对中央发布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给予全面且深入的分析,并且需要全面调查本区域各行业的高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分析市场上的人力资源关系,并由归口管理部门与辖区内的职业院校共同商讨与拟定各行业技术训练大纲,共同编制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设置人才培养周期,同时还应在双方协同配合下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验收流程的梳理与规范,进而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归口管理部门还要作为职业院校及行业企业合作的媒介,在其引导与支持下,促进校企合作深化开展。

3.3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完善

由于高技能人才的流动需要以人力资源市场作为支持,因而,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应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平台的建立,在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精准统计、高技能人才从业人员数量准确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市场供需情况,并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与实时更新数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高技能人才招聘会,搭建高技能人才与需求企业之间的对接平台,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在每年度末公布高技能人才发展报告,为各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状况的深度了解提供依据。此外,还需要构建高技能人才就业促进体系,提升高技能人才就业咨询服务、技术再培训服务,进而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发展提供支持。

结语: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社会化的工程项目,需要通过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为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提供支持。应在政府、企业、职业院校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下,采用企业内部岗位选拔培养、职业院校培养两个模式培育高技能人才。在此过程中,需要从政策调控、资源共享、有效激励、科学评价四个方面入手,构建匹配性的机制,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实施。同时,还应鼓励企业建设内部技术培训中心,为企业在岗培训提供支持,并按区域成立归口管理部门,统筹管理职业院校,且应大力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完善,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上高技能人才的有效流动,进而通过制度政策科学配给,助力高技能人才的高质量、持续性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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