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管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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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管研究

张健

四川轻工化大学

摘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十三五”以来,尤其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垂改”)以来,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取得了长足发展,监测机构从无到有、监测人员从少到多、监测能力由弱到强,真正实现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初步构建了以驻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重点、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为补充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但与垂改的任务和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基层监测能力建设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不足。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基层;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管

引言

环境监测主要是通过各种科学方法、技术、设备,对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种类与成分、浓度、污染量与面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测定,对环境现状质量进行分析,并发现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环境监测可以通过生物、化学、生化等多种手段来对水、空气、土壤、生物等对象进行综合诊断分析,获得监测地区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现状,是环境治理、监督执法、环境保护政策与规划、环境科研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1.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管的必要性

生态环境监测是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各级监测任务日益加重。以基层监测为例,不仅包含辖区内部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各级监督性监测,还有环境执法与督查、“接诉即办”、污染物减排、应急等各类任务。而系统内机构监测力量相对有限。监测能力与监测需求的不平衡,加重了监测体系运转负荷。这种情况下,将部分监测任务委托给社会化机构承担,确实可以有效化解系统内机构的任务压力。将监测任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社会化机构,并不意味着系统内机构可以做“甩手掌柜”。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第十五条明确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因此,系统内机构不仅要做好自身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更要做好所委托的社会化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出具的全部监测数据“真、准、全”。

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监测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已取得检验检测资质,且具备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三大类基本项目的监测能力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仅开展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常规项目的日常监测或从未开展任何监测工作,在省级、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中,个别县级监测站自取得资质以来未对外出具过任何监测报告;部分县(市、区)虽已成立生态环境监测站,并建成实验室、配备仪器设备、核定人员编制,但未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还有极个别县(市、区)仅有机构和人员,还未建设实验室、未配备任何监测设备。

2.2环境监测的资金投入不足

监测的技术和设施比较落后,仅仅维持着监测站的基本运转,在监测准确性、数据分析等方面存在不足。目前在生态修复方面,大家都着力于污染治理与修复,在环境监测这种长期监管、预测事项重视不够,环境监测人员的专业性不够,甚至某些监测站的人员是经过简单培训的兼职人员、临时人员的情况下,导致监测数据准确性不够、监测设备得不到较好维护,监测数据计算分析简单,无法发挥巨大的作用。

3.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管的问题及建议

3.1区域融合,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

建议借鉴国家监测质量管理分级质控体系思路,依托区域内能力强、水平高的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作为技术指导机构,提升基层系统内机构质量监管工作和社会化机构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管理层面:充分发挥技术指导机构的优势,可采用统一培训的方式对区域内各监测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相关内容的学习,有助于各机构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正确把握;加强对监测规范及方法标准的学习,有助于各机构对监测过程具体要求的准确理解。技术层面:针对监管工作,可根据不同监测方法设计具体的质量监督表,将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等监测过程中易忽视、易出错的关键点列出,供质量监管人员参考使用,既能弥补监管人员能力不足的短板,又能在区域内统一监管要求。针对监测工作,可为具体监测方法设计统一规范的原始记录表,尤其是新发布新变更的方法,供监测人员参考使用,可以有效避免关键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减少试错成本,保证数据质量。

3.2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命脉,监测数据是否全面、准确、客观、真实,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日常监测活动。一要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实现现场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数据综合处理等环境监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在职人员积极参加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确保采样及实验分析人员环境监测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要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和监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有效提升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规范性、权威性。三要强化监测队伍作风建设。县级生态环境监测队伍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恪守监测职业道德,培育“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行业文化,争做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先锋队。

3.3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方案

我国的地域面积十分广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涉及较多的领域,内容繁杂,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了解多种环境监测技术,充分发挥出环境监测中的重要作用。3S技术、5G技术、GPS技术、高分子生物化学技术等多种先进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在检测环境样本时,无需经过额外的处理过程即可了解其来源、污染物含量及种类信息,有效降低了生态环境监测的难度,增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3.4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培养

任何一项事业的开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在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大量投入的时候,环境监测资金可以通过设立多元化的民间投资基金,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从而引导社会资金与政府资金结合,补充监测投入资金,使监测行业进入良好的循环发展。资金投入有保障后,除了用于监测设施的更新外,需要着手开展监测人员培养,在基础专业知识、监测设备维护、数据计算分析等方面建立人才培养方案与体系,同时也要对监测人员岗位进行固定,减少兼职或临时人员,建立监测人员发展、晋升制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有效防治环境污染问题。为了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管理系统,优化生态环境结构,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多资金支持,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同时,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判断出未来的工作发展趋势,做好对于有毒污染物及有机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价值,切实改善国内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詹汝生.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各相关主体之责任[D].深圳大学, 2020.002184.

[2]郭红燕,王璇,刘卓男.我国环境社会服务现状、问题与建议[J].中华环境,2020(05):22-26.

[3]薛亮.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法律与政策“共治”研究[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20(02):107-116+127+45.

[4]罗庆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社会化建设运营初探[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7(05):8-9.

[5]柏仇勇.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与管理体系改革[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7(03):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