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家庭误食曼陀罗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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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家庭误食曼陀罗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调查

任永春 ,段春苗

石嘴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摘要目的 通过此次事件调查,为今后处置曼陀罗等有毒植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积累经验。方法 对患者共同就餐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可疑食物及其原材料进行卫生学调查和分析,同时采集患者血液、尿液标本进行实验室诊断。结果 此次事件患者均食用了自家种的炒“苋菜”,共同就餐2人,中毒2人,其中重症1人;食用多的发病早、病情重,存在剂量反应关系;潜伏期中位数45min;临床症状、体征与曼陀罗中毒符合;实验室检测及形态学证据均指向曼陀罗。结论 此次事件是因误食曼陀罗幼苗引起的食源性疾病。

关键词 曼陀罗;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2021年5月4日16点58分,石嘴山市疾控中心接到辖区一综合医院电话报告,该院接诊疑似食源性疾患2人,其中:“1人在ICU住院治疗,1人在消化内科住院治疗”。石嘴山市疾控中心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患者2人(患者1丈夫,患者2妻子);可疑食物原材料,加工人员及加工过程。

1.2 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版)》进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流行病学调查采用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表,对共同就餐者进行调查,调查可疑食物及可疑致病因子食用史及食用量。制定病例定义,对与2例患者有共同就餐史,且出现相应临床症状的人员开展主动搜索。食品卫生学调查可疑食品来源、加工条件、加工过程、食用情况等。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和食品卫生学调查分析,确定可疑食品餐次及类型。采集可疑食品剩余部分、原材料及患者血液、尿液标本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食物中毒诊断及判定依据GB14983《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WS/T3-1996《曼陀罗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事发地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患者家中共2人,为夫妻关系(患者1丈夫57岁,患者2妻子53岁)。2021年5月4日8时30分患者2人共食早餐后约30分钟,2人陆续出现不同程度中毒及反应。随即患者2妻子自驾车携带患者1丈夫到辖区一综合医院急诊科就诊,经急诊科医生诊疗后初步诊断为急性食物中毒,将男性患者转到ICU治疗,女性患者转到消化内科住院治疗。同时将此情况电话报告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和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后经积极治疗夫妻2人均痊愈,无后遗症。

2.2 患者发病及就诊经过

2021年5月4日早晨8时左右,患者1(丈夫)在家中自制早餐,于8时30分夫妻共同食用,9时10分左右,患者2(妻子)发现患者1丈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唤不醒,神志不清。患者2(妻子)也自觉头晕,恶心,口干。随即扶着患者1(丈夫)自驾车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急诊科。患者1诊疗情况:10时左右到达医院急诊科就诊,行血常规检查: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均未见明显异常;查体:无发热,有嗜睡、烦躁等精神症状。急诊科医生初步诊断食物中毒,给予患者1灌肠、导泻及补液等治疗后,病人病情无明显缓解,遂将其转至ICU治疗。5月4日12时42分入住ICU,入院情况查体,T:36℃,P,74次/分,R:16次/分,BP:134/88mmHg,患者呈嗜睡状,烦躁不安,呼唤可睁眼,问答不切题,查体不合作,记忆力检查不配合。入院诊断为食物中毒,患者1入院后给予积极对症治疗,给予新斯的明间断静脉注射,积极补液、利尿、灌肠等治疗措施,经积极对症治疗后,患者神志清楚、病情平稳,于5月7日9时30分出院。患者2诊疗情况:10时左右到达医院急诊科就诊,行血常规检查: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均未见明显异常;查体:无发热,精神状态尚可,自觉头晕、恶心、口干。急诊科医生初步诊断食物中毒,给与补液等对症治疗,待患者1(丈夫)住院治疗后,12时30分左右,患者2(妻子)因头晕、恶心、口干症状加剧到消化内科住院治疗。5月4日12时45分入住消化科,入院情况:患者2因“头晕、恶心、乏力4小时”入院,入院诊断食物中毒,入院后给子抑酸、保护胃黏膜及补液等对症治疗,经治疗,全身发力、口干明显好转,无明显腹胀、腹痛,无胸闷、气短等不适,于5月6日13时出院。

2.3 流行病学调查

2.3.1 病例定义: 疑似病例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与2名患者有共同就餐史,出现扩瞳、口干等小剂量阿托品样中毒症候群两种及以上症状者,或出现皮肤潮红、烦躁等大剂量阿托品样中毒症候群两种及以上症状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生物样品(血液及血清、尿液)检出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等高于限值者。

2.3.2 病例搜索:对患者居住地周边住户上门调查,在各级医疗机构查看门诊登记、访谈医生,未发现与2名患者有共同就餐史的其他人员就诊。对周边环境调查,整体较清洁,属居民区无化工企业等污染情况。患者所使用的市供自来水,使用共同水源的人群,各医疗机构也未上报类似症状的患者。

2.3.3 就餐史调查: 调查2名患者近3日就餐史,即5月1日8时30分-4日8时30分就餐情况,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2名患者近3日就餐史情况

时间

餐次

就餐食物

就餐地点

5月1日

中餐

未共同就餐,丈夫在家中,妻子参加婚宴

惠农区

晚餐

面条

家中

5月2日

早餐

包子

家中

中餐

妻子土豆牛肉煲仔,丈夫?

银川

晚餐

自述记不清楚,均为家常的包子、面条、米饭等常见食物

家中

5月3日

早餐

中餐

晚餐

5月4日

早餐

牛奶麦片、煮鸡蛋、胡萝卜虾仁包子、清炒“苋菜”

家中

2.3.4 临床症状: 2名患者主要临床症状为头晕乏力、恶心、口干、神志模糊等,具体临床表现分布特征见表2。

表1  2名患者临床表现分布特征

症状

人数/

百分比(%

头晕乏力

2

100

恶心

2

100

口干

2

100

神志模糊

1

50

2.3.5 时间分布: 5月4日9:10~9:20发病2例。

2.3.6 地区分布: 患者为同一家庭成员。

2.3.7 人群特征: 年龄性别分布,53岁1例,57岁1例;男性1例,女性1例。

2.3.8 诊断及治疗: 医院根据患者均有不明“青菜”进食史及血液、尿液标本检测结果,诊断2例为急性食物中毒。

2.4 危险因素分析

2.4.1 中毒因素和可疑餐次分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2名患者均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分析有共同的暴露史;近期2名患者未到过省外其他地区,无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暴露史,从全市各医疗机构主动搜索未发现有类似临床表现的患者,2名患者临床表现主要有头晕、恶心、口干、神志不清等(无发热、腹痛、腹泻、呕吐),血常规检查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均未见明显异常,起病急,由细菌或病毒引起的中毒风险较低,植物或动物性毒素、化学性中毒风险较高;鉴于植物或动物性毒素、化学性中毒特征(发病快),结合临床医生初步诊断存在食物引起中毒的可能,分析推断为与曼陀罗中毒症状相似,提出曼陀罗中毒的假设,并按照曼陀罗中毒潜伏期推算,自患者发病时间推30min-3h,初步判定5月4日早餐为可疑餐次。

2.4.2可疑食品调查分析: 5月4日早餐夫妻2人食用牛奶麦片、煮鸡蛋、胡萝卜虾仁包子过程中2人食用相当,食用清炒“苋菜”(此为市场上买的苋菜种子,在自家院子里种植,8时左右由丈夫采摘并现制),过程中因妻子自觉有苦涩感,仅食用2口,丈夫自觉可口,食用2小碗。根据食用量及发病严重程度,食用清炒“苋菜”多的发病早、病情重,存在剂量反应关系,分析判定清炒“苋菜”为可疑食品。

2.4.3食品卫生学调查: 5月4日早餐清炒“苋菜”制作流程为“苋菜”淘洗干净后,锅中放油、葱、调味品(油盐酱醋等)然后混合炒熟,与日常炒菜方式无明显区别。

2.4.4可疑食品原材料来源: “苋菜”为患者在市场上买的苋菜种子后在自家院子种植,5月4日采摘并清炒进行食用。

2.4.5潜伏期及病程: 潜伏期为40min至50min,潜伏期中位值45min。病程为2~3d,中位值2.5d。

2.5实验室检测

流调现场采集患者所食的可疑餐次的剩余食物胡萝卜虾仁包子和可疑食品“苋菜”原材料及患者血液、尿液共6份标本送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测,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了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等项目检测,检测结果为:

1)2名患者的尿液中均检出莨菪烷生物链。

2)在采集的一份苋菜中发现一颗曼陀罗,经检测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等项目均高于检出值。见表2

表2:标本采集及结果

采样编号

样品名称

检测结果

阿托品

东莨菪碱

山莨菪碱

检测限值

(ng/mL)

报告值

检测限值(ng/ml)

报告值

检测限值

(ng/mL)

报告值

1

包子

2

野菜(曼陀罗)

0.4

10.9

mg/kg

2.29

57.3

mg/kg

1.4

7.0

mg/kg

3

尿液(患者1)

18.9

189.0

μg/L

3.0

30.5μg/L

5.0

50.1

μg/L

4

尿液(患者2)

0.1

1.0μg/L

0.1

1.0μg/L

0.1

1.0μg/L

5

血液(患者1)

0.12

0.3μg/L

0.1

0.3μg/L

6

血液(患者2)

2.6分析

事件中毒患者均食用了伴有可疑食品:清炒“苋菜”食用清炒“苋菜”多的发病早、病情重,存在剂量-反应关系;潜伏期为40min至50min,中位值45min,与曼陀罗中毒潜伏期一致;临床症状、体征与曼陀罗中毒诊断标准符合,与临汾市尧都区及西安未央区报道的曼陀罗中毒临床症状相似1,2;实验室检测及形态学鉴定符合曼陀罗中毒。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病例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实验室检测及形态学鉴定结果,支持此次调查提出的假设,判定本起事件为误食曼陀罗幼苗引起的食源性疾病。

3 结论

该起事件为大武口居民误种植、误食用有毒植物曼陀罗幼苗所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4 讨论

曼陀罗全株有毒, 含多种莨菪烷类生物碱, 其中含量较高的为东莨菪碱、莨菪碱, 还有少量阿托品, 具有阻断M-胆碱反应系统、对抗和麻痹副交感神经的作用3。早期、快速、准确诊断,尽快加快毒物的清除,对症使用解毒剂,是提高抢救成功率和治愈率的关键

4。此次食物中毒事件为居民误把曼陀罗当蔬菜种植、食用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自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以来,石嘴山市已出现多起居民因误食“野菜”、野蘑菇中毒事件,其中因误食曼陀罗幼苗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起。曼陀罗种子的毒性最大,与黑芝麻相似,已有报道将种子误混入黑芝麻5及饮用种子泡药酒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6。因此建议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居民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对不熟识的“野菜”、野蘑菇、野果等不要种植、采摘及食用;居民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及时上报,疾控部门利用流行病学方法调查事故的有关因素,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三方面结果,根据相关诊断标准或规范,研判致病因子、致病食品或污染原因等,及时提出建议措施,为行政部门制定、调整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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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吕鸿鑫,何林,肖海清,王金明.一起家庭误食曼陀罗花引起中毒的案例调查[J].医学动物防制,2019,35(10):1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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