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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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唐小林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畜牧兽医站 四川省遂宁市 629006

摘要:本文基于动物产地检疫的相关概念,对动物产地检疫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随后提出对应的解决对策。通过本文的研究可知,为发挥动物产地检疫的价值,各地区需要合理增加动物产地检疫投入,完善产地检疫基础建设,同时积极健全动物产地检疫的法律政策,加大产地检疫宣传。
关键词:动物;产地检疫;疫病;食品安全

引言:动物产地检疫不仅关系着我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同样影响着市场上动物产品的安全性。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可以保障市场内动物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心健康。但在当前时期,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进展缓慢,检疫效率明显不高,产地检疫中的制约因素较多,导致我国养殖业发展中的安全风险较大,市场中动物产品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一、动物产地检疫相关概述

产地检疫具体指动物在离开养殖区域前,由当地动物卫生管理部门派遣兽医、检疫人员对即将离开产地的动物进行检疫工作。动物检疫是现阶段动物安全监管的核心工作,加强动物产地检疫是从根源上保障动物食品安全,对预防动物疫病传播意义重大。(1)通过有效、规范化的产地检疫工作,相关人员可提前筛查出不符合检疫条件的动物、存在疫病风险的动物,减少疫病传播概率[1]。(2)动物产地检疫杜绝感染动物疫病进入各地区后,同样可预防人感染相关传染性疾病,有利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二、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产地检疫基础建设不到位

产地检疫工作需要依赖于检疫设备、检疫配套设施、专业检疫队伍,但部分地区在产地检疫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少,导致产地检疫工作经费不足,无法引进检疫所需的设备。一些基层检疫站因缺少基础设备所以会通过肉眼观察、临床检查评估动物健康,此种检查方式会使产地检疫结果科学性、准确性不高。比如,动物产地检疫所需的测试剂、检疫实验室、监测设备较少,部分检疫人员只能依赖于书面资料、养殖记录、过往经验分析动物健康,检疫工作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

(二)产地检疫意识薄弱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动物养殖行业的规模逐渐增加,但整体养殖区域分布较广,且规模大小参差不齐。部分养殖户的检疫意识薄弱,在购买动物、销售动物产品时往往会忽视产地检疫工作,没有严格遵守动物出栏检疫规程。从而使得动物养殖管理中的疫病风险增加,还会增加动物疾病病原体的流行概率,威胁到其他动物、人的身体健康,不利于动物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2]

(三)产地检疫法律政策不完善

目前,我国动物产地检疫相关的法律政策尚未完善,使得动物临床检疫中的操作规范性不足,动物产地检疫管理中的法律约束力较弱,影响着产地检疫程序的落实。法律制度的缺失不仅会弱化养殖人员的产地检疫意识,还会使检疫人员、产地检疫监管部门的工作流程缺乏监管,不利于产地检疫的有效落实。

(四)产地检疫监管力度不足

动物产地检疫主体较多,包括当猪、反刍动物、家禽、马、犬、兔等,规模化养殖中常见的产地检疫动物有猪、鸡、牛、兔等。正是由于产地检疫主体多,所涉及的专业程序、疫病防控工作较多,对当地政府、动物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有着较多要求。但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践中,产地检疫工作监管明显不到位,使得产地检疫工作进展缓慢。

三、动物产地检疫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健全动物产地检疫基础设施

相关部门应适当增加动物产地检疫的资金投入,为检疫工作提供所需的基础设施、专业人才。(1)结合动物产地检疫需求,配备所需的试剂、采样设施、检测仪器,建设基础检疫实验室。对于条件允许的地方,还应引进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建设现代化产地检疫系统,用智能监控、科技化检疫分析设备提升动物产地检疫效率,落实动物产地检疫中的监督管理,保障产地检疫质量[3]

(2)增加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合理提高检疫人员待遇,建设高素质的动物产地检疫人才队伍。通过完善检疫人员的福利待遇,各地可引进优秀人才进入动物检疫队伍,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奠定人才基础。与此同时,各地应加大培训,系统的对检疫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岗位培训,使其学习动物产地检疫的专业技能,积累检疫经验。设计培训活动时,还应与时俱进,敢于创新,尝试借助互联网、自媒体平台,拓展检疫人员培训渠道,全方位提高动物产地检疫人员的综合能力。

(二)加大产地检疫宣传指导

为使动物养殖人员积极配合产地检疫工作,还应加大产地检疫的宣传指导。动物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可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渠道,多路径的宣传产地检疫知识,阐述其重要性。宣传过程中还应加入《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政策信息,让养殖人员正确看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自觉进行产地检疫,接受养殖期间的检疫监督工作。

比如相关部门可开通微博、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账号,定期普及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养殖期间防疫的知识,宣传动物产地检疫法律知识,使更多人了解动物产地检疫。

再者,动物产地检疫所涉及的疫病较多,常见疫病有猪瘟、猪肺疫、鸡白痢、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兔黏液瘤病等,不同疫病的临床症状会有较大差异性。定期的宣传、科普可帮助养殖人员及时发现疫病,将动物疫病造成的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及时完善产地检疫法律政策

为增强动物产地检疫中的法律约束力,还应及时完善产地检疫的法律政策,提升动物产地检疫的工作水平。对此,相关部门应基于动物产地现状、基本流程、检疫内容,补充检疫相关的法律条例,用法律本身的权威性转变各责任主体的态度,使其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为我国动物养殖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助力。另外,相关部门还应针对动物产地防疫,制定动物养殖标准、动物产品检疫规范、动物常见疫病防控相关的政策文件,用清晰、规范的政策指导养殖人员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促进畜禽生产、养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产地检疫监管力度

各地区还应加大动物产地检疫监管,监管过程中坚持“分区管理、逐级建档”的基本原则。(1)调查辖区范围内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养殖散户,对养殖主体进行登记备案,详细记录养殖对象、养殖规模、动物数量等信息。随后建立动物养殖档案,动态巡查、监测动物出栏情况,依法监管各养殖主体的疫病防控情况。(2)重视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交流,联合管理本地动物、动物产品流通情况,使防疫监督工作穿插在动物养殖、输送的全过程。

(3)建立动物产地检疫预警体系,定期评估本地区动物疫病的产生风险,建立更完善的管理机制。监管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时,相关部门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打造动物产地疫病的监管网络,定期采集检疫数据,分析疫病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处理,上报上级部门后发布疫病预警通知,并核实辖区内的动物检疫结果,做好后期疫病防控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保障动物卫生监督质量。相关部门还应深入分析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基础建设不到位、检疫意识薄弱、产地检疫法律不健全等现实问题,拟定相应的解决对策。借此用规范化检疫程序、检疫设施,加强产地检疫管理力度,提升动物产地检疫整体质量,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有序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张丹,罗毅,徐正坤.积极落实新《动物防疫法》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J].畜牧业环境, 2021(01):1-6.

[2]李淑琴.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的作用与存在问题[J].今日畜牧兽医,2020(01):16-18.

[3]陶波.试析如何强化基层动物产地检疫提升动物食品安全[J].兽医导刊,202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