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法医学鉴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5-17
/ 2

交通事故的法医学鉴定

吴向群

身份证号码: 44010219690515****

摘 要:在我国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交通事故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由此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鉴定,通过法医技术可以针对现场勘测人员伤亡原因,以及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进行快速检测,为后期的交通事故处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本文主要针对交通事故中的法医学鉴定具体应用进行分析,从而保障交通事故处理更加公平合理,为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关键词: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

引 言

道路交通事故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给当事方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创伤,由此引发一系列民事诉讼。为了确保案件解决公正合理,必须要以法医学鉴定结论作为主要的诉讼依据,除了对受害人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确定之外,还要认定受害人的交通行驶方式,都需要有专业的法医学鉴定,对案件性质和事故责任进行准确判断,因此在交通事故中法医学鉴定十分地重要。

1法医学鉴定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定性分析

法医鉴定主要是利用现代化的专业仪器设备对鉴定对象作出的结论性总结,需要充分运用医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多门知识,对受害人的死亡原因、伤害程度、血型类型等进行快速准确地判断。在交通事故中应用法医学能够及时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状况,从而对事故责任准确划分,避免出现交通事故纠纷问题。

2道路交通事故中法医学鉴定的主要内容

2.1死亡原因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死亡原因比较简单,主要是受害者头部、胸部或腹部遭受巨大创伤,通过全面的法医学尸检报告能够明确具体的死亡问题。例如通过全面的尸体解剖能够明确是否为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而死亡,避免出现被谋害后抛尸伪装成交通意外,也能够判断疾病与车祸在死亡中的影响程度。在对尸检的过程中需要判断内部器官是否有病变或损伤,从而明确事故损伤疾病在死亡过程中的主次关系。

2.2致伤方式推断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交通方式主要根据人体特征进行判断,而人体的特征主要是指在特定类型的交通事故中,人体与特定车辆道路之间发生的典型损伤。例如,机动车驾驶室空间较小、部件较多,有挡风玻璃、方向盘、机械仪表,而还有油门、制动和离合器踏板等,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经常表现为双手及前臂出现应激损伤、胸部方向盘损伤、胸部保险带损伤。摩托车事故由于其开放、高速的特点,缺少安全稳定的防护措施,很容易因为驾驶人员身体向前抛出,出现碾伤或跌伤等情况。非机动车驾驶员很容易因为自行车部件的磕碰而造成会阴部鞍座损伤、大腿内侧鞍座小腿低位保险杠损伤等,这些不同的损伤部位能够为致伤鉴定提供准确的参考,从而明确涉案人员的交通行为。

3明确法医学检验具体方法

3.1衣着检验

对衣着检验能够判断车辆造成损伤的具体情况,人体在受到车辆撞击后因为摩擦的情况,着力部位的表面衣着会出现起毛的问题,起毛、翻转的方向往往能够直接反应人体受力方向。在人体位置相对固定状态下,通过衣着检验可以判断车辆的具体行驶方向,而且衣物受到车辆突起部位摩擦后可能发生纤维断裂,撕裂方向与纤维断端也会反映受力的具体情况,当人体受到轮胎碾压后因为衣物与人体皮肤组织碰撞,出现明显可见的轮胎痕迹,也可以留下车体碰撞散落的碎片、铁锈、油垢等异物,对事故车辆认定、事故过程重建以及事故原因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检验时需要对衣物的痕迹和异物进行肉眼观察,并且利用直尺测量拍照记录,通过放大镜和显微镜对痕迹进行更为细致的观察,还可以对异物成分仔细提取包装并送回实验室检验确认可疑车辆。

3.2尸体检验

按尸检程序对事故中死亡尸体进行检验和解剖。能够快速明确致死原因以及损伤情况,并作出尸检鉴定结论,在尸检中需要注意不仅要仔细检查交通事故致伤原因,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的致死因素。仔细甄别死亡性质,警惕他杀后伪装为交通事故死亡或交通事故损伤后故意杀人行为,车体散落物质在尸体表面也能够快速检验此外尸体表面的各种花纹样轮胎痕迹,对检出肇事车辆认定非常关键。

3.3活体检验

在事故发生后需要对受伤人员的伤情进行检验,明确具体的损伤部位,类型,程度和原因,并根据案件处理的需求作出伤情检验以及劳动能力障碍程度评定,部分案件还可能涉及对驾驶人员受伤人员的精神状态评定,通过对血液酒精浓度检测判断是否饮酒,是否有潜在性疾病,是否出现吸毒等问题,如果遇到案情复杂的,必须与其他专家共同会诊。

4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所有的法医检验都必须依法进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以及有关道路状态等,需要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检验或鉴定,检验或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其次,要对整个案件的全部经过进行准确把握,判断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详细经过,通过对目击者当事人进行询问对整个案件进行准确还原,对车辆鉴定和伤者死者的乘坐位置、可能接触的物体等进行客观准确具体分析,为后续的结论打下坚实基础。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很容易忽略人证和物证的采集,因为很多大型交通事故现场涉及事故车辆较多、事故原因复杂,如果没有法医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勘查必然会造成关键性痕迹物证被消除或者事故现场没有及时保护,也可能导致关键证据丢失。在对交通事故原因进行鉴定时需要由法医人员第一时间进入施工现场,对关键信息资料和线索进行全面收集,避免后期报告不真实的问题。法医必须采用科学严谨的方式,对整个交通事故鉴定进行准确分析,明确事故主要责任人,从而保障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做到科学,与时俱进。

结语:

现代交通事故的发展非常地迅速,对社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某些相似的特征,而每一起具体的案件又有其独特性,所以在法医鉴定中必须要高度重视对经验的总结实践摸索,才能确保对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死亡鉴定的效率全面提高,满足法治社会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邹梦影,李强,黄效宇,等.交通事故伤者成伤机制分析1例[J].法医学杂志,2019,35(3):374-376.

[2]张曼婷,汤丽娟,缪麒,等.两次交通事故致死原因及致伤方式鉴定1例[J].法医学杂志,2020,36(3):411-413.

[3]杨安顺,梁翠芬,龙定峰,等.交通事故致伤方式分析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4,29(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