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IMF与WTO在国际收支平衡上的磋商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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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既为IMF成员方又为WTO成员方在履行IMF的义务时会违反WTO的义务,而履行WTO的义务时又有可能违反IMF的义务,这就构成了一成员方对IMF与WTO的义务交叉冲突;IMF与WTO的磋商机制是必需的,现有的IMF与WTO磋商机削仅具有框架性作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具体个案中对IMF与WTO是否冲突没有解释的权利,只能采取回避的办法;完善IMF与WTO磋商机制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