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把“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作为具体目标提出。这意味着在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中,学校将拥有一定程度的课程自主权,由单纯课程执行者转变为一定意义上的课程创造者和一定范围课程管理者。从总体上看,校本课程“是一种控制权下移的口号。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08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