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从严治档捍卫法律尊严——写在《档案法》颁布十四周年之际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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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在总结实施八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各方面、档案机构及其人员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对各类档案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惩处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与权力作了更明确的规定.明确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处罚权,使更具有操作性和权威性,为我们依法治档增加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