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再生水利用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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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再生水利用浅析

姜军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摘要】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潍坊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发展再生水利用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提升城市水生态的重要途径。潍坊市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和设施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再生水利用得到较快发展。但与先进城市比,在理念、模式、制度创新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本文通过对城区再生水处理和利用现状的调研,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水资源 城市再生水 问题 对策


再生水[1]是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与雨水、海水淡化及跨流域调水等相比,再生水具有使用成本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水源稳定等诸多优势,已成为不少地区解决水资源不足的长远之策。目前,我国已从国家层面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再生水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使用。据统计,2018年全国城市再生水利用量达86亿立方米,是城市年均供水总量的14%,相当于614个西湖的水量,较2006年增加了8倍[2]

一、我市水资源及城区再生水利用现状

(一)我市水资源基本情况

潍坊市是一个极度缺水城市,多年来平均降水量为664.8毫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足300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27.2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可利用量为20.59亿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全市骨干河道有潍河、弥河、白浪河、胶莱河和小清河5条,但这些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源短流急,雨季流量大,枯季流量小甚至断流。重要水源地峡山水库,总库容14.05亿立方米,2019年4月实际库容为4.99亿立方米, 2017年和2018年分别调引长江水和黄河水1.5亿、9300万立米作为补充水源。

(二)城区再生水利用现状

潍坊市城区已建成运行城北、城西、虞河、高新、沙窝、寒亭和坊子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50.5万吨,出水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其中,城北、城西、沙窝三家污水厂达到准地表水Ⅳ类标准。据统计,城北污水处理厂每年向白浪河输入再生水约1700万方,累计达到6000多万方;坊子污水处理厂每天向虞河注入再生水2万多方;高新污水处理厂每天向潍坊发电厂、潍坊特钢集团及浞河输送再生水5万方,用于景观补充水、园林绿化和工业用水等,极大节约了新鲜水,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改善和提升了城市水生态环境。另外,城区建设中水设施19处,总设计规模为2.74万方。目前,再生水年回用量已达到5500万方,回用率提升至36%,远高于国家要求的20%的标准。但是,面对潍坊市水资源长期短缺的状况,应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在城区供水结构中的占比,扩大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和范围,使再生水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再生水推广利用的主要问题

虽然潍坊市的再生水利用起步较早,在实践推广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利于再生水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一)设施布局不完善

城区7座污水厂中只有城北、沙窝、高新和坊子污水厂的出水得到了有效利用,但用于工业生产的水量仅占利用总量的16%。目前,潍坊仅建设了高新污水处理厂到潍坊电厂、高新污水处理厂到潍坊特钢集团两条再生水管道,每年向潍坊电厂供水约800万方,向潍坊特钢集团供水的管道于今年上半年建成通水,但供水量较少,再生水作为工业用水的范围和规模还很小,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企业用水的主要来源还是以公共供水、地表水等水源为主,造成大量新鲜水的“优质劣用”,为推动形成“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良好格局造成了困难。究其原因,最重要制约因素是网管建设滞后,很多工业企业没有条件使用质优价廉的再生水资源。

(二)工作机制缺失

再生水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环保、城管等众多部门。《潍坊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于2011年实施,虽对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项目范围和条件、部门职责等进行了规定,但长期以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多部门协同落实机制,导致规定“形同虚设”,再生水的建设利用受到较大影响,单体中水设施建设基本停滞,城区中水设施多年维持在19座的规模,极大限制了再生水的推广使用。

(三)价格机制不尽合理

目前,潍坊还没有出台再生水价格标准或指导意见,也未将其纳入水资源的价格体系之中。再生水价格还处于依据成本定价和市场谈判阶段,这不仅不利于再生水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再生水市场的培育,也不利用营造推广使用再生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政策体系不完善

潍坊市先后出台了《潍坊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潍坊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并根据形势发展进行了合理修订,但要有效推进城区再生水利用扩面增量,持续健康发展,还必须制定与相之相配套、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制度,如奖励、处罚、工作机制等,构建起从规划、建设到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政策体系,以此推动和保障再生水在更大范围、更大规模上有效利用。

三、推广再生水利用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再生水处理、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再生水应用可能会给企业等带来直接利益,但更多的是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政府应该是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该进一步下大力气,认真调研、合理规划,并通过必要的立法和行政手段贯彻实施再生水利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公众对城市再生水利用的认识

城市再生水利用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仅仅依靠政府或企业是无法完成的。必须通过课本、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让人们了解水环境劣化的现状和危害,增强对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认识,增加公众对再生水的了解,消除公众对再生水的心理障碍,取得社会对再生水利用的共识和支持。比如,新加坡为了更好的节约水资源,推广再生水市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在媒体上做广告,吸引更多的新加坡人接受它[3]

(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规划落实的执行力

目前《潍坊市城区非常规水利用专项规利》已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应聚焦规划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规划落实的执行力。应充分考虑现有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和防洪系统的现状,综合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再生水等水源,考虑城区用水需求和用水结构、水环境质量现状等,制定再生水利用的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保障规划落实落地。同时,还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落实保障机制,明确相关各部门落实规划的责任,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建立更多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示范工程,强化带动和引领,逐步建立系统化的再生水利用网络

在单体中水回用基础上,建立更多城市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加快推广,为实现更大规模再生水利用提供借鉴。要超前规划和布局,与城市发展和其它建设项目统筹考虑、一体推进,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再生水的需求。比如,可考虑通过再生水设施建设,将虞河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引入虞河和高铁片区,解决虞河生态景观补水和高铁片区低质水需求问题,实现优水优用、分质用水;将城西污水处理厂的出水通过工程设施引入小圩河作为生态景观用水,既可提升我市再生水利用率,也将有效改善小圩河的水生态质量。



参考文献:

[1]GB/T 19923-2005,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业用水水质[S].北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5

[2]黄艳. 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促进城市绿色发展[N].中国建设报,2020-05-09

[3]王雪峰.中水回用市场化推广工作的分析与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2013,(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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