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章:法学期刊在法治建设中的“生机效应”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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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性、学术性、高端性是法学期刊的显著物点。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把其他媒介看作是传播法律文化的“形象派”的话,那么,法学学术期刊则是传播法律文化的“抽象派”。这也同时导致前者的受众远远大于后者,于是,有一个疑问似乎不可不提,那就是:既然学术期刊的读者群体只是少数专业人士甚至仅仅是一些关注某领域的精英人士,那么,学术期刊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究竟发挥多大的作用呢?我以为,这样的疑问摆在我们面前,不仅从逻辑上是讲得通的,而且在事实上也是极有可能成立的。综览法学学术期刊现状,可以说绝大多数都以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容纳,这些理论作品由于本身的学术品位与蕴涵的智力成果价值所决定,对它们的检索、阅读、吸收、引用或者评价等作品利用行为,也多属于“贵族消费”而不是“平民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