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税收征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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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税收征管

胡蝶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4



摘要:本文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现状,分析了当前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税收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优化营商环境 征管

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也需要看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落实在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对税务人员的日常征管与风险控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1. “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现状

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地税务局积极探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一,简化程序。各地税务机关进一步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全部取消。目前,按照规定只保留6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事项都是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受理当即办结,切实做到简政放权、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二,加强管理。对纳税人大力推行实名制办税,分行业分片管理;对外来建筑行业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实地核查;对重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等级 C 级以上企业推行网上申报、银行自动扣缴税款,并在网上实行跟踪管理。

三、重视服务。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配足办税设备,优化整合办税厅人员,坚持执行限时办结制度,采取限时办结 + 即时办结,以及预约服务 + 延时服务等有效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人工办税和自助办税服务,使办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持续扩大电子税务局使用覆盖面,目前电子税务局有440项功能,涵盖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行政许可、证明开具、税收减免等多个业务领域,网络办税覆盖面达96%。发布198项“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清单,电子税务局非申报业务办理量占全部业务量的90%。同时,结合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及时把税收优惠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让纳税人应知尽享税收红利。

2020年,税务机关从提高办税效率、简化办税环节、为企业纾困解难等方面不断改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90%以上主要涉税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到70%、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20%。疫情发生后,税务机关已多次延长纳税申报期限,为纳税人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持续为纳税人缓解资金压力,帮助纳税人渡难关。改革让企业享受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迸发更强活力。

  1. “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征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征管工作水平仍需提高。

近年来,随着税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断深入,对税务机关征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基层税务机关仍存在从事征管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岗位职责不清、税务检查过度和税收风险管理不到位并存等问题,不利于税收风险分析与应对。与此同时,新的商业模式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随着无纸化办公的大力推行,各种电子报表和凭证信息容易被删除和修改,给税收征管与稽查工作增添了难度,如出口退税无纸化后,则很难对电子数据进行保存和核查取证,企业一旦出现违规退税、骗税,难以追责,容易造成税款流失。另外,税收征管系统搜集数据具有滞后性和有限性,导致在获取税收信息上不够及时有限,而某些重要的信息属于企业的商业机密,这使得税务机关面临技术与信息双重壁垒。

(二)虚开发票问题突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目前纳税人领用10万元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不再需要事前实地查验。但是犯罪分子却利用这一规定钻空子,通过购买他人身份证,冒名注册登记多家“空壳企业”,专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限额发票,按照新办纳税人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25份、普通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50份满份领用,短时间内集中顶额虚开并非法出售发票后迅速走逃,导致税收流失。更有甚者,利用今年疫情期间湖北省地区个体户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湖北省注册“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税收流失。碰到这类情形,税务机关动态管理难度大,调查取难,查处难度大。

(三)税源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由于基层税务人员有限,管理业户多,特别是对个体户管理数量多,并且工作上要求程序简化、资料少化,尽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使得税收定额核定无法进行一一核查。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经营情况,导致核定销售额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另外,多证合一后,新开业的纳税人大多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经营方式灵活多变,流动性强,如果工商部门督促办证不到位,或者传递资料不及时不完整,电话和地址等信息登记不全,税务机关很难快速找到纳税人,容易形成漏征漏管户。从目前的情况看,漏征漏管的户数呈现上升势头,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款流失。

  1. 新形势下加强日常征管与风险控制的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方面加强税务人员业务培训,让税务人员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和业务知识,在税法、财务会计、行政法律法规等多方面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探索税收征管和风险控制新思路,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老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老带新,以传帮带的方式提高年轻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水平,推动税收工作向前发展。

(二)强化审核监管,防范税收风险。

对企业在新办、变更环节切实做好实名认证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查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办公地、股东等相关登记信息,以保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数据真实可靠,减少“空壳公司”的产生。同时,严格管理发票,加强对风险纳税人的发票发放管理,特别是对纳税信用评价低、税收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以及“一址多照”或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需严格控制其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及领购数量,实时监控其发票开具情况,设置专人实地查验,并监控其发票开具情况,减少虚开发票的风险。

(三)加强数据分析,提高监控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大数据时代,谁能掌握好数据、利用好数据,谁就能提高洞察力,占领制高点。"因此,要利用大数据加快“互联网+ 税务”建设,不断完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将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电子底账系统、海关稽核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细化涉税风险数据、有针对性的识别相关税收风险,提升风险应对的准确性、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对存在明显税收流失、虚开发票等风险,税务人员应当在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及时进行税务检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利用风险管理系统积极进行跨区域协作,及时开展风险应对,避免国家税款流失。有效地将“放管服”改革与税收征管、风险控制进行有机结合,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四)深化多部门协作,加大查处力度。

加快构建税务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平台,打通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如与银行、市场监管部门、统计、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推动行政审批和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对辖区范围内纳税人开展联合检查、联合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格局;与公安、检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建立税务、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快速协作机制,增强联合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大数据分析中触发预警值的企业要立即启动风险应对机制,及时查处偷逃骗税等违法案件,有效防止纳税人虚开发票后走逃或失联、企业违规退骗税造成税款流失的发生。从而实现多部门联合管理的新局面,有效改善税收管理环境,提高管理质量,降低税收管理风险。

参考文献

【1】袁石林,黎明伟.浅谈“放管服”改革税收执法风险及对策———以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为例[J].经济研究参考.2018(47):52-55

【2】刘宏阁,冯广淙.浅析“放管服”背景下的征收管理与风险控制[J].辽宁经济.2018(12):89

【3】丁迎秀.打击和防范“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思考与建议[J].甘肃高师学报.2020(5):14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