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刑法中指挥官责任的构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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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官责任原则是国际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1907年的海牙会议首次正式确立了此原则,其内容在二战后得以扩充,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会议附加议定书Ⅰ》中,并在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以及卢旺达刑事法庭的众多判例中得以发展,最终在1998年《罗马规约》中基本定型。基于国际法上的诸多判例以及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来探讨国际刑法中构建指挥官责任所需具备的三个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