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护理服务”的探讨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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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护理服务”的探讨与思考

张璐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70

摘要: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 + 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网约护士平台有了国家规范。《方案》对护理服务提供主体、护理人员资质以及可提供的服务项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网约护士平台的出现可以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人群行动不便的群体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服务的有效开展过程中同样存在困难与阻碍。文章介绍我国目前“互联网 + 护理服务”的优势所在、分析其发展过程中出现受阻的原因,并对其未来发展进行了讨论与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护理服务”;网约护士

“互联网 +”是利指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各个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业态,激发新活力,打造双方行业共赢的新局面。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增加,失能、高龄、空巢老年人增多,上门护理服务的需求激增。2018年7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将网络医疗做出限制,仅限复诊、仅限有实体医院支撑等机构开展,强调网络诊疗的质控问题。2019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互联网 + 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互联网 + 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方案为“互联网 + 护理服务”指明了方向,也为更好满足患者多元化健康需求提供了新方案。

一、“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过程中所遇困难

最大的困难在于市场价格存在争议。尽管《方案》中对服务的定价给出了指导性的意见,要求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费用约为医院同样项目服务的5-20倍左右,该服务要核算人工成本、耗材,也要计算时间和交通的成本,所以导致整体服务费用较高。高额的服务费用是导致患者对上门护理服务保持观望态度、不愿试水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服务价格过低,医疗机构将没有动力开展这项服务,也会直接导致大多数护士从事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意愿降低,但是如果服务价格过高,会加重患者的医疗负担,降低患者的购买行为,影响“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推行。因此如何解决市场价格的争议,让服务价格控制在双方可接受的范围内,是顺利开展护士上门服务的重要内容。

二、“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未来挑战与思考

面对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医学院校应该加大居家护理服务人才的培养,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的招生数量。李克强总理曾在两会中提出要扩大专业技术招生名额100万人,有代表提出希望能划分一定的比例放在护理相关的专业,来进一步应对我国老龄化背景下,对护理人员的巨大需求。另外二、三级医院可选派经验丰富的护士,对社区经验不足、专科技能不强的基层医院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社区也可以选派护士到二三级医院进修,以提高社护理服务 水平,促进优质护理资源下沉。“网约护士”的准入标准应该适当调整,不应该单纯用年资来作为衡量一个护士护理水平的标准。护理人员的资质与执业年限相关,其护理经验和执业能力也受到所在科室、医院环境以及自身学习能力的影响。因此“网约护士”的资质考核在后续的政策调整中应该细化并调整。

服务费用问题解决与否决定着“互联网+护理服务”能否顺利推行,所以要兼顾护患双方的利益。在政策开展前期,政府应该对“网约护士”价格进行相应的指导定价,促使市场健康成长,在全国推广后,可采用市场调节价。试点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网约护士’服务目录及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应牵头开展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资质、乱收费现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另外,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护理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可以考虑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于家庭困难的患者一定得补助,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对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个新兴行业的诞生,需要实践赋予其活力,再经由实践来检验。“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发展需要多方的努力和不断尝试才能换来市场的认可和业态的良性运行、健康发展。现在的上门护理服务依然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方案》的推行,网约护士逐渐步入规范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助力相关政策的修改与完善,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运行机制,为更多行动不便的人群带来更多的便利,提高公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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