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治理路径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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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治理路径探析

赵胤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与宗教研究所 河南郑州 450002

摘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探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路径不仅是各级政府聚焦的新领域,更成为新一轮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回望千年文明根基的乡村,振兴长期反哺城市的乡村成为从上到下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想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就要把着眼点放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上。现阶段,虽然乡村振兴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乡村发展仍然面临众多问题。如何促进转型期的乡村更加有效地实施乡村治理,明确自己的发展道路,找准发展优势,成为乡村实现振兴的关键。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路径

一、乡村振兴视阈下乡村治理现状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也发生了变化,他们逐渐认识到美丽乡村与自己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建设自己美丽的乡村。乡村社会在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环境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保障。与此同时,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新的现实困境,影响了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其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治理实践中依然存在现实困难。这主要表现在:党员发展机制不够完善。农村党组织党员发展面临困难,党员结构中缺乏新鲜血液,造成党员年龄断层。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影响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结构存在老龄化现象,后备力量不足。相比农村较低的土地收入,城市就业机会多且收入高,大多数年轻人带着干劲和热情,离开农村去城市寻找更好的发展机遇。这就导致农村党员发展后备力量不足,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基层党员老龄化。部分老党员知识结构陈旧,带领乡亲们致富能力存在不足。乡村治理优秀人才不足,缺乏足够多的好带头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进一步有效治理的发展进程。

另一方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体系尚不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尚不够完善。广大农村地区受传统乡村治理结构影响,村民创新思想与主人翁意识不强,习惯了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对基层自治制度不了解,参与度不高。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短板。首先,部分村民的法治意识不强,出现问题先想到找熟人调解,熟人调解不了才会运用法律武器。这就导致基层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中面临具体的实施困难。同时,基层在国家大政方针和法治宣传工作中存在形式单一、通俗程度不够等现象,这导致相关普法成效不高,使村民法治教育不充分,进而缺乏法治意识,难以用法治思维去解决问题。德治基础有待夯实。首先是伴随乡村发展滞后和现代文化的强烈冲击,乡村传统文化陷入了衰落与断层的困局,难以充分发挥以文化人的治理作用。同时,有的村民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利益至上、虚荣攀比等不正之风的影响,传统文化中包含的仁义礼智、忠孝诚信、崇尚和谐等价值观念的道德教化作用逐渐弱化。其次是在传统文化断层的同时,现代乡村文化建设不够充分,无法弥补传统价值断层带来的空缺。由于存在各种现实困难,基层往往对乡村文化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乡村文化资源短缺。很多农村地区,村民没有文化活动,没有娱乐设施,广场舞、唱歌、下棋等文化娱乐活动缺乏组织,村民空闲时间主要靠聊家长里短,打扑克牌,刷手机小视频等方式消遣,长期以往缺乏深度文化涵养,不利于村民素质整体提升,更不利于乡村治理的长远发展。

三、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探析

首先要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要全面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规范设置村党委、村党总支、村党支部,确保标准化规范化,并同步优化村民小组设置。通过组织建设,强化村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民主评议、村务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各类村级组织作用,以此更加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治理实效。其中,最核心的是要选优配强“领头雁”,坚持年轻化、知识化,注重从本村优秀农民工、退伍军人、农村致富能手、网格管理员、返乡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中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推动整体党员素质优化提升。要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村党组织班子结构,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机制,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与效力。要探索推行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能打善战的基层治理队伍。此外,要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第一书记要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做到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工作的“无缝衔接”。

其次要聚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政府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关键,促进集体收益持续增加,是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提高优质服务,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根据山水林田路等资源禀赋,做大做强“一村一品”,大力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特色产业,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投资项目、自主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硬实力”。坚持需求导向,发展休闲旅游经济。在交通、区位、自然、人文条件好的地方,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发展中高端民宿、农耕研学、采摘体验等,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要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坚持用市场经济手段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管好用活村级集体资产,建立集体资产积累机制,做到聚财有术、理财有方,不断做大村级集体经济“蛋糕”。要加大政策项目整合支持力度,以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为抓手,大力引导懂经营管理的市场经济人才“加盟”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要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献计献策,建立分红机制,共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再次要构建村民治理共同体。一是形成有效自治机制。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要在村委会领导下,探索通过定期、持续协商形成类似理事制或法人治理结构的治理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不仅由热心并有能力参与村务协商的内生力量组成,还应由与乡村紧密关联的上级基层组织、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专家、律师等多个第三方外生力量的加盟参与,才能形成内外联动的自治机制。二是提高基层自治意识。要提高各个治理主体的主人翁意识,构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体系,以制度支撑提升治理主体话语权,提高乡村治理的科学化水平。要拓宽民意、利益表达渠道和机制,畅通基层政府和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加强信息公开建设,实现双向互通。

此外,还应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实现乡村治理的完善,要注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就整体而言,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制定的方针政策来进行乡村治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坚定不移推进扶贫战略和促进民生保障不断完善,努力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就重点突破而言,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发展情况不尽相同,采用同步的发展战略可能不适合部分农村的发展状况。因此,在进行乡村治理时要根据不同乡村的发展现状和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贯彻和落实“精准扶贫”政策,通过研究考察因地制宜地规划脱贫方式,只有实现重点突破,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最后,要探索合理调整乡村区划设置,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对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自身“造血”功能欠缺的农村,探索采取合理的村社并入等办法,拓展其经济发展空间;对“空心化”比较严重、治理瓶颈难突破的农村,因地制宜探索可行的措施办法实施“合村并组”,以提高其组织化程度。激活农村人力资源要素,引导乡贤能人及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建立一站式村级社会综合服务站、网格化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增强新时代农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牢牢把握乡村治理这一重中之重。只有实现乡村治理的转型与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推进乡村发展,从而实现乡村振兴,努力缩小城乡差距,进而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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