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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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李新德

桂林市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桂林灵川 541200

摘要:尽管当前全国各地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已逐步建立,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等租后或售后的维护、管理与退出机制仍存在较大的制度缺陷,成为保障性住房健康推进的障碍。因此,将当前的住房保障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立法将保障资格的审核标准、操作办法、运行规则、监督方式和退出机制进行合理设计,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政府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途径

引言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工程,国家近年来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各级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情的住房保障模式,帮助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1住房保障后续管理问题的重要性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提供,包含三种住房类型,分别是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根据自身经济收入、住房面积等情况,向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提出住房保障申请,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通过审核、公示等程序确认保障对象,然后通过摇号才能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这一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为很多困难家庭的“安居”提供了帮助,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另外,保障性住房还可以调节我国住房的供需矛盾,为我国经济的良陛发展提供调和性的作用。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这些重要意义来看,对于住房保障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在保障对象入住后续管理上还比较欠缺,容易产生很多问题,因此找到这些问题并对症下药,对于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有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及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退出环节不完善

如果说资格审查是维护住房保障制度公平的第一关口,那么合理的退出机制就是最后的关口。保障性住房作为一种福利性质很强的政府住房保障机制,是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一种补助,当承租家庭经济状况大大改善,或者违反保障政策、承租对象死亡或者判刑等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及时退出。事实上,部分承租对象普遍存在着申请到保障性住房就等于获得了实物分房,把“公房当成自有住房”。对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年审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违规使用房屋等执行退出时,存在承租家庭“不肯退、退不出”的现象,一部分承租家庭将保障房终身拥有,形成福利固化,即使通过司法途径也很难执行到位。同时,由于目前多数城市还没有建立一套有效、完整的收入申报制度和收入核查体系,少数保障对象在条件超过保障标准后也不愿意退出保障性住房,因此,单纯依靠保障对象主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变动情况,往往难以达到目的。退出环节机制缺失进一步加剧了保障房的供需矛盾,也有违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

2.2住户出行生活难

通常来讲,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多集中于两类。选址选在城镇中心区域。一般情况下,在城镇中心建设起来的保障性住房,大部分是工业园区公租房,或者是城市棚改安置。这一类保障性住房,优点就是较为集中,能够提升施工的效率,让住房快速建成。然而,问题也伴随而生,由于人员的大量聚集,对一些基础设施的需求更为强烈,诸如水电气的需求,以及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这些基础设施的增设并不是说能落成就能落成的,也是要经由一定的过程,而且就算硬件条件到位之后,还有经历一个漫长的软件条件配备的问题,所以也并非一蹴而就之事。一方面是急迫的需求,另一方面却是缓慢的建设进程,矛盾自然会出现,使得最终住进的人员日常生活十分不便,与此同时,交通出行也是困难重重。选址选在城市周边的偏远区域。相较于城市中心区域而言,城市周边偏远区域经济发展较为滞后,人口分布也较为分散,所以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备都较为滞后。在保障性住房建成之后,同样面临着要短时间增设相关公共服务的问题,显然这不是朝夕之间就能完成的,所以必然会给保障性住房人员造成不便。

3针对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途径

3.1建立动态管理体系,严格规范年检与退出程序

加快建立省级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网络手段,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使查询、审批、统计、监督和管理等多环节联动;二要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制度,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在收入标准、居住时限和分阶段租金方面建立明细规则,明确对拒不退出人员的处罚办法,加大惩处力度,直至提请司法介入。

3.2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创新

从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建设情况来看,要有效解决住房保障制度后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要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创新和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能力。住房公积金积累规模的扩大,需要对原有组织模式进行创新。这就要求住房保障制度要从现有架构向金融服务型方面转型,加快住房公积金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三者的融合,主要体现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经济适住房建设以降低住房成本,提高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支付能力,通过立法使住房公积金的收益用于廉租房项目合法化,在保留个人购房贷款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用途。政府相关部门要与大型建筑企业相互合作,就商业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方面进行深入的战略交流和探讨,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支付能力。

3.3建立和谐长效的管理服务机制

加强保障房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是提高承租家庭居住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营造和谐小区的根本要求。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服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持续过程,因此,只有集合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来提供综合性的社会服务管理,更加注重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强化社区服务管理职责,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服务和管理的目的和要求。搭建社区服务管理平台。结合保障房小区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凝聚人心,服务共建和谐”的保障房小区管理理念,通过政府引导,深化和完善保障房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居民利益表达、诉求回应、矛盾调处机制,适时推出针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服务管理机制,使社区成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后期服务管理的主阵地,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努力实现“小区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多部门联动服务管理机制。由政府主导,整合民政、社保、房管、劳动、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畅通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联动服务管理机制,并集中到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如:劳动、民政、社保等部门针对保障房小区住户广泛开展就业培训与指导,民政救济帮扶等;教育、卫生、文化部门解决住户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并通过开展知识讲座、安全文明居住教育、普法教育、感恩教育等活动丰富社区文化,培养小区居民良好的居住习惯和公民意识。

结束语

保障性住房对于民生福祉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为了进一步扩大整体建设规模,保障更多有需要的居民有房可居,并且助推后续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就有必要从上述的几个方面入手,为保障性住房居民有更好的住房体验,并产生更深的归属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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