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产能过剩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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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源头上遏制产能过剩,2009年10月21日国土部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表示对于产能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如果没有取得发改委的同意,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与房地产业息息相关的钢铁、水泥等行业属于重点管制对象。因此,对于产能治理的问题不仅仅是整个宏观经济的话题,同时也对房地产行业起着具体的影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