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在城市治理过程中的作用是有限的,在治理过程中应该广泛吸引第三部门、市场主体参与到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领域。把握好“有为”、“无为”与“不为”之间的度,处理好经营与治理、内涵与外延、目前与长远、发展与公平这几对关系。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6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