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在河流评价中的应用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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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在河流评价中的应用研究

曹正梅1郎子菡2姜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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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青岛266003;2.青岛市第十九中学山东青岛266235

摘要:本文选用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对李村河水质进行评价:2012-2015年,李村河入海口断面水质均为劣V类,未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要求,其中2012年、2014年、2015年综合水质标识指数均大于7.0,属劣Ⅴ类且黑臭级别,2013年属劣Ⅴ类但不黑臭级别。2016年、2017年水质达标,属V类水质。

关键词: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评价;研究

目前,国内环境监测系统对地表水水质评价时多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单因子评价法确定某一断面水质类别时,不能对同一类别水质的断面进行细化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评价时,虽能对同一类水质污染程度进行评价,但又不能明确水质类别。综合污染指数法虽能对某断面污染程度进行评价,但不能说清水质类别、功能区达标等状况。

徐祖信[1]提出了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弥补了单因子和综合评价法存在的不足。它涵盖了综合水质类别、污染程度、功能区是否达标等信息,方法科学、简单,定性、定量评价合理。本文依据2012~2017年李村河入海口的监测数据,运用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对李村河水质进行评价。

1方法简介

1.1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

综合水质标识指数由整数位和三位或四位小数位组成,其结构为:

Iwq=X1.X2X3X4

式中X1.X2由计算获得,其中,X1为河流总体的综合水质类别;X2为综合水质在X1类水质变化区间内所处位置,从而实现在同类水中进行水质优劣比较;X3为参与综合水质评价的水质指标中,劣于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的单项指标个数;X4为综合水质类别与水体功能区类别的比较结果,视综合水质的污染程度,X4为一位或两位有效数字。

1.2综合水质级别的判定

通过综合水质标识指数Iwq的整数位和小数点后第一位(即X1.X2)可以判定综合水质级别,见表1。

表1综合水质级别判定

2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在李村河水质评价中的应用

2.1李村河及监测概况

李村河发源于崂山石门山,流域包括市北区、李沧区部分区域,在李沧区曲戈庄与张村河汇流,干流全长20千米,是市区重要的过城河。入海口断面用于监控李村河入海前的水质。根据《青岛市水功能区划》[7](青政办发[2010]38号),该断面属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地表水Ⅴ类标准。

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2~2017年对李村河入海口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指标。

2.2评价指标的确定

徐祖信等[1-6]指出,影响河流、水库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通常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根据例年来李村河入海口断面水质及污染状况,本文选取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四项指标对李村河水质状况进行评价。

2.3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评价

从X1.X2X3X4看,李村河入海口断面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范围为5.620~9.144,总体属劣V类且黑臭水体。随着对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的加大,2016年、2017年污染明显减轻,水质为V类,水质达标。

根据Spearman秩相关系数法对综合水质标识指数变化趋势检验,秩相关系数为-0.71,未达到Wp(0.05)显著性水平,表明污染程度有所下降。

3结论与建议

李村河作为青岛市区的主要过城河,多年来水质均为劣Ⅴ类且黑臭级别,未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要求。随着对李村河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地不断推进,最近两年李村河污染明显减轻,由多年来的劣V类黑臭水体升至达标。

近年来,随着市委、市政府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的逐步推进,李村河治理成效初步显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及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李村河水质稳定达标工作难度较大。建议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大的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污水管网的铺设范围;加强对河道两岸的环境巡查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减轻因河岸污水汇入对河道的污染;加强汇水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监管,确保污水零外排。

参考文献:

[1]徐祖信.我国河流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评价方法研究[J].同济大学学报,2005,33(4):482-488.

[2]徐祖信.我国河流单因子水质标识指数评价方法研究[J].同济大学学报,2005,33(3):321-325.

[3]胡成,苏丹.综合水质标识指数在浑河水质评价中的应用.生态环境学报,2011,20(1):186-192.

第二作者简介:

曹正梅,(1972年-),女,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环境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