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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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浅析

韩向新

(河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邯郸056001)

摘要:针对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整顿措施。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危害

1概述

会计信息是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

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于企业本身,甚至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虚假的会计信息,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削弱会计的经济管理作用,阻碍经济发展,危害非常严重。

2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2.1会计法制不健全,法制观念薄弱。我国会计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计法规制度的不相协调,法规制度实施不配套,法规体系还不够规范科学等;二是对现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对会计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深入,执法不严等方面。近几年我国虽然制定了不少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与之有关的经济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2.2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阻碍了会计监督。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应当对会计信息失真负有责任,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工资、福利等经济生活命脉掌握在单位领导人手中,会计人员只有唯命是从,这就使得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处于困难境地,扰乱了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约束了会计人员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2.3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和有关部门如财政、税务、银行、工商等对单位实行的国家监督,以及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社会审计,构成了会计监督的整体,共同为社会经济活动服务。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会计人员的配备,不但资格条件达不到要求,而且岗位分工不明确,岗位牵制弱化,从而使内部失控。内部审计受单位领导控制,很难发挥其作用。企业的外部监督,财政、税务、银行、工商对企业监督也往往是片面的监督,不能覆盖全免。近几年来,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会计社会监督体系,尚未能独立承担起“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责任。

2.4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差。有的会计人员不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甚至对于专业知识也达不到要求。业务素质低,缺乏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或是不自觉地违返了国家政策、法规;或是对经济业务不能够进行正常的帐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或是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或是唯上司意志是从,丧失原则,再加上会计人员学习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的信息质量。

2.5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岗位责任不清,内部控制制度不严也是造成信息失真的原因。在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存储的原始记录、计量、确认上都很薄弱,这些基础工作是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信息源。由于企业在管理上的混乱,使得会计核算信息失去了可信度,企业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基础不牢,责任不清,致使企业财产物资账实不符。

3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3.1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从宏观角度看,会计信息的失真可能引起错误的社会经济政策出台,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矛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掩盖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隐患,使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正常运行环境受到破坏,导致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法规与实际状况背离,影响国家的投资决策和财政收入的实现,从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误导经济行为,引发会计信息信任危机。

3.2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科学决策,损害各方利益。对于企业的投资者来说,使微观主体无法掌握实际情况,造成决策失误,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潜在的危机,损害了单位和职工个人利益,特别是直接影响了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收益和债权利益,使信息风险增大,信息成本提高,常出现投资得不到回报,或回报率很低,债权人不能按时收回本息的情形,最终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公众利益,导致企业亏损。

3.3有损会计队伍自身形象。少数会计人员直接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资料,降低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极大地破坏了会计队伍良好形象。

3.4扰乱经济秩序,诱发经济犯罪,削弱了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性。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科学化、制度化,企业秩序混乱。错误的会计信息使国家财力不能有效集中,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也助长了腐败行为,诱发经济犯罪,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使操作人员在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上大打折扣,或者说是在实际操作中降低了执行财经法纪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国家财经法纪的践踏。

4建议与思考

4.1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惩处机制。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完善立法、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环境,国家除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外,还要制定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法规,对其管理方法、管理人员的责任与权力以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惩处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为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此外,还应加强对会计法贯彻执行的检查,建立执法检查制度,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加强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严重违反《会计法》,使会计核算不真实的当事人、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2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必须不断学习、吸取、更新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职业道德使自己成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遵守法纪、清正廉洁能及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为会计信息报告打下良好的基础,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就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并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3改革现行会计队伍管理体制。现行体制下,会计人员与单位领导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难于依法办事,建议实行委派制,是对会计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偿试。它可以摆脱会计与单位负责人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依附与从属关系,增强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办事,正确行使会计职能,提高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实行委派制,可以把会计人员放到市场竞争的氛围中去,这将促使会计人员认真努力工作,更加勤奋地钻研业务、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

4.4加强监督力度。企业内部要建立以内部审计为主的内部监督体系,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发挥对会计信息的内部监督、监管作用。只有让其责、权、利独立,才能真正发挥其监督企业会计系统对外提供和披露及准确的会计信息的作用。

外部监督要在监督范围上、监督内容上应有合理的分工,各司其责。各监督部门应认真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处理好监督检查的交叉、重复和执法疏漏的矛盾,要加快发展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加大财政、税收、审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法,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

4.5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企业领导人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责,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自觉服从监督。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进行新《会计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自觉成为知法守法者;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对全体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员进行新《会计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观念,促使会计信息规范化、真实化,从而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总之,应对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大对会计行业的整顿和建设,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这样,我国的会计工作才能步入正轨,我国的经济建设的秩序才会规范有序,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