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时期的银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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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时期的银行

刘雁

陕西省延安市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西北局革命旧址管理处

1937年10月1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根据国共合作协议,边区流通国民党法币,边区银行不公开,主要经营光华商店,领取国民党经费,组织物资,解决军队和政府的供给。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国共关系破裂,边区银行由财政支付机关转为全面开展银行业务,先后发行过三种各具特色的货币。

1、从属法币的光华商店代价劵。由于国民党政府每月发给八路军60多万的军饷,基本都是10元、5元的主币,辅币十分奇缺,出现邮票找零和打折使用法币的现象,老百姓又不愿意要邮票。为维护法币信誉和方便群众,边区政府授予边区银行于1938年6月,以光华商店的名义发行了2分、5分、1角、2角和5角的光华商店代价劵,规定每十角兑换法币一元,与法币等值使用,同流于边区使用。1940年冬,又增发了7角5分一种。

光华商店代价劵币值稳定,调剂了金融,方便了交易,深受群众拥护,被亲切的称为“光华票”,甚至流入国民党统治区。面值7角5分的光华票,是在边区财政经济陷入困境,不得不依靠多发货币来支持财政,但又不能发主币的紧迫形势下,金融工作者的大胆创举。一张7角5分,两张1元5角,四张就是3元。以辅币的面目出现,解决主币的不足。这种奥妙的面值,在我国货币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反映了革命战争年代,边区金融工作者的智慧的勇气,反映了我党真诚维护统一战线的坚定性和灵活性。

2、独立自主的陕甘宁边区银行币。1941年1月起,国民党政府背信弃义,完全停发了八路军军饷,边区一度面临饿死甚至困死的境地。为了度过难关,边区银行发行独立自主的货币,与法币展开抗衡。是一个国家,两个地区,两种社会制度,两种不同的货币体系。1941年3月边币投放市场,“光华票”逐渐被收回,边币成为边区的本位币。

边币发行中,在指导思想上曾经出现了一些不同认识。在发行数量上,有无限制发行论和保守的发行论。在市场的占领上,有边币独占边区市场和绝对消灭黑市的论点。也有边法币同流的论点。而事实上,边币与法币既要在边区市场上分离,又要在对外贸易商互相联系起立。因此,边区政府一面颁布禁止法币流通的命令,一面又在各地成立货币交换所,从事法币的兑换,使边币的流通范围得到扩大。在边法币的比价上,有落实在比价上还是落实在物价上之争。边区金融工作者,结合边币发行出现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指导了工作,升华了金融理论。这种活跃氛围,自其他根据地是没有的,也为我们今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3、“偷梁换柱”的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卷。1943年6月,国民党胡宗南部准备“闪击”延安,边区对外贸易中断,财政收入锐减。物价波动,通货膨胀,抢购风潮顿起。

1944年5月3日,中共中央任命陈云为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陈云经过调查研究,认为边币受损,如果发新票子,政治影响不好。他建议:以盐业公司发一种流通卷,定价与法币一比一,而与边币一比九,使之在边区境内流通,逐渐收回边币,达到预想程度时,再以新边币收回盐业公司流通劵。这样既可以使边币与法币比价提高到一比一,驱逐法币,又不至于扰乱市面金融。陈云称之为“偷梁换柱”的解决办法。

西北财经办事处接受陈云建议,于1944年5月23日发出《关于发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劵的决议》,指出:“名义上为贸易公司,实际仍由边区银行发行”。要做到以流通劵代替边币在市场流通,而将边币收回到一定程度后再以新边币收回流通劵。由于战争形势发展很快,无暇研究新边币发行,1945年6月1日正式以流通劵为边区本位币。流通劵是以边区贸易公司及其所属支公司财产作为发行基金,并由边区银行给予保证,以及各方面做了充分准备,稳定了金融,达到了预期目的。

结束语

1948年12月1日,西北农民银行与华北银行和北海银行合并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实现了全国货币金融的初步统一。其中只有西北农民银行及其前身陕甘宁边区银行是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演变而成的,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也只有陕甘宁边区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是在又一个党中央所在地的银行,货币发行及其所有金融政策,都体现了当时党的政策主张、经济政策。同时,由于边区所处地位不同,还体现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经济金融政策的变迁和作用。不难看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货币金融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金融从无到有,有小到大发展的全过程;不难看出陕甘宁边区的货币金融是各革命根据地货币金融的先导和模范。可以说,研究陕甘宁边区的每一种货币都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