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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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的探讨

阮镜东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510010

摘要:新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在日常使用中常常会发现有各样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对部分条文的理解和在实际设计使用上一些见解。

关键词:消火栓系统;水泵启泵控制;消防水池;室外消防

1前言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下面简称《消规》),该规范系统性的对消火栓系统的设计作了相应的规定。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下面简称《建规》及《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50045(下面简称《高规》)作了整合及扩充。

本人接下来根据自己对该规范的学习和实践对某些条文作更深层次的探究。

2内容探讨

2.1关于水泵启泵控制,《消规》有专门的一章作为规定,包括由稳压泵压力下降控制主泵启动,水泵出水主管上的压力开关和天面水箱出水管的流量开关自动启动水泵。消防控制中心和水泵房都设置手动启动水泵装置。禁止了破玻按钮直接启动水泵的,改为向消防中心报警,由消防中心确认火情时手动启动消防泵,以免一般居民随意的启动消防水泵。

规范对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没有做太多的描述,我们探讨一下相关的设置原则。压力开关采用高精度、高稳定性能的压力传感器和变送电路,再经专用CPU模块化信号处理技术,实现对介质压力信号的检测、显示、报警和控制信号输出。笔者认为压力开关的启动压力设定可以参照稳压泵的相关规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系统没有设置稳压装置时,压力开关设定值应按比静水压力稍低设计。第二:当系统有设置稳压装置时,《消规》规定,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的在准工作状态时的压力大于该处的静水压,且增加值不应小于0.15MPa。压力开关动作压力应该与稳压系统设计的启动主泵压力相同。压力开关一般可采用电接点压表、压力传感器等

流量开关主要是在水、气、油等介质管路中在线或者插入式安装监控水系统中水流量的大小。在水流量高于或者低于某一个设定点时候触发输出报警信号传递给机组,系统获取信号后即可作出相应的指示动作。《消规》对流量开关的设定原则也没有详细的规定。笔者认为应该设定流量大于某一个值时触发启动消防主泵,但这个值怎么去确定?这里也分两种情况,第一:系统没有设置稳压装置时,应该参考《消规》第5.3.2条规定,流量开关的触发点应该大于系统的泄漏量,并且不小于1L/S,且不能大于一个消火栓的流量,否则消火栓出水时,流量开关无法及时触发。第二:当系统设置稳压装置时,流量开关的触发流量应该大于稳压泵流量。

另外一个问题,是否流量开关或压力开关任何一个触发都启动消防水泵,或者同时触发才启动消防水泵,规范没有明确。当发生,火情时,消火栓出水,流量开关和压力开关都会动作,若某一开关失灵时,另一个开关都能保证及时启动消防主泵,这样消防系统更加可靠。若同时触发才启动消防主泵,系统误动作的几率会更小,但是相对消防安全性不够高。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该应该任一开关触发都启动消防主泵。

《消规》第11.0.2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之前出于对消防泵的保护,防止水泵空转运行,但出于对消防系统安全性的考虑,该条规定不能设置自动停泵功能,若要停泵,应该由有权限人员根据火情手动停泵。

《消规》有好几个条文对于消防水池的设置有规定,并且有不少是强制性的条文。对消防水池的容积的计算有影响除了相关性质的建筑物对应消防用水量及火灾延续时间外,还有其他的一些相关规定。例如第5.1.12.1条,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这一条在《高规》和《建规》里面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消规》把他上升为强制性条文。以下两张图片为自灌式吸水的示意图,图1为卧式泵的自灌式吸水,图2为立式泵的自灌式吸水。启泵的最低水位均只能算到与水泵放气孔平。曾经有人提出,当水灌满多级离心泵的第一级时,水泵就能算自灌式启泵了,这样算的话水池利用率就更加高了,但是,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或国家图集等有相应的规定和说明,所以还是应该按照以下图示的要求计算水池有效容积。

图2立式泵自灌启泵示意图

《消规》第5.1.13.4条,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按照这个规定,若需要提高水池利用效率,建议用以下方式消防水池设置,首先喇叭口宜向下布置,但应该保证喇叭口到池底的距离。其次,应设吸水坑或吸水槽,吸水槽深度应综合考虑喇叭口的布置位置需求。

《消规》第4.3.9.2条,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综上所述,《消规》对保证水池储水的有效容积增加了多方面的规定来确保储水的安全性,大大提高了火灾延续时间内的供水可靠性。

2.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相对于《高规》或《建规》有不同的要求,或者有补充明确的要求。例如,同样要求消防前室设置室内消火栓,但是明确该消火栓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这在《高规》没有明确,但在《建规》相关条文说明里面明确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不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其实《消规》的这个规定更加合理,尤其现在市场上大量的住宅建筑标准层的公共空间并不宽裕,若前室消火栓不计入消火栓数量,这样对消火栓布置有很大的难度。而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与室内其他的消火栓一样配置,并无特殊要求。

《消规》第7.4.12条规定,高层建筑消火栓口处动压不小于0.35MPa,且动压不大于0.5MPa,当动压大于0.7MPa时应设置减压装置。当动压等于0.5MPa时,一般需要两个消防员才能操作消火栓,当动压等于0.7MPa时,一般需要三个消防员才能操作消火栓,所以设计时不建议在动压大于0.7MPa时才减压,应该当动压大于0.5MPa时就设置减压装置。不然减压的区间只有0.35MPa到0.5MPa之间,这样会增加,但却方便了消防员的操作,对灭火更加有利。

2.3对于室外消防措施,《消规》也同样有很多新增的规定。如第5.4.4条,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接合器宜在每栋单体附件就近设置。有人理解是要在每一栋建筑都设置水泵接合器,其实并不需要,这样会增加投资,而且实际上在现场找适合布置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并不容易,如果大量的做水泵接合器,对整个小区的景观影响也是挺大的。这一条文的初衷是某一栋楼发生火灾时,消防员希望在这栋楼附近就能找到水泵接合器,这样的话其实接合扑救面,在每栋楼的附近布置就行,可以是几栋楼合用一个。

第7.3.3条,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所以某些小区并不宜仅利用周边市政消火栓供水,且需关注迁就消防扑救面的布置。

3结语

《消规》填补了多年来没有专门的消火栓规范的空白,而且系统性整理了消火栓系统的规范设计要求,更好的保障了消火栓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也更加的提高了消防队员在火场灭火的成功率和加强了对消防队员的保护。虽还不够完善,部分条文也有商榷的必要,但作为消防设计人员,很高兴有这样一本系统性的规范指导设计。也希望在现在火灾危害越来越大的环境下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5004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