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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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管仓库的管理以及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海关总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办法》将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出口配送型仓库是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是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2)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由出口监管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