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05]12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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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现对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