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表演技能正误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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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表演技能正误谈

王天辉

无论专业艺术还是群众艺术,器乐教师,尤其是萨克斯教师,都有这样的体会:在儿童首次接触一种演奏技巧时,手把手地示范、模仿,比用语言和文字表述要简单、容易许多倍。由于省却了复杂的语言、文字描述,避免了大量的思维和心理活动过程,视觉、听觉、触觉等各种感觉器官共同参与在学习过程之中,因此学习者更少受到诸如紧张、担忧、犹豫不决等不良因素的干扰,从而能用最直接的方式迅速掌握正确的技巧方式。

但感性认知、模仿学习有明显的局限性。在模仿过程中,学习者往往只看到动作的外现性操作方式,而对技巧的概念和要领缺乏理解,对动作的目的和声音结果缺乏感知,对动作的内部感受缺乏真切的体验,因此技巧常常具有无意识和机械化的特点。从长远的发展来说,模仿可以产生匠人,但永远也不能产生艺术家。因此,抹杀或夸大模仿学习作用的认识,都是不正确的。

对器乐表演技能的学习者而言,理性认知学习意味着:(1)学习一种技巧之前或同时,要从根本上了解普遍承认的该种技巧的基本原理、基本要求和动作规范,避免盲目尝试和过多的随意性。如在键盘乐器教材中,像基本音阶、半音阶、琶音的指法之类问题,经过前人几百年探索,已固化为一套广泛认同和使用的系统规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视其存在或随意改变都是不理智的行为;(2)理性认知学习是以学习者对各种表演技巧本质特性和相互联系的自觉学习、发现、概括和巩固为特点的。学习萨克斯表演技能,也要以理论为先导,以思维为中心,以练习为手段,以反馈为制约,既按已知的规律方法自觉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又能从单一技巧的学习中发现该种技巧与其他技巧的共性和普遍规律性,最大限度地实现技能的迁移,避免技能的相互干扰。

美国当代著名学者阿恩海姆指出:“在那些致力于培育自己的感性能力的人中——尤其是艺术家——有不少人对理性采取不信任态度,认为它是艺术的敌人。”在器乐表演技能学习中,理性认知并不总是具有正面性质。尚未形成逻辑思维能力的儿童不喜欢和本能地疏远理性认知。许多儿童很难明白G大调和F大调不同的原因和它们的相互关系,这对成人则是轻而易举的事。反之,成人又很少像孩子一样喜欢在别人面前演奏,因为他们的理性思维总在提醒:千万别丢人现眼!过多的理性认知还可能导致学习者逐渐依赖于“过多的规则”,僵死地看待所谓的“标准方法”,丧失演奏的灵活性和创造性。此外,器乐表演中大量存在的紧张、怯场、失败几乎都和人们“合乎逻辑”的理性思维有关。

在器乐教学中,模糊认知方式同样得到广泛使用。虽然手指的运动一目了然,但仅靠口或靠手指活动不会产生真正的音乐,美妙的声音应该从心里流出来。因此,当辅导老师想让学员把某些乐段演奏得“辉煌”一些时,便借助形象比喻,如旭日东升、霞光万道等来诱导学员产生联想和内部感受,而不仅仅诉诸于外部动作的调节。所谓“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正是模糊认知的真实写照。毕加索说:“当我们发明立体派艺术时,我们并没有发明立体派的意图,仅仅只是具有表达我所感受东西的愿望。”

模糊认知不等于模糊认识,它不是一种缺陷。相反,由于它从根本上激发了演奏者丰富的内部体验,使演奏动作以最合乎自然本能和运动机制的方式进行,因而可以演奏出更具人性味、更加微妙动听的音乐。器乐表演中一切最高级的技巧能力与强烈的艺术魅力和感染力的获得,无不与此有关。

模糊认知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它不能代替任何其他的认知方式。社会学家特丽萨·M·艾曼贝尔认为:“创造性的最高级形式发生在抛弃控制的状态之中。因为,正是在这种状态之中,一个人才能轻而易举地回到心智的直觉领域中来。”因此模糊认知有可能使学习者突破某些条条框框,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实现质的飞跃。但完全无视规则和戒律也有可能使学习者忽视技巧的规范和扎实的训练,使其缺乏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必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