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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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探讨

罗艺

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523073

摘要:住宅供给市场化以来,不仅推动了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形成和发展,也对住宅建筑设计和建筑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结合住宅建筑设计工作中具体的实际问题出发,从当前住宅市场化现状来探讨相关建筑设计规范问题,如对住宅内部功能结构的细化和扩展,对住宅相关概念的理顺和调整,对相关规范条文内容的矛盾和交叉进行分析,对不适应住宅产业化发展问题进行探索等,并提出构建高效规范的建筑设计规范执行体制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住宅;建设;设计规范

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又可以成为都市化或者城镇化,其发展导致了大量的农村人口转变成为城市人口,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一个过程。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的不断优化,带来了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与国民利益相关的重要组成,使其重要性在国民经济层面上逐渐显现。同时对建筑设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各种建筑形式的品质也逐步提高。因此,建筑设计规范越发显现出关键性。

1.我国住宅及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发展

如今,我国住宅建设投资及建设规模显著增长,告别了城镇居民住宅严重短缺的时代。住房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改革,使住宅建设投资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使住宅的建设和住宅市场的形成和快速发展。

(1)在居住面积显著改善的同时,在技术创新和试点、示范工程带动下,我国住宅建设在内在品质上也在逐步提高。住宅功能和环境质量得到普遍提高,多种新的住宅形式并存的局面,“以人为本”的建筑设计理念深入人心,满足着各种类型、各个社会阶层人群的不同需求。住宅的功能空间设计更加合理,“健康”、“绿色”、“环保”,讲求利用自然、回归自然、享受自然的理念,住宅产业化发展提上议事日程。我国建设部提出了建立完善住宅技术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住宅建筑体系,建立完善住宅技术部品体系,建立完善住宅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住宅性能认定体系,以构筑我国住宅产业化框架体系。

(2)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还没有摆脱粗放型的生产方式我国住宅建筑业仍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集成和部件化水平低,科技进步贡献率不高,住宅建设和使用中资源、能源消耗多,环境污染严重。因此必须建立我国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做好编制与修订工作,以完全适应住宅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要求。

2.现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存在的问题

(1)不能适应住宅内部功能空间的发展变化。住宅在在建筑市场化的进程中具有了商品的属性。其使用价值集中表现为满足家庭日常起居的功能要求,它首先表现为住宅空间的功能的加强和扩展。起居室是住宅中最重要的公共活动空间,也是住宅套内的交通枢纽。随着起居室功能的强化,主卧室会客、娱乐、学习空间的现象逐渐弱化。现行《住宅设计规范》对起居室的规定存在几个问题:第一,规范不足以对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判断是否可用;第二,起居室的使用面积很难确定。它与套内的其它功能空间相互渗透,很难准确界定其范围。第三,厨房在住宅中的地位已显得愈来愈重要。厨房中微波炉、电烤箱,洗碗机等新型厨房电气不断增多;电冰箱回归其本身的储物功能进入了厨房,而且容积越来越大,燃气热水器和某些住宅中直饮水设备也多设置于厨房。但我国现行《住宅设计规范》对厨房给出了设计要求存在“开敞式”厨房的使度提出了要求,而忽视了吊柜的作用。规范未能及时面对市场中已经出现的“开敞式”厨房需要解决的防止油烟等问题,造成厨房的实际使用功能相去甚远。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内部功能空间划分更加完备,它们都有其自身的功能特点和特定的空间要求。而我国现行《住宅设计规范》并未对这些新的功能空间给出明确定义和设计要求,使得在设计工作中对这些空间的处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3)住宅相关概念定义不准确,存在严重缺陷。近年来,随着住宅建设的迅猛发展,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有很多不能适应住宅发生的巨大变化,其概念本身定义不够严谨。如现行《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而现行《住宅设计规范》又提出了“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的要求。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对高层住宅的安全疏散问题,条文存在以下“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不能有效改善“单元式高层住宅”的安全疏散问题。在住宅市场中,高层住宅的售价随楼层的增高而提高。如果在十层及以上的黄金楼层,每层采用设置“连通阳台或凹廊”是不能对安全疏散有效,会对住宅的市场价值造成严重影响。对比新旧版本规范,新版规范虽然更为详细,但对待“塔式高层住宅”与“单元式高层住宅”标准问题依然存在。

(4)现行不同层次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内容上存在重复与交叉,不同编制单位间缺乏足够的协调与沟通,表现在一方面,上层标准涉及过多下层标准中非共性技术要求。另一方面,下层标准为追求自身内容的完整性而过多引用上层标准内容。存在有关住宅“防火与疏散”的条文内容与现行建筑防火规范矛盾。主要包括住宅防火构造和住宅安全疏散。

(5)我国现行《住宅设计规范》覆盖面不全,特别是对一系列新型住宅关注不够。仅以“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为由,忽视新形式住宅的特殊性,没有针对当前市场新形式住宅做出及时修订,造成了在设计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无序。现行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对联排式住宅规定存在问题是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套内楼梯的标准、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在规范中没有给相应实质性的要求。

(6)现行《住宅设计规范》不能适应住宅产业化发展。住宅产业化是住宅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是住宅生产方式的产业化。是要用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式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标。住宅标准化体系的建立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保障。而没有系统的尺寸协调,就不可能实现标准化。如我国现行住宅相关模数协调标准就不能适应住宅产业化的要求。模数协调标准的级别偏低、模数协调标准不配套、模数协调标准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强。而住宅产业化要求建立和推广完好的住宅建筑体系。而在我国短时期内不可能彻底淘汰砌体结构体系,砌体结构的综合建设成本比较低,因此应该对砌体结构相关标准做出调整,使其在相当时间内继续发挥作用。

3.完善我国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1)明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建筑法规地位,理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关系

从我国建筑设计规范多种技术标准并存的现状看,不利于规范的统一和完善,为此,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法律地位,从其权威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给予明确,以促进我国住宅建筑标准体系得到合理、有序地发展。

(2)提高设计自由度,实施以性能规定为基础。技术规定为保障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体系

对于建筑规范体系的构建上,既要体现出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特征,又要能够满足建筑物各部位的性能要求,因此,在推动强制性建筑法规和细化评价机制时,一方面要凸显规范体系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另一方面要从“性能规定型”上来优化设计标准体系建设,结合住宅各功能空间的面积指标要求,避免不适合住宅快速发展的问题,推动我国现行建筑设计标准体系的完善。

(3)密切结合设计及使用实际,力戒合法而不合理的设计规范条文

从现行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问题来看,对于“合法不合理”的条文内容,如片面强调增加高层住宅的出口数量,而忽视了住宅本身的私密性与舒适性,针对人员疏散条件,不妨从通道宽度、防烟楼梯,以及提高疏散通道门的防火等级,从而有效保障高层住宅的防火要求。

(4)加大投入,建立与市场化相适应的设计规范编制及管理机制

强化对建筑设计规范模式的研究与变革,从人力、财力上加大投入,提升设计规范标准的编制水平。如优化规范编制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避免规范内容的重复或交叉,并对设计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增强广泛的参与渠道,注重设计规范编制及管理体制能够与市场化发展保持响应。

结语;随着我国住房市场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住宅所承受的功能也被赋予了更多新的内涵。我国的住宅在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方面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根据以上的一些建议,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问题,促进我国住宅建筑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关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探讨_李立昌

(2)剖析住宅建筑设计规范_任丽佳

(3)浅述我国住宅建筑设计与发展方向_罗远翔

(4)试析我国住宅建筑设计规范_朴春园

(5)我国住宅建筑设计的发展方向探索_闫玲玲

(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研究_胡征宇

(7)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研究_柳宝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