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资助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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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资助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喻玲

喻玲(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摘要】目前,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已经越来越多的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资助的范围也在不但扩大,但是资助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大部分高校都在积极地资助,却忽视了资助的合理性,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让贫困生资助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资助的公平性,使学生在受资助的过程中受教育。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大和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深化,贫困大学生也随之大量增加,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优越性,为每一个有资格读大学的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以及促使大学生能安心学业,努力发展自我,能在未来更好的投身到社会建设中去,国家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收费体制改革以来,就不断地尝试和推进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特别是2007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后,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资助的额度和范围.2007年全年资金投入为272.92亿,2008年接近500亿。随着资助规模的日益扩大,接受各类资助的学生占到学生总数的比例已经达到40%以上,因此,资助决策对学校教育所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然而,在现有的资助过程中,科学管理和决策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大部分高校都在积极地资助,却忽视了资助的合理性,没有对资助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及时的评价,从而优化以后的资助行为决策。本文将分析在当前的资助政策体系下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1、当前的资助理念

1.1教育部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意义的解说

引用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对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意义的正式解说如下:“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在教育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为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

1.2学生工作者普遍存在的工作思路

现行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过程,是由学生工作者在具体的资助执行过程中,根据贫困生档案和一些调查进行资助资源的主观分配,同时这种分配并没有受到有力的监督和反馈。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些学生工作者是具有非常大的操作自由度的,在这个前提下,通过我们的访谈了解到,几乎所有的受访者对于资助的意义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了解,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却并没有一种较为科学的方法指导。于是,当他们手中拥有了一项较为可观的资源分配权限时,他们实际上都在按着自己的个人理解和传统的做法在进行。因此这也就成为了目前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

2、当前的资助内容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努力保证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目前,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学生贷款制度;以国家助学奖学金为主的奖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制度;临时困难补助制度;减免学费制度。为保证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按时入学学习,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还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资助。

3、当前的资助管理流程

当前的资助管理流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3.1辅导员主导型

以辅导员掌握的学生贫困信息作为评定经济贫困学生和资助的决策源。这种方式,将导致二种危机,其一为光环效应,即辅导员的主观偏见,辅导员会不自觉的认为经常在其面前出现的学生是合理的受助对象。其二为能力陷阱,即受辅导员自身能力水平有限,而无法实现公平公正合理的资助决策。这种类型的资助模式属于最原始的方式,然而也是目前高校采用最多的方式。就我们访谈的对象中,有超过半数就是采用的这种方式。

3.2班委推荐型

一般情况下,学校在学生工作管理过程中,基于一种默认,即相信班委的能力和道德约束力。在这种前提下,班委应当能充分代表本班学生的意见,能够发现并如实汇报本班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但在经实证的调研分析发现,班委的公信力经常会受到质疑。特别是在面对重要利益时,班委往往成为这一利益的便宜受益者。因此,班委推荐型是不足取的。然而,在实际的访谈情况是,在进行资助决策时,能够考虑进班委意见的高校己经是属于在这项工作中做得不错的类型了。

3.3班会讨论型

班会讨论型从外表上看是民主的形式。但是民主往往被某些有影响力的学生利用。从而使这种民主成为最不民主的代表。因此,这种方式是最不可信的。然而在我们访谈的对象中,有不少的学生工作者认为经由班会讨论的,自然就是合理的。实际上,我们发现,这些学生工作者不自觉地将自己本属的责任进行了转移和推卸。

然而无论是采用以上哪一种形式的资助管理,都没有提及到反馈和评价,更没有对于资助行为过程进行有效的过程控制和绩效监督。

4、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技术局限,现有的资助过程将贫困生界定和资助割裂开来看待,界定的结果往往是一张静态的贫困生档案表。以后的资助都参照这张基本不发生变化的表格进行。现行的经济困难学生界定,主要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生在校时消费行为等进行综合的考虑而定的。总体上来看,大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是被划进了贫困生这一圈子的,客观上,在推进资助体系完善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其意义是不能被抹煞的。但由于界定的任意性和主观性,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很多具体问题。例如应当受资助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资助,不该受资助者往往所得非少,资助往往被人为集中在少数学生身上等等。这种资助价值观,将会不自觉地容忍不公正,必然助长机会主义和投机作风,将给学生的成长带来不良的影响。就现行的经济困难学生管理而言,本文认为尚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4.1不合理的分类方法

现行的经济困难学生分类方法是将贫困学生分成:特别贫困学生和一般贫困学生。然而由于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非常复杂,贫困程度也各不相同,人们可以非常容易在最贫困学生和最不贫困学生二者中作出分辨,但就目前被评为特困生中的相对最不贫困和被评为一般贫困生中相对最贫困的同学之间到底有多少差别,则非常不好分辨。但是,这二者在接受资助的时候,其差别是非常大的。同时,由于界定成本很高等因素,一般来说,贫困生身份一旦定下来,大多是几年都不会改变的。这就更加加剧了这种不合理分类带来的不公平性。

4.2评定过程存在较多问题

4.2.1评定基础不清

调研显示,目前很多高校的助学管理者,对经济资助、学生评价和资助引导意义这三者的关系是模糊不清的。从一些政策上即可见到一斑,例如有高校的资助政策中规定:凡挂课者,不得申请校内生活贷款和助困奖学金;凡受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资助政策等等。这些政策已经变相的将资助和奖励混为一谈,将资助仅当作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特权。

4.2.2评定方法不科学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贫困生评定从评定决策者的角度,有三种主要类型:辅导员主导型、班委推荐型和班会讨论型。辅导员主导型容易出现光环效应和陷入能力陷阱。班委推荐型是比较合适的,但也会受少数人意志控制,公正性不能保障。班会讨论型容易出现乐队效应,会被少数“声音大的”影响,从而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4.2.3评定不能及时反映变化

目前的贫困生界定工作一般是在新生入学后不久开始开展的,一旦评定下来,则很少再会改动,以后的资助都以此为标准。在此范围内的学生才有资格享受各类资助。而不在此范围内的学生则基本上没有任何机会接受资助。于是进入贫困生清单被认为是拿到了受资助资格的船票。很显然,随着时间的变化,和资助工作的推进,学生的贫困情况是在发生变化的,而目前的评定方法,并不能对这种变化有应对的办法。

4.2.4没有考虑资助对困难程度的影响

事实上,学生家庭的贫困程度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是少数,而最重要的一种因素是资助对困难程度的影响,由于人的认知能力所限,在一个较大范围内进行主观平衡是非常难以达到的。正因为如此,管理者才很容易陷入光环效应。因此,即使管理者主观上注意到了以往的资助应该影响到下一次资助的决策,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却没有能力实现这种最优化,同时多见的一种情况是在每次资助决策时,拿出来对照的贫困生清单是相同的。对于这些贫困生己经接受的资助情况并没有被重视和考虑进去。

5、解决问题的对策

5.1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二重性

确定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本质非常重要,是整个资助管理过程的基础。本文认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二重性:首先,资助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教育公平性。使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爱护,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其次,资助应当有利于促进和鼓励学生的成长。从经济学角度理解资助,可以看作是对受助学生的一种投资,而学生的成长和其未来对社会、国家的回馈即可视作是投资回报。因此,从关注投资效果的角度出发,资助必然应当向鼓励和保障优秀学生发展倾斜。资助的二重性既统一又矛盾,如何具体把握是关键。

5.2当前主要的资助形式和资助定位

根据公平性资助和发展性资助这二种类别进行分类,保障公平性的资助实质上是目前资助的主体部分,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生活贷款有一定的重复性,故在有的高校已经逐渐取消了校内生活贷款,这也将是一种趋势。学费减免和特困补助是二项无偿性给予的,也是保障公平性资助中不太受人关注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因此,本文的建议是应当尽可能严格地控制这二类资助,学费减免可以逐步取消,而用贷款的形式来保障学生需要。特困资助应当取消其中节假日批量补助的方式,而只针对偶发性的临时经济困难。同时可以考虑加入保险机制来共同防范临时性的偶发困难。如此,可解决大部分因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不好确定比较而造成的问题。总的思路是把原来直接赠予的钱变成借贷关系。凡是属于保障公平性的资助都应该适用这一原则。同时另一方面,应该加大奖学金的力度和广度。通过经济手段承认和肯定学生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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