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止国外污染转移的现状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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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防止国外污染转移的现状与对策

王红梅

双维伊士曼纤维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09

摘要:在当前的国际贸易发展中,跨国转移污染是很常见的现象,主要指的是别国由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我国的环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发达国家对中国输出大量污染,主要形式有向我国出口废弃物、污染行业输出等,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国的环境,影响我国人民健康,因此,本文围绕着国外污染转移的现状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应对的措施。

关键词:污染转移;现状;对策;防止

1概述

对我国而言,跨国污染主要来自于一些发达国家,这些发达国家通过向我国出口废弃物、被污染的产品及设备、把污染行业转移到中国等方式进行污染的转移。究其根本,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和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污染转移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并且我国关于防止国外污染转移的法律还不够健全,导致国外污染转移现象严重。为了防止我国继续成为发达国家转移污染的场所,对防止污染转移的措施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2跨国污染转移的现状及原因

2.1跨国污染转移的现状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国际的社会污染转移问题也得到了更多发展中国家的关注,污染的转移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如森林覆盖率降低、水资源污染、土地退化等。1989年,115个国家的代表在联合国的主持下签署了《巴塞尔公约》,我国也在1990年签署加入,但以美国为首的部分成员国拒绝签署公约,阻碍了公约的实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都得到了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态环境也遭到了破坏,工业的发展消耗了许多自然资源,同时排放了大量污染物,生态系统恶化,爆发了许多环境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国外污染物进入我国的现象频发,即使我国对跨境污染物的转移进行了限制,但并未取得很好的成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外的污染和垃圾不间断的往我国输出,我国沿海地区如黑龙江、浙江等省份成了国外垃圾的堆积地。2000年至今,被海关查获的污染包括废旧金属、易拉罐、塑料、携带病菌的衣物等,从生活垃圾到工业垃圾都有,如果再不对国外向我国输出污染的行为进行限制,我国很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垃圾场。对此,我国环保部2017年年底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停止对4类24种洋垃圾的进口,包括生活废塑料、钒渣、未分类的废纸及废纺织品等,并于2018年3月开始实施。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对工业原材料需求量增加,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境外固体废物对弥补我国资源不足。近年来,我国提高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新版环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体现了我国禁止洋垃圾进口的决心,通过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提升进口固体废物质量,防止不符合新版环保标准的废物进口带来的损失。

2.2跨国污染转移的原因

2.2.1发达国家急于缓解环境污染压力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如此之快,靠的是对落后民族的剥削和对环境的破坏。其发展经济的代价是消耗了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在看似快速的经济发展速度下,是对自然伤害的累积。因为发达国家对环境的破坏发生了光化学烟雾、水吴病等事件,让其认识到了污染环境带来的后果。目前,发达国家利用发展的科技技术对部分污染进行了治理,更多的是想办法把污染向别的国家转移,另外大量的从别国引进资源来维持自己的发展。

2.2.2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需要

目前,大多发展中国家都处于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家综合国力的发展期。尤其是亚非拉一些贫困的国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这些国家的政府对于经济的压力远大于环境保护的压力,从经济利益考虑,只能接收从发达国家转移的污染行业,如中日美合资的福建惠龙农药有限公司在九十年代生产日本禁止生产的“氟蚜满”乳油,并造成农药中毒事件。

2.2.3发展中国家关于跨国污染的法律不健全

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发展中国家由于其迫切需要发展经济,因此对于污染物的进口并未进行严格的限制,另外国民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也较为薄弱,难以推动政府针对环境保护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限制跨国污染转移的法律不够健全。发展中国家对于跨国污染转移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足,即使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难以落实。环境保护法律对于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不够大,不足以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并且实操性不够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太过理论性和原则化,给出台执行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执法过程中,各地方皆存在着查处不严、处罚力度不足、有法难依的现象。近年来,我国致力于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7年重新修订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希望在政府的努力下,能改善跨国污染的现象。

3防止跨国污染转移的对策

3.1完善我国防止跨国污染转移的立法

我国在197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并未对跨国污染转移进行规定,当时我国人民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知还不够。随着我国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逐渐认识到世界环境存在的问题,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1997年《刑法》关于走私废做出了新规定;1999年重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新增三条关于水、海领域跨国转移污染的处罚规定;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颁布《清洁生产促进法》,从源头上对污染进行控制;2004年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跨国转移污染的行为明令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法律在慢慢完善,但仍存在地方政府监控不严,污染转移只是由公开行为变成了隐蔽行为,因此在未来,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完善走私废物罪量刑,加强对废弃物转移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走私污染物到我国境内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关于控制污染产品及设备转移方面的立法,对构成严重污染的定义不够完善,另外惩罚力度不足,因对污染程度进行具体的规定,并加大引进污染产品及设备的处罚力度,减少该现象的发生。

3.2完善我国环境标准体系

我国现在的环境标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于许多产品,没有具体的标准。发达国家正是利用这一点,肆无忌惮的向我国转移污染,因此我国要尽快完善环境标准体系,不给别国转移污染的机会。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标准的严宽上把握的还不够准确,过高的标准带来成本的增加,过低的标准形同虚设,因此要严格对标准进行把控;其次,环境标准普及率低,许多行业还没有统一的生产标准;另外,标准的评价机制不够健全,标准之间没有做到协调统一,还需进一步完善。我们在完善环境标准时应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制定,立足于现实,考虑到国家的长远利益;要以环境基准为基础,把环境基准转化为环境质量标准,才能起到控制污染,美化环境的作用;制定环境标准还要考虑其可行性,包括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既要保护环境,也要坚固我国经济的发展。

4结语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开始重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资源和环境不能再为了经济发展而随意消耗和破坏,发展中国家也要意识到自己的环境主权同样不允许侵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发达国家主动停止转移污染的行为,而是要通过完善立法和环境标准体系对本国的资源和环境进行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几点,把污染阻隔在国门之外。要真正解决跨国污染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要高瞻远瞩,持续努力,不断修订和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信努力会带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杨昌举等.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保护[J].环境保护,2016,(1):30~32.

[2]秦天宝.入世与中国环境保护的挑战与机遇[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