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平市听力残疾影响因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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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四平市听力残疾影响因素

雍晓荣1李铁英2

雍晓荣1李铁英2(吉林四平市医护卫生学校136000;2吉林省四平市脑科医院136000)

【中图分类号】R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2-0445-02

【摘要】为了更好的了解四平市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相关因素,探讨残疾预防的有效途径,提高四平市居民的健康水平,我们进行了为期6年的统计分析和80年代的对比分析。统计分析四平市2004~2009年残疾人等级评定资料,计725名,其中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103名,占残疾人总数的14.21%,男59名(57.28%),女44名(42.72%)。统计结果表明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居残疾类别的第三位,与1987年全国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有明显的下降;1987年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残疾程度是各类残疾中最重的,83.05%为Ⅰ、Ⅱ级残疾;致残年龄与言语功能连带损害密切相关,言听复合残疾中97.43%残疾发生在10岁以前;致残原因动态分析显示:耳毒药物致残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得到了有效控制,听力系统残疾的发生也随之显著减少。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环境噪音对听功能的损害值得重视。本文通过统计分析认为残疾人保障工作最有效的环节是预防残疾发生,加强卫生宣传,坚持优生优育,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控制耳毒药物的使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等是改善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听力残疾言语听力复合残疾残疾等级

残疾人群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之一,世界上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残疾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听力残疾(听残)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言语残疾(言残)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言语障碍,因而都不能同健全人进行正常语言交往活动。为了解四平市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相关因素,进行了本项调查。

一、统计对象与方法选择

1.对象四平市2004~2009年残疾人等级评定资料,计725名,男405名(55.86%),女320名(44.11%);其中听力残疾53名,占残疾人群的7.31%,言听复合残疾50名,占残疾人群的6.89%,二者合计103名(14.20%)。

2.方法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由中残联组联字(1995年)第61号文公布,采用四平市卫生防疫站和体检中心数据资料。听力残疾部分:采用丹麦A/S,Assens公司生产的AA220型电反应测听仪进行听力测试,对听力丧失经治疗1年以上不愈者,以好耳听力评定残疾等级。言语残疾部分:采用交谈、观察、结合病史进行评定。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统计结果及结论

1、对比我国1987年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报告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有所下降

据我国1987年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报告:各类残疾中听力语言残疾居首位,占33.85%,其余各类依次为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本组资料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合计居各类残疾的第三位(14.20%);言语残疾列末位。分析原因,不排除取材年代的差异,近年来耳毒药物的限制使用和工业化伤害、交通意外伤害的大幅增加当是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2、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有加重的趋势

本次调查根据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确定:听力残疾分为4级,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dB数依次分别为:>90dBspL、71~90dBspL、61~70dBspL、51~60dBspL。残疾程度直接影响残疾人的生存质量,值得重视的是,在各类残疾人中,唯有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以重型残疾为大多数。Ⅰ、Ⅱ级合计达83.05%,这就意味着这部分人的听功能基本或完全丧失,相关致聋原因对听功能的损害几乎是摧毁性的,并且脱残艰难,近年来,除了价格昂贵、适应证苛刻的耳蜗植入术外,尚无简捷有效的复聪方法,并且复聪年龄一旦错过语言训练阶段,即使治疗成功,康复也很困难。

3、年龄因素影响较大

本次调查没10年划分一个年龄段,资料表明,年龄因素的影响,查阅相关的同类文献多以调查时的现患年龄作为统计分析数据,以了解残疾人的年龄结构。笔者认为分析“致残年龄”对推动残疾人保障工作更有实用意义。比如同为一级聋残疾人,1岁以内致残的结果是成为既聋且哑的言听复合残疾,60岁以后致残则仍保留言语能力和部分唇语阅读能力,生存质量差异巨大。本组资料将听力残疾和言听复合残疾的致残年龄分别统计,结果显示,言听复合残疾致残发生在10岁以前的占97.43%,而听力残疾组发生在10岁以前的为55.36%,对比起来有很大差异,差40多个百分点。

4、年代分析

为了解听残及言听复合残疾致残原因的动态变化,探讨社会性预防的有效环节,本组资料将致残原因按不同致残年代进行统计分析,每10年为一组,其中20世纪20~50年代致残者尚存活人数较少,难以显示整体情况,2004年以后致残者入组资料尚不足10年,也不做为分析依据。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70年代和90年代两组进行对照分析。

5、两组对照,下降明显的致残原因是耳毒药物,60.10%~29.23%,P<0.01。显示限制耳毒药物使用,提高基层医疗水平,普及用药知识等措施有效控制了药物中毒致残的发生率。但是,时至90年代,耳毒药物致残比例仍近30%,则提示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仍有相当的管理空白,是听残治理的工作重点之一。

6、有较大上升幅度的有疾病(16.58%→27.69%)和外伤(4.15%→8.46%),与其他残疾类别相近;处于相对平衡的病因为先天因素,两组差异不显著。

7、值得注意的一项致残原因是“其他”(4.66%→18.47%),这部分除病史不明者外,以环境噪音的致残较为突出,这也是人类为社会进步付出的另一份代价。环境噪音对听功能的损害多是不可逆的,“环境”包括两方面:生活、工作、娱乐场所的高分贝声源刺激和长时间使用耳塞收听音乐的微环境噪音刺激,很多人习惯在嘈杂的公交车上听音乐,对保护听功能尤其不利。

综上所述,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所占比例有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居各类残疾的第3、4位;残疾程度是各类残疾中最为严重的;由于致残年龄的偏早,导致听力、言语复合残疾占相当比例(44.42%);致残原因中控制效果最好的是药物中毒,其他如先天因素、疾病、创伤、环境等因素通过综合防治亦可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卫生宣传,坚持优生优育,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控制耳毒药物的使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等是防治听功能损害的有效措施,真正重视这些问题,才能很好的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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