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分析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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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招标分析及对策

沈丽红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617023

摘要:为了让招投标更好的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们对重新招标已经不再陌生,在招标法中重新招标也占据了重要地位。招投标制度一直以来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在国内外已被广泛实施。因此,本文总结了导致重新招标的情形,并找出招标失败的原因,从而为重新招标采取必要的措施权衡量利弊关系,总结经验,顺利完成招标。

关键词:重新招标;原因;措施

一、导致重新招标的情形

根据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对重新招标情形的规定,以下总结了几项导致重新招标失败的原因:

1.当采购招标活动有效投标数量只有2个时,要求依法重新招标,原因是不满足招投标法中投标人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个的规定。

2.当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的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视为废标,若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给予密封处理的则为无效投标文件,依照招投标法进行重新招标。

3.当编制文件或招标文件内容有违反强制性规定时,或许可证;技术要求参数;指标等有不恰当处,导致投标文件有偏差,本着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投标者的原则,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4.当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按招标文件其投标若都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避免对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及重新招标的措施

1.招标责任人

⑴作为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应严格按照规定重新拟定招标方案,投标人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人时,招标责任人应提前作市场调查并加强各方面沟通,否则贸然发布公告很可能就会出现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现象。例如2016年在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主体工程招标过程中,第一次招标少于3人时,主动联系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标,降低投标保证金标准,打消该公司因保证金设置过高而不参加投标。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分析完善补充第一次招标失败的原因和门槛,扩大招标项目的宣传力度,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通过多种有效途径,采取必要措施,为重新招标做好充分的准备,争取重新招标圆满。

⑵招标人除对潜在投标人所处行业状况进行分析外,还需要考察是否应该改变招标方式,即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更有针对性,也是对潜在投标人实力的一种肯定,可增加投标人投标意愿。

⑶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起草时,内容一定要完整,以便使潜在投标人迅速作出是否参加投标的决定。随着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使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已经从传统购买方式逐渐过渡到了网上支付,公告中一定要明确购买方式,否则投标人就不能顺利获取招标文件,使得开标时投标人的数量也无法得到保证。其次,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要合理,如果招标投标过程需要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完成,应充分考虑到投标人在网上办理注册及备案的时间,例如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备案完成需要5天,投标报名时间如果也是5天的话,投标人就几乎没有机会完成报名工作。

2.投标责任人

对于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积极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有以中标为目的决心。逾期送达导致无效投标文件,则从自身着手防止废标或无效标的产生,首先要仔细了解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哪怕一个小小细节都不可忽视和遗漏,同时设置一定数额的罚款(在保证金中扣除)以及对投标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规定,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及延误招标人的项目进展计划。

招标人的密封要求(针对纸质投标文件)为:使用密封条、加盖密封章、骑缝章或是使用密封袋等。投标人对概念不明确或不清楚的,应联系招标机构确定。密封章必需是单位章,只有单位章才具备法律效应,加盖非单位章的文件无效。类似情况还可能发生在密封条、骑缝章、密封袋的概念定义方面。一个概念定义不准确就会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为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设置了障碍,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避免此类问题的产生。

3.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查,才能保证招标投标过程顺利进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如果资格条件设置的不合理,评标委员会也就只得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失败就难以避免。

许可证、技术要求参数、指标等要求或设置等级不当,导致投标文件有偏差,例如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用于可能发生爆炸的气体或粉尘环境,在规定条件下就不会点燃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产品或部件引起爆炸。企业未取得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因此若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需具备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一定要了解清楚照明项目涉及行业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行业范围内。笔者曾遇到过一起厂矿灯光灯具采购招标,就有某投标人不具备防爆电气产品许可证被否决的情况。

4.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作为专家组建权威机构,评标活动中必需依法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客观公正、仔细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其职务,不能受个人观点的影响,保证专业评标团队素质,更应该熟悉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使用。

5.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我司目前使用的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大大提高了招标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成本。信息平台的公开性正好能打破各种障碍,让全国范围内的企业都可以参与竞标。但也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对于已经习惯以书面形式来完成招标投标工作的从业人员来说,电子招标投标是一个新的考验。

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在系统上完成“注册-开标-合同备案”的每一步操作。特别是在开标阶段,投标人常常因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熟悉、系统错误、电脑配置不兼容而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投标或上传资料不完整。更有甚者错过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被迫废标。种种现象都是实际存在的,需要招标人投标人跟上时代步伐,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同时确保系统的网络安全,信息传输设置完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重新招标项目是否应给投标人经济补偿

1.重新招标的利弊关系

重新招标意味着招标的项目招标失败,重新招标的好处就是可以使项目更保质保量的完成,在各种法律法规的作用下,满足招标人的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但其成本大,不仅会增加招投标双方的费用,还会降低工作效率,耗费时间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甚至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所以应该尽量避免重新招标。

2.对于给投标人经济补偿问题

招标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再加上在招标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都未明确规定对招标失败后过失责任和补偿要求,即使投标方主动放弃中标造成流标,投标方也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比之下,不给投标人经济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况且重新招标这是双方都有所损失,有一定风险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尽量避免重新招标。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从重新招标项目中总结经验问题,结合我国的招投标法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原则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不断修正避免招标失败,导致二次招标使招投标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无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及招标机构,都应该重视招标的项目,了解并熟悉招投标法及相关的文件内容,注重细节,用心对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S].国务院办公厅,2018.3.19

[2]陆志锋,李佩乾,张泽丰.重新招标与重新评标的适用情形分析及判定原则[J].招标采购管理[J],2017(9):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