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特色农机助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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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色农机助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徐居敏黄照锋朱艳琼

宣威市海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威市655409

摘要: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就是要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优势,以保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先进的营理经验和现代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打造云南在全国乃全世界有优势,有影响,有竞争力的战略品牌,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云南高原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关键词:特色农机;助力;特色农业;发展

一、高原特色农用地内涵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主要体现“六大重点内容”,“十二大重点品牌”和“四张名片”。将建设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鱼业,高效林业,开放农业作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六大重点内容”。在此基础上,打造云烟、云糖、云花、云茶、云胶等“十二大品牌”,加快形成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影响深远的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品牌,形成“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的四张名片。

二、高原特色农机化的内容

实现高原特色农业的跨越发展,离不开高原特色农机化,特色农机化要根据各地实际来界定,笔者所在的宣威市海岱镇是典型的农业乡镇,海拔1740-2548米,全镇9万多亩土地,主要种植玉米、水稻、马铃薯、烤烟等农作物,高原特色农机化包含烟叶种植机械化,玉米种植机械化,马铃薯、水稻生产机械化。

三、海岱镇高原特色农机推广现状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涉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开宗明义阐明:“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在以后的多个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提升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要求,巩固、完善、强化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健全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的新高度。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意义十分重大。历经13年,我们为之欣喜,引导了社会资金的流向,解决了社会资金投入农机难,不愿投入农机的问题,快速提高了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解放了农业劳动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达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效果。然而,驭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全面审视,看到我们身边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海岱镇认真总结多年的农机推广工作经验。加大对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力度,认真研究镇情,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农作物种植分布状况,制定了“以中高海拔的水坪、代坪、岩上村”为中心推广大中型农业机械,以中低海拔机河谷地区的羊场、磨戛、乐所一线为中心推广微耕机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逐步向全镇辐射的工作思路。

四、特色农机推广的亮点

为打破多年来海岱镇推广的瓶颈,准确把握节令,适时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试验示范,自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以来,共推广大中型,微型耕整地机具1100多台,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机具177台套),农产品初加工机械542台,中耕及田间营理机械15台(套),提灌机械132台。有效提高了海岱镇的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为海岱镇小春马铃薯、烤烟种植生产实现减工,增效,提质打下了坚实基础,大幅度提升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了高厚特色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