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水路交通事故研判分析探讨金水路交通流量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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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水路交通事故研判分析探讨金水路交通流量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张艳政

张艳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中图分类号:U4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2-0000-01

交通运输业的突飞猛进在促进社会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使得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增加,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如何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降低事故损失,改善交通安全状况,已成为全社会的迫切要求。金水路作为横贯郑州市区东西的交通大动脉,是郑州市主干道,它成为连接东西片区的最重要的交通通道,道路南北两侧集中了省、市行政中心、商业中心以及工业、居住、服务、流通等各种功能,承担着极为重要的道路交通畅通使命,金水路既是市区“最繁忙”的主干道,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路段。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在对金水路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对从人、车、路、环境几方面的统计分析,特别是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因素与交通事故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郑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分布规律,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部分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金水路道路交通事故的增长与交通流量的加剧密切相关

1.道路通行情况。据估算,每天沿金水路一线通行的机动车约占全市东西方向通行总车流量的40%左右;其中2011年金水路平峰时双向车流量为:200辆/分钟,高峰时接近300辆/分钟,取平均值:金水路实际交通流量为15000辆/小时,而2010年平均交通流量为12500辆/小时,2011年金水路平均交通流量较2010年平均交通流量增长了16%。而金水路在2005年改扩建后的设计饱和流量为9500辆/小时,目前金水路的实际交通流量超过设计流量的57%。

2.事故情况。2010年,金水路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95起,其中立案事故25起,死亡2人,伤31人,直接经济损失91410元;分别占辖区交警大队全部立案事故的19%,29%,19%,36%。简易事故2870起,伤196人,直接经济损失3283262元;分别占全部简易事故的21%,17%,32%。2011年以来,金水路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70起,其中立案事故14起,死亡4人,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225753元;分别占全部立案事故的25%,36%,34%,48%。简易事故1956起,伤132人,直接经济损失2324115元;分别占全部简易事故的22%,18%,28%。2011年金水路事故较2010年同比增长了17%。

3.分析结论。通过数据分析:事故起数增长率与平均交通流量的增长率相近,两者密切相关。由此可见,随着金水路交通流量的增加,单位时间内车辆密度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随之金水路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相应增长。反之则事故发生概率下降,事故减少,通行顺畅。

二、金水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及分析

我们发现在金水路一线发生的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类型中,追尾事故的比例占全部事故的76.3%:2010年发生的2895起事故中,追尾事故共有2200起;2011年以来发生的1970起事故中,追尾事故有1517起。追尾事故高发,居金水路各种交通事故之首,严重影响金水路的畅通。通过长期观察分析,金水路一线追尾事故高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车辆违法行驶,导致追尾事故高发。金水路自西向东至金水路经四路口处,全段限速40公里/小时。然而在此区间行驶的机动车超过限速行驶的现象较普遍,甚至有部分机动车在立交桥上行驶时短时车速能达到60、70公里,造成遇前方车辆减速或停车时后车制动不及,发生追尾事故。

2.四桥一路先天设计缺失,匝道车辆进入主道无减速让行设施,易引发主道车辆追尾。作为立交桥的重要组成部分,匝道担负着主道车辆进出的特定功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出匝道的车辆应避让主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不得妨碍主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通过对发生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了解,由此引发事故的驾驶人对此知之甚少。

以大石桥立交二层南侧的两条匝道为例:从匝道自南向东进入金水路主道的机动车如果不避让主道内车辆,强行并入自西向东的车道,主道内的机动车被迫减速或停车,极易引起追尾事故或挂擦事故。

3.金水路路面维护不力,路面摩擦系数降低。金水路一线自立交桥建成后已多年未进行过路面复浇。现在的路面经过车辆长期碾压,过于光滑,路面摩擦系数降低,起不到应有的减速制动效果,因而导致立交桥上追尾事故高发。

4.金水路追尾事故高发也有自然因素在起作用。2010年12月29日10时至11时,短短一小时内,金水路四桥一路区间连续发生追尾事故24起,后经仔细调研分析,我们发现:进入冬季后,阳光斜照时间发生在9:30至11时之间,此时阳光斜照是自东向西照射;午后阳光斜照时间发生在14:30至18时之间,此时阳光斜照是自西向东照射。这两个时间段内由于阳光斜射造成相对方向的车辆驾驶人员视线受到影响。据部分在金水路立交桥和高架路上发生追尾事故的司机反映,事故的发生与当时光线较强有关,高架桥上车速本身就快,而刺眼的阳光又影响视线,再加上前面的行车车身上也有光线反射,开车时总感觉脚下没底。

另外,根据“清华大学汽车碰撞试验室”的研究,汽车的颜色关系到驾车的安全问题,颜色对汽车的可视性产生影响。通常情况下,比较容易被人的眼睛所辨别的颜色更加容易引起道路上驾驶者以及行人的注意,相对不容易发生正面碰撞以及追尾等事故。

公安部交管局对2006年至2009年三年的事故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浅色系的汽车视认性佳,交通事故率低,行车安全性较高。然而,黑色汽车的研究结果却令人担心。而黑颜色汽车事故率是白颜色汽车的3倍。

金水路一线由于方向性为东西直线走向,不可避免的在每天阳光斜射时间段内会对来往车辆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黑色车辆所反射(不同于浅色系车辆的反射,黑色系车辆反射的光线呈漫射状。)的刺眼阳光对后车驾驶人的视线影响较大,使后车驾驶人员对前车造成距离错觉,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综上所述,金水路追尾事故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作为交通行为主体的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是事故发生的主观因素;金水路固然有先天设计的缺陷,但是金水路限速标志缺失、不全;立交桥下桥处减速、限速设施缺失;外部自然原因的影响也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为此,整改完善金水路交通设施,消除外部不安全因素,是保证金水路畅通、安全的重要工作。

三、金水路减少事故保持畅通的建议

1.交管部门在金水路经二路口设置行人过街信号指示灯,适当延长行人、非机动车通过金水路的通行时间;在紫荆山立交桥东西三层上桥口设置限速标志,在下桥口设置减速带;在紫荆山立交桥东西二层金水路东西、花园路、人民路、紫荆山路五处上桥口以及新通桥立交桥上桥口、大石桥立交桥南北上桥口、在金水路高架路东西上桥口、设置限速标志,在下桥口设置减速带;在金水路高架路路面上每隔200米设置多条减速带,强制车辆减慢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2.市政部门增加设置行人过街地下通道,建议对金水路路面进行复浇,增加车轮与路面的摩擦系数,减少机动车制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