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问题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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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问题建议

郭鹏1郭妍妍2

郭鹏1郭妍妍2

(1濮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457000;2濮阳市教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457000)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20-0099-02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逐步完善创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让农民享有平等、基本的医疗保障,对于缓解农民生活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关乎国计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人享有卫生服务、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彻底改变农民看病难、贵、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优化筹资方式

1.1基金筹集由自愿改为立法强制

鼓励农民自愿参合,主要考虑到中国的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但从试行及全面铺开的过程中,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如果现在还坚持自愿,会遇到逆向选择问题,参合动力不足的农民影响其它农民,致使参与率降低,再者较低的参与率,影响基金筹集,筹资不够,新农合会出现入不敷出状况。虽是自愿参合,实际上挨家挨户做工作,仍有强制的意味。不如效仿英国、德国等国,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写入法律,由自愿参合改为强制性参加,强化农民互助共济的团结意识,推动社会法制化、民生化、公平化进程,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可持续、统筹地发展,这样才可以保证参合的覆盖面更广,基金筹集更有保证。

1.2个人交费的多样性

因地区间的差异,农户间的差异,应在筹资方面突出多样性、合理化,也就是在国家规定基本的交纳费用的基础上,指按支付能力强弱进行筹资。对于希望得到更优质医疗服务的农民,可以适当的提高交纳保险金额,让其享有更好的医疗保障。对于一般的或是家庭条件较差的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与此同时,国家对贫困农户给于基础之外的适当补贴。打破新农合筹资制度的平均主义,国家可以根据地区间(可以以省为单位或是以东、中、西部进行划分)经济发展的水平,制定新农合基础性筹资标准。各省市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考虑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情况,再进行制定有差别的标准,每种医保计算标准不同而简化,这样,能够使农户更愿意参加新农合,农户筹资就更有主动性了。

2拓宽筹资渠道

2.1适时增加政府财政投入

纵观国际医改发展形势,医疗保障较好的国家无一不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如英、日等国用于医疗保障的经费占据了GDP的10%以上,英国医疗保险费用绝大部分来自于国家税收,同时,也加大了税收力度,这一措施虽然筹资容易了、公平性加大了,但是,带来的是财政的负担和医疗资源的浪费。

我们在学习英国的财政投入模式的同时,也可以学习新加坡的方法,新加坡采取的是个人储蓄式的医疗保险,政府通过强制性储蓄,帮助国民有效分配收入,通过合理理财让人人享受平等、必要的医疗服务,不仅避免的过度消费,增强了个人对自己健康的责任感,同时,个人储蓄可以不断增加,当然,个人储蓄的前题仍然是政府投资的保障。

2.2利用集体经济

我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采用的是国家、企业及个人的模式,农村合作医疗当然也有借鉴的价值,利用农村集体经济来满足农民医疗需求,对于东部发达地区而言,这一措施可以效好的实施,中西部应慢慢的开展。国家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激励集体扶持机制,制订相应的制度,让税收进行两次分配的筹资部分,变为集体扶持资金得到保证基础。而对于广大的内陆省份,虽集体经济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农、业、牧、渔、矿山等,这些集体资产的外包,收回的承包费,可以投入到村民合作医疗基金中,先决条件是国家有政策,基层转变思想。

2.3培养个人缴费意识

新农合的实施主要为的是让广大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护,个人缴费是参合的基础,为了加强农民的责任,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每一位农民在拥有享受服务权利的同时,应该担负参合费的义务。同时,也通过医疗保障健康教育的宣传,树立农民防范疾病的意识和担当风险健康保障的意识。从农民的收入情况看,就基本交费标准,农民也具有参合的能力。201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69元,濮阳市2010年农民纯收入5076.5元,农民年均纯收入增长约11%左右,两项指标略高于全国水平,而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纯收入达1万元以上,在这种收入水平下,农民要交纳10元、20元、30元至更多一点的新农合资金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当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可以有不同的筹资标准;同地区也可制定不同的个人筹资标准,使希望得到更好医疗服务的农民,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条件,比如家中有大病患者、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但农民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障应该是同质的,同时,这样不仅增强农民群众的积极参合意识,也避免和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2.4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的支持

一是通过社会赠捐等方式来拓宽筹资渠道。目前,我国有各种社会团体24多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0万个,虽然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组织,但有些组织还是有一定的营利能力;我国民营企业至2010年末有840万户,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8亿人,据胡润统计,2009年我国千万富翁80万人,5万人资产过亿,中国亿万富豪人数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集中到了少数人的手里。而广大的农民仍属于收入最底层的群体。让希望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愿望社会团体、企业、富翁,拿出部分闲散资金通过有序的捐助投入到新农合基金筹集中来,将极大的解决新农合筹资现状。对于这些捐款,政府要出台配套政策,给予关心支持民生事业的企业和企业家,给予减税减赋等方面的优惠,从而达到藏富于民的愿望。二是可以引进外资投入,新中国卫生医疗事业的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许多工作都得益于国际卫生项目的援助,通过国际卫生组织的资金扶持或争取无息贷款,投入到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3创新筹资方式

3.1改变现行的筹资方式

现行筹资方式是由下向上,逐级筹资,农民先缴费而后县级财政、市级财政、省级财政按照参合人数依次配套,在农民个人及各级地方政府资金到位后,才可申请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如果把通过参合立法强制的手段,达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时,筹资顺序可变为中央财政先将资金下达,地方配套跟进,强制农民个人缴费后,筹资自然会顺理成章。这样就不会出现农民担心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发生,同时降低了新农合筹资成本,有利于新农合基金良性运作。

3.2创新个人筹资形式

第一可以加强农民筹资前的宣传,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将新政策及缴费方式事先对农民告知,让农民普遍了解新农合的利好信息,农民逐渐理解新农合的政策,再要求参合农民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进行缴费,同时,也可以采取提前缴费获赠礼品方式,增强个人缴费主动性。第二可以利用上一年度新农合结余的部分资金,作为本年度的农民个人缴费的补偿,就我市新农合资金运作情况来看,从2006年至今每年都会结余相当数量的资金。不仅可以使农民少交费,而且也可以使农民主动交费,在不交费将失去享受新农合补贴的情况下,农民当然愿意参合;第三可以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下,有效的引入商业保险性质的农民医疗保险,通过商业保险的形式,让农民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更大的受益机会,同时,政府新农合筹资增长的压力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筹资成本会有效的降低。

不管是什么样的筹资机制,总之都要使筹资和运作更加科学规范,在保证基本层面受益的同时,保证医疗水平也得到不断的提升

4完善配套措施

4.1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法制化建设进程

立法是全体农民享受“全民医疗保障”的有力保证。

农民对新农合存在疑虑,不仅源于对新农合政策不熟悉,更是新农合参合的“随意性”即农民自愿,如何让农民由自发到自觉,立法是首要之举,综合国际成功经验和我国旧的新农合经验,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是农民真正理解和参加的前题。加快法制进程,使基金筹集及时、有效、规范。虽然个人筹资是立法的一个主要目的,但立法的最终目的是明确中央和各级政府在新农合改革中的主导地位,不管是政策的制定,还是资金的筹集、运用、监管,各级政府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也是新农合健康筹资的保证。

出台配套政策是新农合制度又好又快贯彻落实的根本保障

除在法律层面,明确政府的行为外,各级配套政策更是新农合推行的关键。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影响,就医条件和医疗水平各地有较大差距,所以除中央配套政策外,省、市、县的配套政策尤为重要,比如新农合的资金投入与政府财政收入挂钩,结合实际的确定符合经济发展的投入比例,除法律层面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使用、管理和监督过程等细节问题,用各级政府的配套政策加以明确和规范,这样更具灵活性与适用性。

4.2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省直管县是大势所趋,地市作为省与县的衔接,将来发展的趋势一定是纯城市化,也就是城市中各区的农民将成为市民,且医疗保险一定以城镇医疗保险的形式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上就是县一级层次上的统筹,但也存在乡镇统筹的情况,乡镇统筹难以发挥农村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的作用,必竟农民参合的数量决定着基金筹集及使用的水平。全国总体来说,县级统筹层次保障能力不能达到全覆盖,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靠吃上级财政饭的县乡会出现财政负担太重而无力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状况,陕西省神木县之所以可以进行全民医疗的大胆尝试,关键所在就是神木县的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神木县在全国经济百县中排名50位左右,被称为陕西首富县,筹资不成问题。在省管县还未全面开展之际,在以地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显然是可行的,是有保障的,当然将来有可能进行省级的统筹,总之,之所以进行县、市为单位的统筹,是为了资金的筹资更科学,资金的使用更合理,资金的管理更到位。

4.3加强新农合基金的监管

基金的监管应作为筹资的关键一环,因为监管的好坏直接影响筹资的水平。做好基金监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要筹管分离。钱哪里来,哪个部门管,钱到哪里去,哪个部门监,落实监管必须责任清晰、分工明确。不能仅由卫生部门的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药监、财政、审计、纪检等多部门都应参与其中,共同管理,而不是不出事不重视,出了事推责任。二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筹资监管涵盖筹资全过程的内容,基金筹集谁来管、基金运作谁来管、基金分配谁来管、基金审计谁来管等等。三要健全监管机制。实行专户管理,落实统一按户设立台帐并进行信息化管理、统一帐户、会计科目、统一报销等。严格审批,把好乡镇卫生医所直补医院核实参合农民信息,卫生行政部门核实报送资料,财政行政部门严把资金审批关。四要建立阳光公示机制,通过基金使用公示透明化,使群众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4探索建立新农合调节性基金

目前,国家规定每年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筹集中,需交纳10%的风险金,这不仅是新农合资金正常运转的保证,也是各级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医疗机构承担负责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