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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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思考

赵秋泉

赵秋泉

攀枝花学院四川省攀枝花市617000

摘要:在我国当前的发展中,城市建设成为了促进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城市建设中,对城市发展的规划与规划环评工作的展开是促进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的实现是规划环评制度在城市规划中能够的具体落实,在城市规划确保规划环评工作的实施能够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与科学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但是在当前我国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改善。基于此,本文对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展开深入思考,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以及规划环评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影响作用。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思考

随着城市化建设发展的加快,我国当前城市规划工作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城市管理中,促进城市化建设发展需要通过城市规划,对城市未来一定时间内的蓝图规划,是城市建设与规划的主要根据。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对城市规划需要确保其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为促进城市发展需要改变当前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建立一体化的城市规划环评组织制度,推动一体化城市规划环评工作的有效实施。

一、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的措施

在当前的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中,实际展开工作面临多种放慢的制约,导致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实施困难,无法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环评一体化对城市建设发展的积极作用。不仅如此,在当前的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工作中,其落实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城市规划环评的评价工作展开依然过于注重过程,无法将其实际作用充分发挥,且由于规划编制与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不同的实施理念,导致工作难以有效展开。

推动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城市规划中存在的不足,带动城市规划生态化的发展,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建设,有利于在城市管理中对城市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与管理。能够将规划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在规划环评工作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同时将规划环评工作对城市规划的生态发展积极作用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体化的城市规划环评组织机制

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组织机制的一体化制定实际城市发展情况相符合。其机制制定的实质是对城市规划相关组织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委托的同时应该将规划环评工作一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小组的成立需要与规划环评小组的成立同步进行。在具体操作方面,对于具有一定的能力的规划编制单位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给予一定的激励,使其在工作中通过自我评价模式提升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和规划环评工作一体化的实施;如果所委托的规划编制单位对于规划环评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则规划组织单位应该及早确定符合要求的环评单位,且所选择的环评单位需要具备相关资格要求与工作经验,当确定环评单位之后,应该将规划环评工作委托于该单位,并尽力追赶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确保规划环评工作与规划编制工作之间能够具有相关的协调机制,将城市规划工作的多种内容充分提高,深化两者之间的关系,奠定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工作的基础。不仅如此,在签订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的工作合同中,需要对工作成果的共享机制加以明确,保证双方单位对彼此之间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以及各种相关工作内容与工作研讨等一系列的工作实现相互融合的程度,确保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工作的同步性与一致性。

三、城市规划环评一体化的工作程序

在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中,制定的工作机制有其相对应的工作程序。而在城市规划环评一体化的工作中,其主要实施程序是: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与规划环评工作两者融合的过程,通过将规划环评工作在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尽早融合,使其贯彻于规划编制与实施整个过程。在规划编制工作的展开中,规划环评工作人员与规划编制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能够对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阶段工作与阶段方案实施环境进行全面考察与保管,在过程中通过多种学科知识的借鉴能够确保城市规划工作整体实施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原则相符合,且将生态原则充分体现。规划环评工作成果的表达不仅仅需要通过环评文件的文字体现,更应该将其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对环境环保工作相融合充分表达。与此同时,城市规划工作的展开需要加强对环境影响的工作重视度,开展跟踪评价模式对环境进行监察与审核,确保城市规划中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有效落实。

四、完善一体化的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制度

在当前我国的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工作开展中,相关制度的制定十分明确,规划环评工作意见的采用与审批需要通过规划审批部门。因此,规划环评工作能否得到切实展开与有效落实,以及其在城市建设中能否将自身作用充分发挥需要通过城市规划相关审批管理制度所决定。在当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工作中,审批制度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建立了十分全面的审批制度,但是制度的管理只针对于规划工作的最终成果。由此可知,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的展开需要不断对城市相关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应该将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工作一体化的运行工作流程一并划入规划审批工作内容之一,将对规划成果的审批制度改为对一体化工作流程的鉴定审批制度。将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工作的实际流程规划与成果评价等多方面相关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通过有效的审批管理制度对规划工作环节进行深入的监督与管理。以此同时,当城市规划和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的工作文件通过审批之后,该内容就成为了城市建设发展的主要依据,则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其主要实施依据是相关的规划环评结论与环境影响的改善措施。由此可知,在城市规划中,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机制的落实需要将规划环评充分利用,能够有效避免规划方案与规划编制内容的随意调整与改变,促进城市建设的更好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中,由于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工作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且落实过程中十分系统化,对其工作的有效落实与机制的制定需要从多方面深入建立,由上述方法可知,组织机制、工作程序与管理制度的有效结合能够对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机制的制定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将其划分为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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