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与严格管理的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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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人为本与严格管理的关系

程皇坚曾启航杨松

程皇坚曾启航杨松陆军步兵学院石家庄校区

【摘要】依法从严治军是军队建设的铁律,是战斗力形成的基本前提。部队管理中将以人为本与依法从严治军统一起来,既严格落实条令规定,又满足官兵日常需求,在严格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关系

纵观人类法制的发展历史,法律制度的创设和维护,取决于人作为主体的客观需要和满足的程度。法律的主体是人,以人为本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灵魂和精髓,离开了人作为主体的需求和发展,法律的存在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从建构合理的法律体系到遵法、守法和执法的各个环节,如果背离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或置人的全面发展于不顾,其结果必然是走向法治的对立面。军队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集团而存在,同样也要遵循这一规律。部队得有铁的纪律,军人得有钢的意志。越是刚性的制度越需要人文精神作辅助,越是严格的纪律越需要人性化作铺垫。在严格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文精神,充分体现了对官兵的主体性的肯定和注重官兵全面发展的要求,包含着对官兵作为军队法律主体的意义深刻而全面的诠释,也包含着对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治军要求的人性化指引。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反映了一种以疏导为主的新理念,实现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的统一。从依法从严治军的涵盖面看,其中有许多属于政治思想范畴的工作和问题,不是靠单一的管理工作就能包括和解决的。依法从严治军的目的,不是为严而严、为罚而罚,而是为了培养造就具有高度思想觉悟、素质全面、能够严格自律的革命战士,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这就决定了管理不能只讲强制性,更要讲自觉性,不能“重管轻教”,而要坚持把教育中的“育人”与管理中的“管人”有机统一起来。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军人作为一般的社会成员,其本人和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都要依托社会。在这种背景下,依法保障军人的正当权益应该成为依法从严治军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我军法制建设的发展,保障官兵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对有效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促进官兵身心健康,解除官兵后顾之忧,加强部队全面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强调人文精神并非只是适合于某一阶段、某一场合的临时之策,更不是应对某些人、某些事的权宜之计,而应该是部队一以贯之的原则。尊重和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可以使广大官兵正确认识军人的权益和义务,能够凝聚军心、鼓舞士气,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更加自觉地服从部队的管理。

参考文献:

[1]总参军训部.军事高技术知识教材[M].解放军出版社,2010.9.

[2]周国泰.军事高技术与高技术武器装备[M].国防大学出版社,2010.10.

[3]朱建新等.现代军事技术教程[M].国防大学出版社,2011.11.

作者简介:程皇坚,男,1995年10月生;曾启航,男,1996年12月;杨松,男,1996年5月生,三人系陆军步兵学院石家庄校区装甲步兵分队指挥专业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