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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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分析

张妍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

1、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1.1、招投标行为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第一,招标单位操作不规范。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律的规定,在项目招投标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进行非法招标,招投标双方不得建立私下不正当关系。然而在实际招标操作过程中,很多企业却并未依法实施,非法招标、弄虚作假的事件时有发生。在部分企业招标工作中,还有非法干预和不当操作的情况,事先对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划分,由各个小组予以分别控制,从而达到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此外,一些企业在招标工作开始后,擅自变更招标内容,提高承包企业投资额,不仅影响了项目招标工作的进行,同时也损害了承包方利益。第二,投标单位存在不规范操作行为。不少投标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顺利获得中标资格,往往会进行工程报价造价。有的投标单位甚至会通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通过较低的报价来使自己的利益诉求得以实现。此外,在投标过程中,一些投标企业往往会通过资质挂靠、围标和串标等方式获得中标资格,造成对投标单位利益的损害。

1.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我国现有的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使得合同管理从合同制定到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再到双方履行合同内容整个过程都没有实现统一规范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引起合同双方或多方的矛盾纠纷。不少招标单位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合同制定过程中制定一些不公条款,导致招投标双方权利与义务出现不协调。此外,也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划分双方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矛盾与问题时,无法有效解决,致使各方利益均受损。

2、加强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2.1、规范招投标市场

规范的招投标市场直接关系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为此,必须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结合过去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经验对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环节进行总结,并针对这些薄弱环节合理规范市场,加强检查与监督,对每个可操作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工作环节都是按照招投标管理的程序、流程与条件进行,并鼓励投标单位也参与其中,保证其享受知情权。对于高层管理者滥用私权、私自批准工程承包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规范招标过程,实时公布招标信息,招标管理委员会必须加强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对资质挂靠、围标串标以及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2、积极构建激励机制

在市场经济中,应当积极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投标单位制作质量较高的投标书,给企业带来更大利润的同时提高其中标的概率。目前,在招投标工作中非法操作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也就有必要加强并不算完善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对从项目招投标阶段到工程施工阶段存在违法和违规行为的单位,给予降低信用等级处理,以确保招投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下去。

2.3、提高招投标评审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为了更为专业科学地开展评标工作,必须加快建立专家评标制度,选聘具有丰富的招投标工作经验的专家进行评标,综合考虑专家的职业态度、专业素质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重视对评标专家的教育和培训,使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加强评标管理,保证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工作思路,在思想和行为上保持平等,这样能够更好地获取招标相关信息,实时发布招投标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预和限制招标行为,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和准则,并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指标,严禁非法篡改,否则追究相应的责任,此外,还要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评标标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4、加强对招投标中介机构的监管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代理中心往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是导致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因此,相关部门必须不断规范招标代理中心的业务行为,加强监管,让其在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发挥自身作用,积极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首先,强化对招投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培养,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实行严格的上岗制度。其次,加强对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查与把关,不允许出现任何的资质挂靠、借用和出借行为,对于中介机构违反资质管理的行为必须从严从重惩处。再次,强化中介机构资信管理,对于承接招投标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针对其建立系统的业绩资料,并进行诚信备份,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对外公布,让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管。这样才能让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认真掌握相关工程技术专业知识、了解经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工作经验积累,从而提高其业务工作水平。

2.5、强化合同管理

首先,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强化中标单位控制与管理,保证合同的签订满足公平和公正原则,从合同的制定到落实过程中,都应接受统一管理。在落实招投标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确定中标单位及其责任人,投标单位中标一月后与其签订合同,主要是招标与投标文件合同。其次,规范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统一管理。始终坚持公平与公开的招投标工作原则,确保每个投标单位都享有知情权,统一实施,保证竞标的公平性,及时将招投标工作规范与规定予以公开,依法处置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单位与个人,营造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市场。最后,招标单位应合理制定评标指标与原则,并对外公开,不允许私自变更投标内容与评标原则,不可随意将评标方法充当评标准则。同时,把好投标单位审查关,主要就投标单位资质、信用度以及以往中标工程等进行审核,坚决打击资质挂靠、串标等行为,及时将招投标项目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实施价格对社会公开。

2.6、建立并完善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范与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资质挂靠、围标与串标行为,还应建立完善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机制,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而不再由招标人或中介机构管理;二是确保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是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在开标时,要求其提供保证金转账的原始转账凭证,否则不允许其参与竞标。三是加强惩处,增加违法成本。如若发现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除了追究其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外,对于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3结束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还存在很多问题。在新形势下,为了有效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水平,必须不断提高其规范化水平,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与公开,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杜绝资质挂靠的行为,做好招投标评审工作,选择合理的中标单位,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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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莹.关于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江西建材,2015(18):245.

[3]侯晓明,张同亿,许迎新.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3(9).34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