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现代国家的特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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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现代国家的特征

万海辉

万海辉

(中共龙江县委党校,黑龙江龙江161000)

摘要: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由于分析视角的差异,学者们对此有不同的描述和归纳。本文综合学界的研究成果从四个层面来把握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现代国家;特征;现代统治体系

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由于分析视角的差异,学者们对此有不同的描述和归纳。综合学界的研究成果,我们从四个层面来把握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

(1)从资源层面看,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是集暴力、税收和公权于一体的公共资源体系,具有暴力控制以及税收提取的垄断化和公权掌控的中央集权化的特征。

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不仅在政府组织体系上以理性化为特征,而且在控制暴力资源和提取税收资源上呈现出中央权威专门垄断化的特征。德国社会学家埃利亚斯对此特征有非常精到的描述:“个体不能自由地运用军事武器,只有中央权威才能专享。同样,对个人财产或收人进行征税的权力也集中在主要的社会权威手中。如此流人中央权威手中的财政工具使它能维持对武力的垄断,反过来又保证了对税收的垄断。两者绝不存在孰先孰后的情况,它们是同一垄断的两面。一方消失另一方随之自动消失……只有出现了中央权威的不断垄断,出现了专门的统治机构,统治才呈现出‘国家’的特征。”

作为统治体系的传统国家虽然也要求在其版图内对暴力资源实施正规化的垄断,然而,”只有在民族一国家中,这项要求才能特有地取得多或少的成功。因为,在传统国家那里,“政治中心对暴力手段相对不稳固的掌握,意味着几乎没有可能实行现代意义的‘警察制度’,意味着老是潜含着针对中心的武力挑战,意味着强盗、劫匪、海盗以及城乡地区形形色色帮派的广泛存在”。换言之,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才实现了对暴力以及税收资源的彻底垄断。

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不仅全面垄断暴力和税收资源,而且以国家集权的方式集中掌控、行使公共权力资源。就国家集权而言,单一制国家最为典型,联邦制国家的情况尽管较为复杂,但它同样存在国家集权或联邦集权。因为,尽管联邦制国家在联邦政府和其他次级政府之间进行了分权,然而,“从历史上看,集权过植同样适用于联邦国家在,联邦政府和成员政府之间的关系”。因为,在联邦制的构建中,联邦政府把那些属于全国性的或联邦性的公共权力集中于联邦政府手中,这是联邦化过程中关键性的历史步骤,没有这种意义的集权,联邦化也就蜕变为分离化,从而导致国家的解体。

(2)从组织层面看,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是一套政府组织体系,具有理性化的特征。

国家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存在许多不同的组成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权限、人员和设施,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构成国家的不同组织和机构在具体行使权力、授权和控制活动方面也存在着巨大差异,由于这一原因,这些机构具有相对的自主性。每个机构均力图使自己所控制的资源最大化,在所有的国家机构中得到优先考虑。

国家各组成部分在分工的基础上合作、协调,构成国家组织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从而使国家组织体系具有整体性、一体性:”国家的每一个部分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权力中心,而且也是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实现自己的目的方面具有更高的权能。

在国家组织体系中,那些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事务的机构是按照一种特定的组织模式——官僚制模式建立和运作的。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官僚制是一种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依照既定的规则持续运作的行政符理体制,它具有如下特征:层级制、连续性、非人格性、专业化。

(3)从规则层面看,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是一套规则体系,具有制度化的特征。

如果按照制度经济学家的解释,“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那么,国家作为规则体系,它是制度化的规则体系。这些制度化的规则集中体现为国家的法律。因此,国家的法律及其运行集中体现了国家是制度化的规则体系。

一方面,国家“垄断着其领土内的规则制定”,享有垄断性地制定法律的特权。基于这种特权,国家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方面以及约束个人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国家不仅是法律规则的制定者,同时也是法律规则的执行者和维护者。

另一方面,国家自身的组织架构和权力运作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则进行,国家受到制度化的法律规则的约束:“正是通过法律手段,国家将自己的组织发展为各种有机组成部分、机构和权威,赋予每一个部分以权能、设施和人员,建立对各种政府活动的控制,赋予个人各种公民权利和义务,从经济活动中汲取大量资源来资助政府的活动,等等。”

(4)从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来看,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是一种与其他社会组织在结构上相互分离的体系,具有分离化的特征。

在历史上,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分离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现代国家本身正是这种分离过程的产物。以西方近代国家的成长为例来说,国家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分离主要表现在:国家与教会组织的分离、国家,与社会领域的分离以及国家与市场领域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结果既是结构性的,即国家与其他社会组织在结构上的分离,也是功能性的,即国家功能领域与私人功能领域、社会功能领域、经济功能领域的分离。

在理论上,作为现代统治体系的国家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分离使国家呈现出现代性的特质。首先,现代国家成为专门管理公共事务的管理国家,“只有国家才可以在垄断正当的权力运用手段基础上履行最重要的公共行政管理”。其次,现代国家成为权力运行有其边界限度的有限国家,国家具有有限性的特质。与此相反的国家被称为全能国家,全能国家具有无限性,其特征是国家权力无边界扩展,吞噬市场领域、社会领域和私人领域。最后,现代国家成为以汲取纳税人税收作为财政来源的税收国家,用哈贝马斯的话说,“享有特殊功能的公共权力机关作为税收国家又离不开私人领域中的经济交往所提供的动力资源。

参考文献

[1]宁骚.民族与国家: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国际比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英]安东尼·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M].龚维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