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代医疗纠纷的成因和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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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代医疗纠纷的成因和对策分析

胡潇逸1王鹏1

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徐州221000

【摘要】随着近几年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和医疗行为的审视程度越来越高,加之医患沟通、社会风气、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影响,医患关系持续紧张,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有关医疗纠纷的新闻层出不穷,如何缓解医疗纠纷也成为整个社会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患关系;缓解方法

一、何为“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仅院方和患方之间的冲突会导致医疗纠纷,公民的知识水平、社会舆论的影响甚至医疗体制的改革都会对医疗纠纷的产生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

1.院方的原因

对与院方来说,医生违反诊疗操作规范,缺乏与患者有效的沟通,对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诊疗方法估计不足,医疗文书书写不全面都是造成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甚至于少部分医生医德医风存在问题,服务态度不端正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直接原因。

2.患方的原因

对于患者来说,随着相关医疗法律的完善和医疗体制的改革,公众法律观念逐渐增强,会有意识对自身的利益进行维护,加上近几年新闻舆论对医疗纠纷的片面报道,也让人民群众时时刻刻对医疗环境保持警惕。然而有些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于患方隐瞒病情,未提供准确病史信息,导致医生在进行治疗的时候对病情估计有误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三、医疗纠纷的现状

1.医疗纠纷数量逐年增多

随着临床医疗技术的进步,各类医疗投诉也不断增多,要求医疗技术鉴定的人数也随之增加,同时更多的新闻媒体参与报导,也使医疗纠纷的曝光率大大增加。

2.院方败诉增多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使医院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增多。

3.处理困难增大

多数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而且社会各界一般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应当加以特殊保护,导致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4.社会影响增大

有些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因患者要求高额赔偿不能满足,而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相关媒体投诉,加之有些媒体缺乏医学知识,不明事实真相,盲目炒作,给医院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坏。

四、医疗纠纷对社会的影响

1.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在医疗纠纷发生和处理的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之间的矛盾摩擦,容易引起一系列过激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再加上媒体新闻的片面报道和舆论传播,难免会引起人民群众的恐慌,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2.导致人们对医疗行业产生偏畸认知

新闻媒体中经常报道的一些庸医乱开处方骗人、医务人员擅自收取红包等负面新闻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行业形象,很容易使社会群众对医疗事业产生误解,造成认知上的偏畸。

3.阻滞了科学的发展

医学科学是一门实践科学,人类解释人体自身奥妙的工作永远不会终结,有实践就有成功和失败。临床上一项新技术的革新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给病人接触痛苦的同时,医患双方都要承担风险。大量的医患纠纷使医疗机构无法进行正常的医疗工作,也使医务人员有意识的避免高风险的医疗操作,对使用尚未成熟的新技术产生顾虑,从而阻滞了临床医疗科学的发展。

五、医疗纠纷的缓解对策

1.宏观方面

(1)对医患双方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以政府牵头,公、检、法、司和各职能部门参与法治宣传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知法、懂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及明辨是非的能力。

(2)加强监控力度,规范医疗行业,从立法上确立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在法律的框架里,明确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执业者保险机构及患者的权利义务。

(3)媒体舆论的正确引导,加强与媒体和社会的沟通,加大对医院的正面报道,弘扬先进典型,树立良好形象,为医院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微观方面

(1)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提高专业技术和服务质量。综合统计,由于医务人员主观因素为主诱发的医疗纠纷占67.14%[2],这说明医疗纠纷中的可控因素占的比例还是很大的,对之加以控制可有效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的概率。

(2)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实现医生和患者间的良好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信任和配合,是搞好医患关系的关键。

(3)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形成监测干预系统,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将医疗纠纷在潜伏期中消灭。

医疗行业属于高技术高风险的领域,医疗服务的高技术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医疗纠纷不可避免。近几年,政府对医疗纠纷愈加重视,不断完善医疗体系和相关法律文献,给我国的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医疗纠纷无法避免,但是在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之下,医疗纠纷一定会有所缓解。

参考文献:

[1]孙楠.医疗纠纷影响因素分析与干预研究[D].上海:第二军医大学,2009;

[2]高新强.医疗纠纷成因分析与干预研究[D].上海:第二军医大学,2006.

作者简介:

胡潇逸(1995—),男。江苏徐州,研究方向:临床医学

王鹏(1997—),男,江苏连云港,研究方向: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