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装配式建筑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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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装配式建筑发展

王罗清

西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降耗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对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效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培育新产业新动能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为什么要发展装配式建筑,怎么样去发展装配式建筑,结合实际,谈了一些认识。

关键词:装配式建筑发展理念工程计价

为什么要发展装配式建筑?

一是国家的要求:装配式建筑,顾名思义就是用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我国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场以节水、节材、节能、环保、高效为主要特征的建造方式的革命,符合中央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早在2016年2月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

二是地方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比如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1号)】,提出了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创建1至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1至2个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了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于2017年12月编制了《青海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试行)》,《青海装配式定额》是青海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与2016版《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装配式定额》2018年1月1日施行。全国其他省市也都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相应的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计价办法。

三是建筑形势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对减少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缩短建造工期,降低资源消耗、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效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举个例子说明,中国建筑总公司承建敦煌文博会主场馆,竣工后做了一个测算,整个工程建设面积约26.8万平方米,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后,减少了80%以上的建筑垃圾,降低了40%的材料损耗,节约了42万立方米的用水和150万千瓦时的能源消耗。由于部品部件大部分在工厂生产,仅在现场装配,施工扬尘污染也大幅降低,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进度,定额工期约30个月,实际工期(包括设计加施工)仅为8个月,减少工期约22个月,节约劳动力用工约三分之一。这些数据表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社会效益是非常明显的。

二、怎么样发展装配式建筑?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对推进装配式建筑的信心。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各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心态,尽管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但各地都有较好的实施基础和实施能力,只要坚定信心,扎实分步推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当然,还应清醒地看到,这次建造革命大潮中,很多地区,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建筑设计、施工企业的市场准备还不足,缺乏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实践经验。在转型期,建筑业企业如果没有充分认识这场建造革命对建筑行业带来的影响,积极作为,主动转型,必将面临被淘汰的局面。同时还要加大政策法规和标准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加深理解,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对工程计价依据的影响有什么?装配式建筑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哪些新问题?如何对装配式建筑承发包阶段进行工程造价管理?装配式建筑实施及结算阶段怎样操作呢?预制装配式建筑由现场生产柱、墙、梁、楼板、楼梯、屋盖、阳台等转变成交易购买(或者自行工厂制作)成品混凝土构件,原有的套取相应的定额子目来分别计算柱、墙、梁、楼板、楼梯、屋盖、阳台等造价的做法不再适用,集成为单一构件部品的商品价格。现场建造变为构件工厂制作,原有的工料机消耗量对造价的影响程度降低,市场询价与竞价显得特别重要。现场手工作业变为机械装配施工,随着建筑装配率的提高,装配式建筑越来越体现安装工程计价的特点,生产计价方式向安装计价方式转变。工程造价管理由“消耗量定额与价格信息并重”向“价格信息为主、消耗量定额为辅”转变,“现场生产计价方式”向“市场竞争计价方式”转变,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需要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将增强。

三是深化配套改革。装配式建筑已从星星之火,开始进入燎原之势。但整个建筑市场从引领、推动到实际应用,总是有一个探索摸索阶段。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要深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在招标资格审查过程中,宜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并采取有限数量制。目前,很多省,出台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很多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认为应当将类似工程业绩、相应构件的生产能力、建筑信息化管理水平等作为招标资格审查条件以择优选择合格的中标单位,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和装配水平,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3)《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