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举考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 2

武举考略

张丽萍谢东宝

武举考略

张丽萍谢东宝西南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武举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军事人才的一种形式,延续时间仅次于进士科。本文采用文献法,分析了武举在唐朝的创立原因,介绍唐初武举的形式与内容,随后概述宋明武举在考试内容、方法,规范的发展与完善,最后指出武举在清朝的衰亡原因是未与时俱进。

【关键词】武举科举唐朝宋朝清朝

【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09)06-0053-02

武举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军事人才的一种形式,它创立于唐,完备于宋明,终结于清,延绵近1200年。在中国科举史上,武举的延续时间仅次于进士科。创设武举是武则天的历史功绩之一,这一创举在形式上为中国科举制度的臻于完备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唐——武举的创立

武举创立于长安二年,即公元702年。“长安二年正月十七日敕:天下诸州,宜教武艺,每年准明经、进士贡举例送”,[1]“唐武举起于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始置武举”,[2]“则天后长安二年春正月乙酉,初设武举”。[3]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献资料,对武举的创立绝大多数均记载为长安二年,唯有《旧唐书》卷二十四《礼仪志》记作长安三年。

武则天创立武举,其首要目的就是革新朝政,扩大国家的人才来源,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基础。自李渊建立李唐王朝(618年),经“贞观之治”至武则天执掌朝政(684年),社会休养生息已近七十年,国运昌盛,百姓生活安定祥和,民间尚武之风渐衰。唐初制定给征战中立军功者的赏赐——勋官,因征战趋减,求取勋官愈加艰难。在这种情形下,武则天开设武举,为有志精忠报国之士开辟了一条进入仕途、升官晋爵之路,也为那些虽不善文却娴于骑射的纨绔子弟创设机会凭借武艺进入统治集团。其次,设立武举符合当时选拔将帅,广开兵源戍国守边的需要。贞观末年,朝廷已有将帅乏人之虞。经过近七十年和平生活,“人之忘战”现象愈重,出现了府兵战斗力减弱、兵源补充困难的局面。“逃死者不补,三辅渐寡弱,宿卫之数不给”,[4]由此可见,军事上的需要也为武举的创立创造了条件。再次,创立武举也是武则天为了自身统治的需要。武则天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女皇帝,史无前例,遭人非议、诟病实属必然。武则天除不择手段铲除异已之外,还“不惜爵位,以笼四方豪杰以自为助”,[5]培植亲信,扩充势力,夯实皇位。大批由武则天选拔的将官充实到军队中去,对武则天掌握军权,巩固武周天下极其重要。在这些合力的共同作用下,武举便应运而生。

武举创立之初,其主持机构是兵部。“唐武选,兵部主之”。[2]在考试资格上,除唐初规定:凡是曾经触犯法令者、工商之子以及州县衙门小吏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之外,对应试者的身体状况和年龄均有一定要求。“课试之法,如举人之制。取其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材艺、及可为统帅者。若文吏求为武选,取身长六尺以上,籍年四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者。武夫求为文选,取书判精通,有理人之才,而无殿犯者”。[2]由此可见,武举是有条件地开放,而并非人人都可应试。考试内容多和当时军事征战中常用兵器的使用有关,“其制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亦乡饮酒礼,送兵部”。[2]另外,考试中还有掌握特殊兵器等附加项目,如筒箭、机弩等。只要合格,不论出身、门第、官位、家境,均由兵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封等第,对武举进阶者授予不同官职。“武选,凡纳课品子,岁取文武六品以下、勋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子,年十八以上,每州为解上兵部,纳课十岁而试,第一等送吏部,第二等留本司,第三等纳资二岁,第四等纳资三岁;纳已,复试,量文武授散官”。[6]武状元官至侍郎,武举人的荣耀不亚于唐初驰骋沙场,用生命换来的勋官。唐朝的武举每年举行一次,开科时间、间隔固定,确定了武举的“常科”特点。[7]

武举在唐朝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贞元)十四年九月,诏:‘乡贡武举,并应百只箭及三十只箭人等,今年宜权停。’时谏议大夫田敦因蒙召对,奏言兵部武举等,每年常数百千人,持挟弓矢,出入皇城,间恐非所宜。上闻而矍然,故命停之。自是讫于贞元,更不复置”。[8]认为武举参试人员携带兵器进入皇宫,存在安全隐患,使武举在唐朝一度中断。

二、宋、明——武举的发展

宋朝在建国初期,宋太祖赵匡胤吸取了唐后期藩镇割据的教训,为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修文偃武政策,所以,武举在宋朝初期是受到抑制的。但随后的宋朝历代皇帝在内忧外患的危急情形下,大多对武举重视有加,也使宋朝武举在唐朝武举的基础上有了新内容和新发展。宋神宗继位后,任王安石为相,大张旗鼓进行变法,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武举受到格外重视。为适应武举制度的需要,宋神宗于元丰三年四月(1080年),诏命国子监司业朱服、武学博士何去非等人“校定《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镂版行之”。[9]七部兵书合刊后,统称为《武经七书》,作为武举考试的主要内容。这一举措使武举在考试内容上更加规范,极大地完善了武举制度。在军事上的贡献也很大,有学者对此评价:“宋代设立‘武举’制度,刊印统一的教材,使人们对军事问题的研究合法化,特别是《武经七书》的编纂出版,使我国古代浩如烟海的兵书得到高度的遴选”。[10]宋朝还首开武举殿试之先河,形成了解试、省试、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宋朝武举的解试、省试和唐朝一样由兵部主持,而殿试则由皇帝亲试。殿试的开创,表明了宋朝统治者对武举的重视程度。而且,宋朝武举的内容文武并重,包括武艺和策论,武艺以考弓马为主,弓马又分两场,先“步射”后“骑射”。弓马合格,则参加文考,也分两场,先考策问,后考《武经七书》。神宗时武举要考兵书义、书务策和武艺,而且对文考略有侧重。“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也可为优等,补上舍”“武艺不及格而晓术数、知阵法、智略可用,或累试策优等,悉旨补上舍”。[11]这一创举一改唐朝武举只重武艺的做法,使宋朝武举进阶者整体素质得以提高。宋时,还由枢密院修订了《武举试法》,将武举的各项规章制度拟定下来,公示于众,使武举有据可依。元丰元年,颁布了《大小使臣试弓马艺业出官法》,对武举的进阶等第作了明确的划分,还对相应等第的量官授职有详细说明。“凡武举,始试义,则又试骑射及策于庭。策、武艺俱优为右班殿直,武艺次优为三班奉职,又次借职,末等三班差使、减磨勘年。策入平等而武艺优者除奉职,次优借职,又次三等差使、减磨勘年,武艺末等者三班差使”。[12]“是岁(乾道二年),以登极推恩,武举进士比文科正奏名例,第一名升一秩为成忠郎,第二、第三名依第一名恩例”。[12]在宋朝,武举也时有停滞,但当征战频繁时,又会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仁宗时,尝置武学,既而中缀。天圣八年,亲试武举十二人,先阅其骑射而试之,以策为去留,弓马为高下”,[12]“靖康元年,诏诸路有习武艺、知兵书者,州长贰以礼遣送诣阙,毋限数,将亲策而用之”。[12]

元代废武举,专事荫袭。明朝在开国之初也是对武举忌讳有加,担心武将重兵在握,威胁皇位。直至1387年才重开武举,“洪武二十年俞礼部请,立武学,用武举。武臣子弟于各直省应试”。[13]弘治六年(1493年),明孝宗还制定颁布了《武举法》。明朝的武举坚持了弓马策略、实践和理论兼备的原则,社会安定平稳时以策略为重,但当国内或边疆局势趋向恶化时,则更重“技勇”。明朝的武举考试科目大体分为“策略”和“技勇”两大类。崇祯十四年,还特开奇谋异勇科,招揽谋略胆识奇异之士,诏示天下,但无应者。

一系列相关法令的颁布和实施,使宋、明武举在唐武举的基础上,无论考试形式、内容,还是对进阶者的量官授职都有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也更加规范。武举所选人材综合素质得以提升,更加符合时代要求。

三、清——武举的终结

清朝在鸦片战争之前,就武举的次数而言是武举的鼎盛时期,共举行了112次武会试。[14]但鸦片战争一役暴露出武举所选人材已不能适应新的战争需要,中国的长矛大刀无法抵御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鸦片战争的惨败使有识之士幡然醒悟。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的“公车上书”奏疏中要求“废武举、建学艺”;荣禄、张之洞等朝廷重臣均在不同场合提出“废武举、兴兵校”的主张;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康有为又奏:“岂今犹可抱巨石以投人,舞大刀而相斗,鸣长镝以相惊乎?以此弓刀石而与数十响之后膛枪、开花弹之克虏伯炮相校乎?既必无是理矣”,[15]请停武举。光绪二十七年七月(1901年),因认为“武科一途,本因前明旧制,相沿既久,流弊滋多,而所习硬弓刀石及马步射,皆与兵事无涉,施之今日,亦无所用,自设法变通,力求实用。嗣后武生童考试及武科乡会试,著即一律永远停止”。[16]促使清廷于是年下令永停武生童试及武科乡会试,并强调“此次创建新军,一切操练章程,均按照西法办理”,[17]标志着武举的终结。与当时西方先进军事理论与器械比较,武举所涉内容已不堪一击,因此,武举在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之后,退出历史舞台便成为必然。

武举的创立,改变了选拔人才重文不重武的传统,为精通武艺,但不善文的习武之人打开了为国效力之门,为贫民参与军事并进入仕途创造了条件,促进了民间的习武之风,有利于百姓强身健体。笼络、安置骁勇善战的武勇之士,提高了军队的素养和战斗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及封建统治,也对维护国家统一,抵御外来侵略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也是在中国科举史上,武举的延续时间仅次于进士科,延绵近1200年之久的原因,不愧为中国考试史上的一朵奇葩。但武举发展到清朝末期,考试内容脱离时代要求,未能与时俱进,仍一味地考弓马刀石箭,所选人材已不能适应新的战争需求,基本素质、军事理论都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导致武举由鼎盛走向衰亡,并在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轰鸣声中悄然落下了帷幕。

〖注释〗

1《唐会要》卷59《兵部侍郎》

2《文献通考》卷34《选举七》

3《资治通鉴》卷207

4《唐会要》卷72《府兵》

5《新唐书》卷76《后妃传》上

6《新唐书》卷45《选举志》下

7王树宏.中国历代武举制度述略[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5(2):123

8《册府元龟》卷639《条制二》

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3

10吴咏梅.“武举”制度的历史渊源及现实意义[J].湖北社会科学,2006(5):112

11文定旭.宋代武举弊端浅析[J].贵州文史从刊,2000(5):13~15

12《宋史》卷157《选举三》

13《明史》卷70《选举志二》

14王树宏.中国历代武举制度述略[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5(2):123

15《康有为:请停弓刀石武试改设兵校折》

16《光绪朝东华录》(四)

17《清朝续文献通考》兵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