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在临床治疗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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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临床治疗中的责任

夏文玲

护士在临床治疗中的责任

夏文玲(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医院黑龙江省嫩江161400)

【中图分类号】R197.32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09)05-0159-02

护士是医疗工作的“先行官”,是医嘱的具体执行者,又是观察病情的“哨兵”,在整个医院工作中,从门诊病人就诊,急症抢救,住院治疗与观察,直至病人痊愈、出院,无一不是护士在担负着第一线工作。护士在疾病的治疗中,更是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药物疗法是临床工作中的核心,预防疾病、治疗疾病、诊断疾病都离不开药,护士是给药的执行者,掌握了用药知识,对临床治疗工作起到很好的积极作用。

首先,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时,对于医嘱的目的、意义要有明确的认识,在执行医嘱过程中,从药物的选用、给药途径、给

药方法、给药时间、次数、剂量等都要有一个全面理解,因而执行起来就会主动、灵活,努力做到准确无误的执行医嘱,而不会盲从,也会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杜绝一些不应有的差错和事故。

其次,给药时要做到思想集中,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药疗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严密观察疗效以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毒性反应,蓄积中毒,过敏反应和并发症等。药物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

治疗中护士应当了解和遵守的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正确执行医嘱:在给药的过程中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之反应。在查对中发现疑问,要详细查清确属无误后方可给药。

②必须根据各种药物的吸收和排泄速度不同,按照规定时间给药,使药物能达到应有的疗效。

③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并了解病人所用的各种药物间有无配伍禁忌。

④给药后要严密观察病情,有无药物反应以及疗效如何等,并及时和医师联系。

⑤注意各不同年龄、性别的个体差异:如小儿对吗啡、依米丁等药物比较敏感,临床上一般不采用;如有特殊需要而采用者,要特别注意剂量以及用药后的反应。妇女在经期或孕期应避免给泻药,以免引起经血过多和流产等不良反应。

近年来,临床上静脉用药的种类和配伍渐趋复杂,有时用1-2个输液通道仍不够,因此由一个输液瓶输入多种复杂的药液时,应严格掌握配伍禁忌,以避免发生不良反应或影响疗效。静脉注射或滴注时的配伍禁忌中尤以化学性配伍禁忌有突出的意义。静脉注射或滴注前要仔细检查配伍禁忌表,有配伍禁忌者不宜应用。通常药物配伍后可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①药物配伍后,溶液澄明,无外观变化,多可配伍应用。

②药物配伍后有浑浊、沉淀或变色等现象,不能配伍应用。

③两种药物直接配伍时有浑浊或沉淀,如先将其中一种药物加入输液溶液稀释后,再加入另一种药液,溶液澄明者即可配伍应用。

④两种药物在配伍后,虽无浑浊、沉淀等外观的改变,但可

使效价降低。特别是静脉滴注抗生素的时候,切勿仅看溶液有无浑浊或发生颜色改变,而且应当注意以下各点:

药物配伍禁忌除考虑透明度外,还必须考虑其活力问题。如四环素与氢化可的松配伍,在透明度上并无配伍禁忌,但氢化可的松可使四环素的活力降低。又如青霉素G钾盐与新交感酚、重酒石酸间羟胺亦无透明度上的配伍禁忌,但却有活力上的配伍禁忌。其他抗菌素亦有类似情况,必须加以重视。

总之,输液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药物的拮抗作用。

②药物的理化配伍。如酸性药物和碱性药物禁忌配伍等。

③影响药物活力的配伍禁忌。

静脉滴注抗菌素的配伍问题,切勿仅看溶液有无混浊或发生颜色改变,而且应当注意以下各点:

①最好是单独滴注抗菌素,特别是氨苄青霉素、前锋霉素、氯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与许多抗菌素有配伍禁忌。同时要注意这些药不能与氢化可的松一起静脉滴注。

②青霉素G钾、纳盐不宜与阿拉明或新福林等升压药、也不宜与四环素、万古霉素、二性霉素B等联合静脉滴注。

③先锋霉素I与四环素不可与葡萄糖酸钙、氯化钙一起静脉注射。

④青霉素类抗菌素在葡萄糖或右旋糖酐溶液中不能与碳酸氢钠配伍,否则失去活性。

在整个疾病的治疗过程中,护士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细致入微的工作,严谨负责的态度,是保证药物准确无误的在病人身上发挥作用的关键,护理工作是根据临床医疗的各种规律与原理发展而成的,护士必须具有渊博的科学知识和一颗对病人极端热忱、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心,才能胜任繁重而复杂的临床工作。